一棟樓要先談十年
台北一棟老公寓的住戶發起人,向記者回顧他們從提案、協商到整合,「前後花了將近十年」[1]。文山區另一棟無電梯公寓的四樓住戶,談到一半就停了:一、二樓住戶認為自己沒有需求,「後來就無法再談下去」[2]。
主線:完工的速度,追不上申請的速度
都發局每半年向議會提出工作報告,用的是同一張表:申請、核准、完工,全部都是從 2015 年起算的累計數。我們把歷次報告的數字排在一起(見圖一)。五列數字都已對照各期報告的原始 PDF 逐欄核對,每一列都符合「核准=施工中+完工」[5][6][7][8][9]。
圖一(左)|台北增設電梯補助:累計申請、核准與完工(件)
申請變多了,完工有沒有跟著變多?
所有長條從 0 起算、共用同一刻度;淺色延伸表示區間
圖一(右)|施工中案件(件,當時尚未完工)
已核准、還沒完工的案件,是在消化還是在累積?
所有長條從 0 起算、共用同一刻度;淺色延伸表示區間
讀下去
2023 年 8 月到 2026 年 2 月這兩年半,累計申請多了 85 件,累計完工只多了 26 件;施工中的案件從 28 件增加到 78 件 [5][9]。這不是「完工率」。核准的案子要經過施工期才會完工(新北的報告說,補助核定後施工期「大致 2~3 年」,台北沒有公開同類數字)[23],所以不能用完工數除以申請數。表上的「件」也不一定等於「部電梯」。
表格為什麼停在 2026 年 2 月:都發局 2026 年 7 月那一期報告(第 55 頁),只寫到 5 月底累計申請 178 案和撥款總額,文字裡沒有這張核准、施工中、完工的表。報告裡另有一張「整建維護ABC套餐一覽表」的圖,我們讀不到圖裡的字,無法確認裡面有沒有這些數字 [10]。連續五期都公開的施工中件數,在積壓最明顯的這一期,我們在文字版裡找不到。最新的 74 件出自都更處成果頁,那一頁沒有申請欄,也沒有施工中欄,所以沒有放進同一張表 [4]。
申請量確實在增加:2024 年全年 19 案,2025 年全年 55 案 [9]。都發局長在 2026 年 6 月則說 2025 年「就有50案申請」[11],兩個數字差 5 案,原文都沒有說明口徑。今年申請還在增加:市府 7 月的施政報告說,2026 年 1 到 5 月受理增設電梯補助 20 件,去年同期是 9 件 [12];6 月 17 日,都發局長在議會說,「迄今則共有178案申請」[11]。可是從 2023 年 8 月的 38 件,到 2026 年 8 月的 74 件,完工三年只多了 36 件,大約每年 12 件 [5][4]。
完工為什麼慢,市府沒有公開逐案原因。公開資料裡有幾條線索。都更處副總工程司在 2025 年 6 月受訪時說:「也有很多個案申請到許可後,一樓住戶不同意,建商不敢動工」(聯合報轉載版;原網址已失效)[13]。議員在議會質詢時說,「平均申請到完工也需要三年時間」(報導轉述,市府沒有公開同類統計)[14]。
文德路的一個社區,可以看出「拿到許可」和「動工」之間能隔多久。依今年 7 月的報導,這個社區已經取得雜項執照,但一樓的既存違建擋住電梯位置,兩種調解管道各談了好幾次都破局;承包商說,工程「延宕近4年」仍未動工,雜項執照已經「幾近過期」(承包商說法,未經證實;報導沒有一樓或違建所有人的直接說法)[15]。建管處原本排定 7 月 23 日強制拆除,違建所有人在期限前自行拆除 [16]。障礙排除了,但到現在有沒有開工,我們查不到。另一種延誤在完工之後:業者協會理事長說,電梯完工後「取得使用執照竟然要花3至6個月時間」[1]。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住戶從需要電梯到搭上電梯,至少有兩段會卡住。第一段看得見:已核准、還在施工的案件越積越多,從 2023 年 8 月的 28 件,增加到 2026 年 2 月底的 78 件,依據是同口徑的表 [5][9]。這一段的增加,有一部分是申請變多的自然結果(新案還在施工期);但官員自己說過,有些案子拿到許可後仍因一樓反對而動不了工 [13]。文德路就是拿到執照後動不了工的一例 [15];它有沒有申請補助、算不算在 78 件裡,公開資料看不出來。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是積壓的原因之一,但占多少,市府沒有公開。會推翻這個判斷的證據是:市府公開這些案件的逐案進度,而且顯示它們都在正常推進、即將完工。第二段在申請之前,下面接著談。
