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老公寓加裝電梯十年,為什麼只完工 74 件?
更正副線四第六步:已發布版說都更處「從來沒有」說明採購法怎麼適用,這是錯的。2024 年網頁存檔顯示,都更處說明過管委會案件補助達門檻要招標;後來這段說明從網站消失,2026 年度申請書也拿掉了替招標案留的「免填寫」,現行立場沒有公告。「多數不必招標」的推測改成條件式。第三步補上改規則的時點(2025-11-10 修正)。
一個孩子被安全網看見之後,真的會被接住嗎?
個案一新增一個問責判斷(確定):我們用質詢影片的逐字稿核過發言先後,8/31 議員問的是諮商安排,是家防中心主任自己先說出孩子的心理衡鑑結果,局長之後才用隱私要議員打住;市府用隱私擋監督,卻沒有用它保護孩子本人。批評段也補上這一點;難處段的「一位官員」改為「家防中心主任」;限制第 6 項說明自動逐字稿沒有標出說話者。衡鑑內容和官員姓名都不寫。
起鍋有量溫,為什麼孩子入口前仍可能失控?
健康群組 2023–2025 年都有到校抽測,也量到過低溫。缺的不是「量」,而是低溫後誰攔、留下什麼紀錄;規則沒寫這兩步,責任在訂範本的教育局。
門檻確實寫進契約範本,但教育局自己發的運送表、驗收表沒有溫度欄,罰則範本也沒有低溫點數;說法和工具對不上。
2023 年已有早煮與低溫,風險不是免費午餐造成的;有沒有變嚴重,要看今年的供餐量、開煮時間與到校溫度,這些在教育局和各供餐群組手上,沒有公開。
沒有數值、沒有期限;之後 6/9 公告的履約規範修正只改漁產品與廚餘,溫度一字未動。評估進度沒有公開,應公開的是市府與教育局。
公館圓環拆了一年:車禍大減,受傷的人少了嗎?
我們比較了同一天啟用科技執法的另外 19 個路口和全臺北市:七個月都只少約一成,公館少了約四成。前一版懷疑「動工前的減少有一部分來自科技執法」,這個懷疑大部分不成立。本版新增圖 2C,判斷改為「這段減少發生在公館本地,市府沒有說明原因」。
樹一棵棵倒下,理由查不到,修剪經費卻翻倍:台北市民為什麼不再相信「公共安全」四個字?
上一版寫「移植表我們還沒能讀到」,這一版讀到了:東興路 3 棵茄苳官方紀錄是 5 月移植;但一般行道樹移植表標題寫 1–8 月,實際只有 4–8 月,對不到公園處自稱 1 月移植的基隆路 3 棵,所以承諾兌現從「一半」收窄成「不到一半」。另新增 10 月初三份事後新聞稿的小節,圖四補上 112 年度執行數。
師大女足案,後來怎麼了?
上一版說還沒逐字核對我們自己的 EP112 訪談,這一版已用節目字幕核對並引用:副線一的問題從「道歉做了沒」改成「承認到哪裡」,「學生不要錢」收窄成只代表出面的學生,修復清單也補上了學籍;核心結論不變。
在孩子受傷以前,其實已經有人看見了一小塊——為什麼那一小塊出不了園門?
這一版更正一處已發布文字(我們其實搜尋過那所非營利幼兒園有沒有被報導),把「找不到同一經營者合併計算的規則」收窄為「有內部清冊,但不是規則」,也加進教育局長 7 月 30 日在議會承認的事:例行稽查看的是園務與安全,夏莉絲事前至少有一件老師管教陳情進到教育局;核心判斷沒有變。
教育局自己的範本寫著「查明後公佈」:成淵中毒三週了,這一步為什麼還沒出現?
金華校長公開信改為逐字引用並附原件(圖 6):信中寫的首次通報日(9/9)成為第二份和教育局 9/11 對不上的學校文件;把校長與教育局所說的「一致」限定在兩點上;補上市長 9/27 把金華爭議稱為「謠言」、但沒有附帶任何規則改變;拿掉打不開的 6/25 採購公報連結。
基泰大直塌陷三年後,受災住戶為什麼還回不了家?
這一版把專戶缺口浮現的時間,從 2024 年 9 月(約剩 792 萬元)往前推到 2024 年 1 月市府第一次公告(約剩 950 萬元),並寫明九期公告都只算到第三年。另外更正兩處:專戶的存入除了一億元和利息,還有區公所退回的旅館費餘款;第一年租金「9 月 20 日入帳」是市府新聞稿的說法,明細上的轉出日是 9 月 28 日和 10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