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 16 日,立法院表決通過《老人福利法》第 22 條修正:65 歲以上長者,只要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或所得低到不必申報),健保保險費改由中央政府補助。國民黨與民眾黨共同提出的再修正動議以 60 票對 39 票通過;當天上午的朝野協商沒有談出共識。[1]
老人健保費改由中央補助:一年 400 億元的帳,誰在付、算清楚了嗎?
衛福部當晚估算,今年底 65 歲以上約 485 萬人,其中約 403 萬人符合條件,一年約需 400 億元。[2] 行政院的數字是今年 399.65 億元,到 2049 年(民國 138 年)增加到 628.6 億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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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要繳健保費、付房租的年輕人看到這些數字,很自然會問:這筆錢最後是不是落到我頭上?一位替退休父母繳健保費的子女,可能覺得終於喘口氣。一位 70 歲、一直自己繳保費的長者,可能覺得這不是他要的(見下文「輿情」)。[2][80]
這篇報導想回答的問題是:立法者擴大老人健保費補助的時候,有沒有同時說清楚錢從哪裡來、誰來付、付到什麼時候?[1]
我們查到的答案,先說在前面:在我們找得到的公開紀錄裡,沒有。提案的一方不是不知道要花錢。2024 年國民黨黨團的提案說明自己就寫了:若全面補助 65 歲以上長者的健保費,中央「僅需增加 400 億元支出」,只占中央總預算的 1.3%,「對財政負擔影響甚微」。他們算了當年(2024 年)要花多少,但沒有說錢從哪裡來,也沒有算以後會長到多大。[4]
400 億元也不全是新的錢。我們把健保署公開的補助資料逐筆加總:2025 年,各縣市政府已經自己替 65 歲以上長者付了約 153 億元保費,其中九成五在六個直轄市。依我們的粗估,中央接手後,大約四成是錢從地方口袋換到中央口袋,其餘大約六成,也就是兩百多億元,才是全國政府真正新增的支出(很可能,見主線一)。[5]
不過,「年輕人每人每年要多繳 2,690 元」這個說法同樣不能照單全收。[2] 衛福部自己在 2025 年 10 月改了規則:政府對健保每年至少要負擔的那 36%,從此只算《健保法》規定的補助,「其他福利支出」不算在內。[6][7] 照這套現行規則,這次依《老人福利法》付的保費,原則上不能拿來抵這 36%,所以是中央預算要另外拿出來的錢。代價主要落在中央預算,也就是全體納稅人,以及會被這筆錢擠掉的其他支出。但在我們讀到的公開說明裡,中央還沒說這筆錢從哪裡編(明年度預算案在三讀前就已送出,見「本報導的限制」第 4 點;另見主線二)。[84] 下面一步一步說。
主線一:400 億元是什麼數字?
這一段把官方公布的 400 億元拆開來看:符合資格的是誰、裡面有多少本來就由縣市在付、官方數字為什麼前後對不上,以及「每人多繳 2,690 元」是怎麼算出來的。[2][3][5]
先看清楚「403 萬人」是誰
403 萬人是「符合資格」的人數,不是「新增受惠」的人數。很多長者今天已經不用自己繳保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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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沒有工作的人,可以用眷屬身分依附配偶或子女投保;眷屬的保費由被保險人(例如子女)繳。[8]
沒人可依附的人,用「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投保,2021 年 1 月起每人每月 826 元,這也是各縣市補助上限的計算基準。[9] 這類投保者原本就是自付 60%、中央補助 40%。[8]
70 歲以上的中低收入長者,中央本來就全額補助;未滿 70 歲的,由縣市依財力自訂。[10] 行政院說,中央今年為這部分花了 12.2 億元,補助超過 14 萬人。[3]
更大的一塊是縣市自己加碼的補助,下一段細說。[5]
換算一下:403 萬除以 485 萬,約 83% 的長者符合。所謂「排富」,排掉的是大約 82 萬人。[2]
400 億元是「總額」,不是「新增的錢」
衛福部和行政院公布的 400 億元,都是「符合條件的人,保費全部由中央付,需要多少錢」。兩份說明都沒有寫:這裡面有多少本來就由縣市政府在付。[2][3]

圖一:2025 年各縣市自己付了多少老人健保費補助
中央接手前,錢原本是誰在付?