一個數字對不上,責任在都更處。都更處成果頁寫的是「核准補助188件」[4],市府 8 月新聞稿寫的卻是「申請」188 案 [3]。都發局長 6 月 17 日自己說,累計「共有178案申請」[11],都發局 7 月的議會報告也寫,到 5 月底申請累計 178 案 [10];2026 年 2 月底,核准數才 142 件 [9]。要在 8 月底達到核准 188 件,等於 6 月中以後新收的申請也全部在兩個多月內核准,而且十年來沒有任何一件被駁回或撤案。歷次報告裡,核准數從來沒有追上申請數。我們判斷成果頁把申請數標成了核准數(很可能)。兩份文件都出自市府,口徑應該由都更處說清楚。
卡在哪一段:拿到執照以前有人陪談,但錢和排除違建的工具都要等執照到手
申請件數只看得到「已經談成、拿到執照」的大樓。要看懂卡點,得看制度在哪一段、用什麼方式幫忙。拿到執照以前,市府提供的是諮詢和陪伴。我們原本以為,住戶在談的那一段完全沒有公共協助;查證後發現不是這樣。市府說,2014 年就成立了「整建維護輔導團」[3]。都更處委託的專業團隊會派建築師到社區,「提供現場可行性勘查、法令說明及相關費用試算與分攤方式等免費諮詢服務」[17]。都更處也說,輔導團隊會辦說明會和個案輔導,「協助凝聚共識、調處違建阻礙」[18],並以陪伴員機制輔導社區 [8]。今年 1 到 5 月,輔導團接了 285 通電話諮詢、做了 72 場現場勘查(這是整建維護全部的諮詢,沒有單獨列出電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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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談的那一段有人陪。但陪談的人沒有錢可以給,也沒有強制工具可以用。補助要拿到執照之後才能申請:台北的補助作業規範規定,申請補助的建物必須「領有增設電梯相關建築許可」[19]。換句話說,住戶協調、找建築師、送件取得雜項執照(加蓋電梯這類附屬構造要申請的建築執照)的這一段,還拿不到補助。
排除違建也一樣。一樓的違建擋住電梯位置,是議員引述協會陳情時列出的常見阻礙之一 [20]。北市有一套處理流程:先由爭議處理委員會調處;調處不成立,或達成合意後逾期沒有自行拆除的,就專案查報、列為優先拆除 [16]。市府給議會的書面答復寫明,調處達成合意的,「限期於 2 個月內自行拆除」[21]。但建管處長說得很清楚,這套程序的前提是申請人「已拿到增設電梯的雜項執照」[20]。這個前提至少從 2017 年就是如此:依市府會議紀錄,2017 年 9 月 14 日簽奉市長核定的處理原則,就是在「申請人取得昇降機建築執照後」才專案查報拆除 [22]。
這套工具不是空的,文德路的違建最後就拆了 [16]。但文德路也說明了兩件事:能用上這套工具的,都是已經拿到執照的大樓;而就算拿到執照,從調解到拆除,也可以拖到執照快要過期 [15]。市府官員自己也承認,過關的是簡單的案子。建管處長在議會說,「目前核准的都是單純案例」[11]。
新北的資料,讓我們看到台北沒有公開的那個結果。新北市整理了 2016 到 2024 年向輔導團諮詢的增設電梯案件,共 1,016 件。初步勘查後,有 534 件被判定「窒礙難行」,其中最多的原因是「法定空地不足」,有 347 件。報告的結論是:案件停滯「大多落在前置作業之連署書與同意書簽署及資金問題」,而且「以往案件主要由申請人自行溝通其他所有權人意願」[23]。
新北的數字不能直接套到台北,這份表格本身也有加總錯誤(例如撤案一欄逐年加總是 90,表上寫 89)[23]。但它證明一件事:申請補助之前的那一段,卡掉的大樓可以很多,而且有輔導團的城市,可以把結果統計出來、公開出來。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第二段卡在拿到雜項執照之前。有些大樓在住戶整合或基地條件上就已經失敗,根本不會出現在申請數裡。這一段市府有派人陪談,但沒有補助,也沒有排除違建的工具,最後談不談得成,還是看住戶自己。兩段哪一段卡掉的大樓比較多,我們無法判斷,因為第二段沒有台北的結果數字。依據有四項:補助與違建排除的制度設計 [19][20]、官員「核准的都是單純案例」的說法 [11]、新北的諮詢統計 [23],以及住戶談了將近十年的個案 [1]。會推翻這個判斷的證據,是台北的諮詢與勘查紀錄顯示,勘查過的大樓幾乎都順利走到了申請。
