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醫師江盛在 EP66 和 Hank、Ting 聊他為什麼主張安樂死合法化:照顧父母的經驗、和病主法的差別,還有推動立法的難處。
婦產科醫師,在臺北馬偕醫院服務多年,後來到臺東服務。長年推動安樂死合法化,推動過安樂死公投連署;錄這一集時(2023 年底),他是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提名第四名。
我看網路上做過幾次調查,臺灣大多數民眾對安樂死的接受度似乎非常高,歷來的民意調查很少低於七成,大概都是七成到九成,但還是推不動。我想是因為它是最後的事,一般人平常用不到,就不會去想這個問題。以荷蘭來講,第一個案例是一個醫生,因為他媽媽罹癌、提出請求,所以他做了。做了以後,醫學會說要思考這種情況下的合理性在哪裡;法務部也說,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不會去追究這些醫生,但希望醫學團體訂出準則。這樣經過 20 年,才在政治上經由荷蘭議會,在 2002 年通過安樂死合法化。我們的社會還沒有走到這一步。
我們現在已經有兩個法律:在臨終的時候,你可以拒絕醫師、拒絕醫院的急救,包括心肺復甦術、插管,餵食管也可以拔掉。所以它的方式是:我可以拒絕醫生、拒絕醫院對我的處置,但我不能請你幫我做什麼事情。安樂死跟這個不一樣。很多人說已經有這兩個法律,為什麼還要這個法律?那是混淆了,而且很多混淆的還是醫生,尤其是安寧的醫生。安寧醫生也講過他們反對的原因:他們是減緩病人的痛苦,並不是去結束他的痛苦,所以叫做緩和。
那時候我在臺東服務,爸爸已經洗腎五、六年,常常進醫院、進加護病房,臺東到嘉義又很遠,那是一種道德的折磨。想一想,就辭職回家了。回家以後跟媽媽 24 小時住在一起,才發現她晚上會起來東摸摸、西搬搬,現在想起來都是失智。以前回家只是打個招呼、吃個飯就走,沒在家裡住,住在一起才發現很多問題,開始找資料,才確定是失智,那時她已經有帕金森氏症了。有一天早上她說要去吃豆漿,從家裡到豆漿店不過一百多公尺,她走了兩個小時。我跟在後面怕她摔倒,就這樣看著她;她會跟人打招呼,但就是走不到那裡。那時候就覺得,神經退化疾病真的很殘酷。
我照顧父母親的時候,他們沒有安樂死的概念,他們只有 do nothing,什麼都不做,讓自然決定。但我不是。我覺得如果我處在不堪的局面,我要主動;如果我還有能力,我就請醫生開藥,自己解決。解決不是說我要去死,而是我也會跟我最親愛的人說:謝謝陪伴,但我的時間已經到了,sayonara。也要跟女兒講清楚。我知道這當然不容易,但在哲學上你必須先想清楚,總有一天會面對這個問題。什麼時候?我不知道,我的命運在哪裡我不知道,這只是理論上要先有裝備。我們常說要當自己的主人,只要不危害到他人,我們都應該能夠自己做決定,而且負責。
公投還要每個人用手寫,要收 28 萬份連署。剛開始我還會去中央黨部,看起來煞有其事;到了第二階段,他們就不管了。我想:不管了,怎麼可能過?以我江盛,如果可以收到 28 萬票,我去選區域立委就好了。這當然不會過。但我想一想,這還是變成了一個運動:很多人因此注意到,很多媒體來訪問,我就把它變成一個社會運動,媒體幫了很多忙。可是因為沒有選舉,它又消失掉了;這一次又因為選舉,再被提出來。
更新:202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