所有長條從 0 起算、共用同一刻度;淺色延伸表示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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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差別很大。如果縣市原本就在補,中央接手後,對「全國政府」來說只是錢從地方口袋換到中央口袋;真正新增的只有原本沒人補的那一塊。[5]
縣市到底補了多少?過去能找到的只有舊說法:2023 年時任衛福部長說,地方每年約 116 億元。[11]
其實有更新的原始資料。健保署在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上,按月份、縣市、鄉鎮、補助項目公布各級政府替保險對象補助健保費的人數與金額。[5] 每一種補助有一個代碼,例如「北市長者」「新北65歲」「桃市65歲」「高市65歲」「離島老人」。[12] 我們把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 到 8 月的檔案逐筆加總,挑出「只補 65 歲以上、而且由縣市政府出錢」的項目。[5]
結果是:2024 年,各縣市合計約 142.4 億元;2025 年約 152.6 億元。[5]
2026 年又有幾個縣市新開辦:資料裡,臺東的新項目從 1 月出現,南投從 4 月,苗栗、嘉義市從 7 月。每月合計從 1 月的 13.5 億元,增加到 8 月的 14.9 億元。照 8 月的水準算一整年,約 179 億元(這是簡單換算,還不含 9 月才開辦的新竹市)。[5][36]
2025 年的 152.6 億元裡,臺北市 33.9 億元、高雄市 29.1 億元、臺中市 26.4 億元、桃園市 23.0 億元、臺南市 19.1 億元、新北市 14.3 億元,六都合計約 145.7 億元,占 95%。基隆市 5.4 億元。其餘 15 個縣市加起來不到 1.5 億元。[5]
幾點要先說清楚。部分代碼的意義,官方代碼表只寫簡稱,例如臺中、臺南、基隆的長者項目,我們是看這個代碼的金額幾乎全部(99.7% 以上)落在同一個縣市來判斷的;完整的「代碼、補助對象、出錢單位」對照表,健保署有公開,但我們這次讀不到檔案(見「本報導的限制」)。這份資料是健保署實際撥付的金額,和縣市議會審的預算數不一定相同。[5][12]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400 億元是補助總額,不是全國政府的淨新增支出。各縣市目前一年已經付約 150 到 180 億元,所以中央接手後,大約四成是換口袋,全國政府真正新增的大約兩百多億元。這是粗估,有三個原因可能讓它偏高或偏低:縣市補助每月最多 826 元,中央是全額補助,同一個人中央要付的可能更多;南投等縣不看稅率,有一部分縣市支出不會被中央取代;400 億元有沒有包含中央原本補助低收入長者和離島的約 16 億元,衛福部沒有說明。[2][5]
健保署握有每一筆撥款資料,原始資料也公開了,衛福部修法當晚卻只公布總額,沒有公布扣掉地方之後的數字。我們用公開資料就能算出大概,衛福部當然算得出來。它沒有公布,公共討論就只能拿最大的那個數字吵,責任在衛福部。[2][5]
換口袋的部分也不是沒有代價:省下錢的是六都和基隆的市庫,不是健保,也不是長者(見副線一)。補助也會隨老年人口一起長,行政院自己估到 2049 年是 628.6 億元。[3]
政府自己的數字,前後也對不上
把兩年來官方說過的成本放在一起看(見下表):2024 年 5 月衛福部說至少 359 億元,同年的提案說明引「衛福部統計」說 400 億元,12 月行政院長說 384 億元;三讀當天上午衛福部說 388 億元,晚間說約 400 億元,行政院說 399.65 億元。[13][4][14][15][2][3]
同一年度的估算,衛福部說 359 億元,行政院說 384 億元;三讀當天,上午說 388 億元,晚上變成 400 億元。這幾個數字的人數、年度、有沒有扣掉中央原本的補助,官方都沒有交代。數字差距不大,但每一次都只給結論、不給算法,讀者就無從判斷哪一個比較準,也無從判斷它們是否已經扣掉地方原本的支出。行政院與衛福部應該公開算法。[13][14][15][2]
表:兩年來官方說過的成本
政府自己的數字,前後對得上嗎?