市府公開了做了多少事,沒有公開做出什麼結果。台北公開的是輔導團接了幾通電話、跑了幾場現勘 [12]。我們在都更處成果頁、都發局 2023 到 2026 年的六期議會報告、市府施政報告和市府給議會的書面答復中,都找不到勘查過的大樓後來有多少走到申請、多少被判定不可行、原因是什麼 [4][12][21]。
這不是做不到。市府自己在 2015 到 2017 年的成果彙編裡就公開過:2017 年現場勘查 51 處基地,其中 18 處「在不更動現行使用情況條件下」具有可行性,而且寫明「後續亦將持續關心此 18 處基地申請狀況」[24]。這 18 處後來怎麼了,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找不到。同一頁也記下更早的教訓:2010 到 2014 年的舊制度受理 47 件,只核定 4 件,市府當時自己檢討的原因之一,就是「社區意見整合不易」[24]。
市府也知道該看的是結果。都發局 2024、2025 年的議會報告都寫,派人協助社區整合,是為了「提高成案率」[6][7]。但成案率是多少,我們查過的報告裡都沒有寫出來。2025 年底,一位議員在市政總質詢直接要求都發局訂出每年應輔導完成的件數,也要求建管處盤點老公寓拿不到雜項執照的主要原因。市府的書面答復列了補助怎麼一年年放寬、輔導團「每年辦理 100 場次」現勘,結論是「已協助許多社區釐清增設電梯可行性,提升後續申請動能與成案率」。答復沒有寫是多少社區,沒有回應要不要訂年度目標,也沒有提出原因盤點 [21]。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市府有能力追蹤輔導的結果(輔導團每月回報追蹤情形 [8],2017 年也公開過 [24]),卻在被議會直接問到時,仍然只用「許多」回答 [21]。這是資訊治理的問題,責任在都市更新處(輔導結果)和建築管理工程處(拿不到雜照的原因)。結果是,市府可以用「申請全國之冠」說明政策成功,卻沒有人看得到陪談之後還是談不成的那些大樓。會推翻這個判斷的證據是:市府在我們沒查到的地方公開過成案率或原因統計。
副線一:同意門檻其實不是新放寬的
很多報導說,土地同意門檻「從 100% 降到 1/2」[11]。這句話沒錯,但時間點容易被誤讀。查證後,這條規定出自內政部 2015 年訂定的作業規定:在共有土地上增設電梯,申請執照時要有共有人過半數,而且應有部分合計也過半數同意;如果同意者的應有部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人數就不必計算 [25]。市府 8 月的新聞稿也把它列在 2015 年以來「逐年簡化」的歷程裡 [3]。
這代表,2025 年以後申請量增加,不能歸功於門檻放寬,因為門檻已經放寬十年了。真正談不成的原因要往別處找:一、二樓住戶用不到電梯,卻要分攤費用、讓出空地或店面;空地本身不夠;費用要先墊 [2][23]。
副線二:錢要先墊,免代金的承諾還沒看到公布
補助確實變多了。依都更處的說明,一般案件的補助上限是 300 萬元、總工程費的 50%;如果申請範圍內有一位 65 歲以上長者、嬰幼兒或弱勢身分,可以提高到 480 萬元、80% [26]。
但錢要先付。2025 年 11 月以前,住戶必須「先自籌全額費用支付廠商」,完工後才能一次請款。改制以後,住戶可以先憑「已支付廠商費用的單據及發票」請領最多 50%,也就是仍然要先付錢,才領得到補助 [27]。新北的報告也建議,補助應該按工程進度分期撥款,才能降低住戶的資金壓力 [23]。
一個已完工的社區,可以看出補助級距的差別有多大。富台社區 2021 年簽約、2023 年完工 [28]。依報導,用 480 萬元的加碼補助計算,每戶平均負擔 15 萬元 [29];另一位受訪住戶說,扣掉 50% 補助後,每戶要 30 多萬元 [30]。兩段說法可能來自不同棟、不同級距,不能判定互相矛盾。
市府的承諾,兌現到哪裡?2026 年 7 月 1 日,市府在新聞稿中宣布四項措施(原頁已下架),我們把每一項到 10 月 5 日的狀態整理在下表 [26][21][31][12][16]。
免繳代金對某些大樓是生死關鍵:建管處長說,台北一個車位的代金大約 200 萬到 300 萬元 [11]。修法三讀已經三個多月,市府的法規查詢系統還看不到新條文 [51],提案系統也沒有更新 [31],住戶無法確定現在申請到底適不適用。7 月說的「近期」,到 10 月還沒有一個公開、可查的答案。這是市府法務局與都發局該說清楚的事(見「本報導的限制」)。
市府 2026 年 7 月 1 日四項承諾:兌現到哪裡?
7 月說「近期」要做的事,到 10 月 5 日做到哪裡?
| 承諾 | 7 月 1 日當時的說法 | 到 2026-10-05 我們查到的狀態 |
|---|---|---|
| 補助加碼到 80%、480 萬 | 自 7/1 起 | 都更處 FAQ 已列入 |
| 增設電梯而取消的法定車位,免繳代金 | 已三讀,「近期將修正發布」 | 2025 年 12 月書面答復還只是「納入修法研議」;議會 6/23 三讀,市府 7/3 報內政部核定;到 10/5 提案系統仍是「送主管機關核定」;市府法規查詢系統仍是 2005 年版本 |
| 外牆修繕免辦變更使用執照 | 「近期將修法放寬」 | 市府 7 月施政報告仍寫「下半年將研議」;沒有查到修法文件 |
| 專案拆除阻礙施工的違建 | 將強制拆除 | 文德路一案已在強拆前自拆;整體受理與拆除件數沒有公開 |
副線三:反對的人,付出的是什麼
把卡點都說成「一樓自私」並不公平。一樓與二樓住戶通常用不到電梯,卻可能要讓出門前的法定空地、暫停店面營業,或拆掉多年的增建。文德路一案,一樓的租客說,施工期間店面可能要暫停營業,但跟房東的租約還在繼續 [32]。
復興北路一案,一樓住戶指控營造商要他們遷移冷氣、報價 14 萬元;業者則說過程都合乎法規,並反控對方抹黑 [33][34]。雙方說法都未經證實。
網路上,有房地產論壇的留言者公開表示,外掛電梯「會犧牲一樓的增建」,也質疑電費要怎麼分攤 [35]。新聞也轉引了 Threads 上一名自稱當地住戶的留言,說富台社區有住戶替不願出錢的家戶分攤費用 [36]。以上都未經證實。建築師也提醒,電梯井會影響鄰房的採光與通風,這是實質的檢討項目,不只是藉口 [37]。
市府這一端也有實際的難處。都更處承認,過去要住戶「先自籌全額費用支付廠商」,「財務壓力著實不小」[27]。有一處社區的電梯蓋不成,建管處回應,原因是電梯預定位置「屬於當年申請容積獎勵的公共開放空間」[38]。一樓的空地、店面、增建是私人財產,市府能做的是陪談、調處,真要強拆,也只能用在已拿到執照的案子 [16]。至於錢,都發局長在議會說補助「都更基金都仍可支應」[11]。所以,完工慢很難歸咎於市府預算不夠。
這些代價都是真的。問題在於,市府在談判那一段只能給建議,真正能改變談判結果的工具(調處、拆違建、補助),都要等住戶自己先談成、拿到執照之後才能用 [19][20]。
副線四:裝不成的人,誰接住?
Root Question 的後半,問的是裝不成電梯的人。台北目前有兩條主要的路,規模都很小。
第一條是換居。都發局的「青銀換居」,讓住在 2 樓以上、無電梯公寓的長者,把自有的房子交給市府包租代管,換到有電梯的社會住宅。到 2026 年 5 月底,累計「29 戶成功媒合入住」[12]。2026 年的公告,一共開放 7 處社宅、15 戶。申請者必須有自己的房子,所以租屋的長者不在對象內;已經申請電梯補助、正在施工或已完工的,也不能申請 [39]。
第二條是爬梯機。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提供爬梯機服務。2026 年度的公告寫明,一般戶每趟補助 490 元,中低收入戶 700 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每人每月最多 16 趟、每天 4 趟。有長照身分的人,要先用完「3年4萬元」的長照輔具額度,才能用這筆補助。這個項目的補助上限合計 700 萬元 [40]。社會局網頁另外寫著,「當年度經費用罄則無法補助,需全額自費」[41]。長照給付裡,爬梯機每趟的租賃上限是 700 元,上樓、下樓各算一趟 [42]。
一位住在台北無電梯公寓三樓的長者告訴媒體,每次上下樓使用爬梯機要 1,600 元,她說自己「像被樓梯囚禁一樣」(媒體轉述,未經證實)[43]。
趟次上限碰上固定就醫,缺口就更清楚。今年 8 月,一位議員在議會轉述一名每週洗腎三次的長者家屬的處境:依報導計算,長照額度每趟以 700 元計,3 年 4 萬元大約只夠 57 趟;每月需要約 26 趟的人,大約 2.2 個月就會用完,接下來的社會局補助每月最多 16 趟。社會局長當時承諾,「一個月內」提出具體作法,並研議優先放寬經濟弱勢者的趟次(議員轉述家屬處境,未經證實)[44]。到 10 月 5 日,我們在社會局與市府的新聞稿中找不到放寬措施;社會局的爬梯機補助頁仍寫每月至多 16 趟,頁面更新日是承諾之前的 2026 年 3 月 [41]。這不代表社會局沒有做,但承諾的期限已過,社會局沒有對外說明做了什麼。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對裝不成電梯的人,台北目前的替代協助只接得住一小部分。換居累計 29 戶,而且排除租屋族 [12][39];爬梯機有趟次和年度經費上限 [40][41]。我們也沒有找到任何機制,會在一棟樓確定裝不成時,主動把住戶轉介到這些服務。我們查到的轉介只有兩種:申請爬梯機前轉介輔具中心評估 [40],以及對換居長者的社福關懷。整建維護輔導團的現勘如果判定一棟樓裝不成,公開資料中找不到它會把住戶轉給社會局或換居計畫的規定。
爬梯機一年實際服務多少人次、經費在幾月用完,社會局都沒有公開。我們找到的最近一筆數字,是 2019 年 10 月單一承辦單位的 136 人次 [50]。
別的城市怎麼做
上海的門檻比台北高,裝的卻多得多。中國大陸的民法典規定,改建這類事項要有專有面積與人數都達三分之二的業主參與表決,並經參與者的四分之三同意 [45]。這比台北的土地雙過半嚴格。上海的政府補貼施工金額的 40%,每台最高 28 萬元人民幣 [46]。到 2026 年,上海歷年累計加裝超過 13,000 台 [47]。
兩座城市的人口、住宅型態、社區組織都不同,不能直接比件數。但這至少說明,同意門檻低不等於裝得多,門檻高也不等於裝不起來 [45][47]。
新加坡由政府吸收大部分成本。新加坡的組屋電梯升級計畫,依 2018 年國會答覆,政府依房型負擔 75% 到 90% 的成本,其餘由住戶和市鎮理事會分攤;公民住戶負擔 5% 到 12.5%,每戶上限新幣 3,000 元 [48]。截至 2021 年,這個計畫已經在超過 5,000 棟組屋實施 [49]。組屋是公共住宅,產權結構和台北的私有公寓不同。可以借鏡的是另一件事:住戶要付多少,事先就有上限。
這兩個例子都指向同一個問題:在住戶談成之前,政府除了陪談,還願不願意先出錢、先承擔風險。台北已經有人陪談,缺的是談判期間的錢。新北的報告也提出類似建議: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推動整合」,並由政府補助前期費用,直到補助計畫核定 [23]。
我們查到哪裡
圖二把住戶從需要電梯到搭上電梯的每一段攤開,標出兩件事:有沒有公共協助、有沒有公開統計。六個階段的方塊一樣大,不代表件數或時間長短 [4][9][12][19][24][39]。
圖二|住戶從需要電梯到搭上電梯:每一段有沒有公共協助、有沒有公開數字
住戶在哪一段有人幫、哪一段看得到結果?
- 只有服務量,結果沒有公開1. 住戶有需要,開始找鄰居談輔導團免費諮詢、說明會、陪伴員(沒有錢,也沒有強制工具)
- 台北 2017 年公開過一次,之後沒有2. 基地初勘、取得同意(土地雙過半)輔導團免費現勘、費用試算
- 非官方同口徑3. 取得雜項執照無補助;違建排除程序在這一步之後才能用
- 有公開4. 申請補助、核准50% 到 80% 補助,最多先撥 50%(要先付款)
- 有公開(2026 年 7 月報告文字中缺)5. 施工、取得使用許可違建調處、專案拆除
- 有公開6. 請領餘款—
- 部分公開裝不成 → 換居或爬梯機換居(自有房屋長者)、爬梯機(有趟次與經費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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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台北增設電梯補助從 2015 年到 2026 年 8 月,累計完工 74 件;申請在 2025 年大幅增加,完工的速度大約每年十來件 [4][9]。施工中的案件從 2023 年 8 月的 28 件,增加到 2026 年 2 月的 78 件 [5][9]。拿到執照以前,市府有免費的輔導團陪談、現勘;但補助與排除違建的工具,都要等住戶拿到雜項執照之後才能用 [17][19][20]。市府把「提高成案率」寫成輔導的目的,但沒有公開成案率;議員直接要求年度目標與原因盤點時,書面答復只寫「許多社區」[7][21]。土地同意門檻從 2015 年起就是雙過半,不是近年才放寬 [25]。換居累計入住 29 戶,租屋的長者不在對象內 [12][39]。
不能說:不能說台北有多少棟大樓談不成,也不能說輔導團陪談的效果好不好,因為輔導之後的結果,市府沒有公開 [21]。不能說「台北沒有幫忙整合」,這是我們上一版的說法,查證後已經撤回 [17]。不能說免繳代金的修法已經生效,也不能說還沒生效 [31]。
本報導的限制
本報導只使用搜尋得到的公開證據與資訊。我們沒有向任何機關索取資料或申請政府資訊公開,也沒有採訪當事人。以下是關鍵但無法取得的資訊,以及它們如果公開,可能改變哪個結論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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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北輔導團現勘過的大樓,後來有多少走到申請、多少被判定不可行、原因是什麼(握有者:都市更新處及其委託的輔導團隊;市府每月有追蹤回報,但沒有公開結果)[8][21]。如果勘查過的大樓幾乎都能走到申請,「雜照之前有一段卡住的大樓」這個判斷就要修正;如果卡住的很多,就能看出兩段哪一段比較大,也能看出陪談有沒有用。
2. 核准到完工的逐案時程,以及 78 件施工中案件的狀態(都市更新處、建築管理工程處)[9]。這可以判斷完工慢是卡在施工、使用執照還是資金。
3. 成果頁「核准補助188件」的正確口徑(都市更新處)[4]。這可以確認我們對標籤錯置的懷疑對不對。
4. 停車代金自治條例修正的公布令與施行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都發局)[31]。這可以確定免代金的承諾是否已經兌現。
5. 違建調處的受理、成立、自拆、強拆件數(建築管理工程處)[16]。這可以判斷這套工具實際幫了多少棟。
6. 爬梯機補助的年度使用人次、經費用完的時間,以及換居的逐年申請與入住數(社會局、都發局)[41][12]。這可以判斷替代協助的缺口有多大。
7. 具體個案的同意書、會議紀錄與費用分攤。本文的住戶說法都來自媒體轉述,未經我們獨立證實 [1][2][15]。
8. 2026 年 5 月以後的核准、施工中、完工件數(都市發展局)。都發局 2026 年 7 月的議會報告,文字裡沒有前五期都有的那張表;報告中一張圖我們讀不到內容 [10]。如果這些數字公開,可以看出施工中的案件是繼續增加,還是開始消化。
9. 社會局對洗腎等高頻就醫長者放寬爬梯機趟次的具體作法(社會局)。8 月承諾一個月內提出,我們找不到公開說明;如果已經實施,副線四對爬梯機的判斷要軟化 [44][41]。
都更處成果頁的「完工 74 件」、圖一五列數字,以及 2017 年「51 處勘查、18 處可行」,都已經對照原始網頁或 PDF 核對 [4][24]。文德路個案的「延宕近4年」和洗腎長者的趟次計算,來自媒體報導,我們只讀過一次網頁,沒有留存原檔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