| 時間 | 誰說的 | 數字 | 口徑 |
|---|---|---|---|
| 2024-05-30 | 衛福部新聞稿 | 2024 年度「至少 359 億元」 | 稅率未達 20% 長者保費 |
| 2024 提案說明 | 國民黨黨團引「衛福部統計」 | 400 億元,占總預算 1.3% | 「全面補助 65 歲」長者 |
| 2024-12-26 | 行政院長 | 中央增加 384 億元 | 以 2024 年約 467 萬名 65 歲長者計 |
| 2026-10-16 上午 | 衛福部(民進黨團轉述協商內容) | 增加 388 億元 | 未說明 |
| 2026-10-16 晚間 | 衛福部 | 約 400 億元,約 403 萬人 | 稅率未達 20% |
| 2026-10-16 晚間 | 行政院 | 399.65 億元,2049 年 628.6 億元 | 依三讀條文 |
「每人多繳 2,690 元」是怎麼算出來的
衛福部當晚給了兩個情境:如果用健保費支應,20 到 64 歲約 1,485 萬人平均每人每年多負擔約 2,690 元;如果用中央稅收支應,約 698 萬個繳稅家庭每戶約 5,720 元。把 400 億元分別除以這兩個分母,就是這兩個數字。[2]

主線二:照現行規則,帳單寄給中央預算,但中央沒說錢從哪裡來
這是我們這次調查中最關鍵的轉折,也是我們自己改正過的地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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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法第 3 條規定,政府每年負擔健保的總經費,不得少於「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的 36%;不足的部分,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補」。[8] 2025 年,政府為了補到這個下限,另外撥了 1,243.76 億元差額。[17]
所以大家最擔心的是:中央替長者繳的這 400 億元保費,會不會被算進這 36% 裡?如果算進去,政府就可以一邊替長者繳保費,一邊少補差額,健保拿到的總錢沒變,長者原本自己繳的那一份卻沒了,壓力回到健保基金和全體繳費者身上。[8]
現行規則的答案是:原則上不算。2025 年 10 月 20 日,衛福部修正《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45 條,並讓它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施行:政府的 36% 負擔,第二項只認列「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保費補助。[7][18] 修正前的條文,還包括「其他法律規定」的補助;修正後把這幾個字刪了。[19] 2015 年的版本曾列出「其他法律規定」的補助有哪些,共八項,其中就包括「65 歲以上離島地區居民健保費」和「70 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也就是由其他法律給長者的保費補助。2025 年的修正,把「非屬健保法規定之補助」全部排除在計算之外。[20]
衛福部自己的說明寫得更直接:修正前「尚包括其他法律規定補助之保險費」,修正後「僅以健保法規定應負擔或補助者為限」,目的是「明確區隔政府健保法定責任及其他福利支出,以杜絕爭議,並確保後續年度之財源基礎」;衛福部並「預估政府每年增加撥補健保金額約134億元」。[6] 健保會年報也寫了同一個數字。兩份文件都沒有附 134 億元的算法。[20]
健保法第 27 條列的是各類投保者的保費怎麼分攤,例如職業工會會員自付 60%、中央補 40%;七款裡沒有「老人」這一類,也沒有「依其他法律補助」的概括規定。[8] 這次的補助依據是《老人福利法》第 22 條,不是健保法第 27 條。所以照現行規則,它原則上不能拿來抵 36%,是中央在 36% 之外另外要付的錢。三讀定本若另有規定,見下段。[1][7]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照現行規則,這 400 億元的帳單寄給中央預算,不是健保基金。還有兩件事可能改變這個判斷:一、三讀定本若另有計入 36% 的特別規定(官方定本還沒公開,見「本報導的限制」);二、衛福部再修一次施行細則,把老人補助放回去。施行細則是衛福部自己發布的命令,不是法律,衛福部可以再修;2015 年那次修正,原本也是溯及當年 1 月 1 日施行,後來才更正為隔年施行。換句話說,現在要把代價推回健保,需要衛福部主動推翻自己一年前才定下的規則,而不是什麼都不做就會發生。[7][20][78]
這也改變了兩年前那些警告的意義。2024 年 6 月,時任健保署長說:「若長者保費列入補助,將排擠原先公務預算挹注的金額,影響健保實質收入」[21];兩週後委員會初審當天,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說,修法通過後政府負擔的保險費「會納入36%內,不用再編列預算」(記者轉述,當時的提案版本和今年三讀的不完全相同)。[22] 那時的條文還包括「其他法律規定」的補助,所以他們在當時規則下說得沒錯;但這套規則 2025 年已經改了,這些話不能拿來推論 2026 年會怎麼算。我們先前的版本就犯了這個錯,把 2024 年的說法當成現行預設,這一版已經改正。[19]
健保會 2024 年也對當時 36% 的算法公開表示「似有減少政府負擔之虞」,健保署回應是依「行政院協商確立之法律見解及計算方式」。[23][24] 這場爭議發生在 2024 年;哪些補助可以抵 36%,後來已經由 2025 年的修正寫明。[7]
醫界的擔心仍在。醫師全聯會三讀當天要求,補助保費「不得計入健保法第 3 條 36% 法定負擔下限」[25];隔天的聲明說,依現行施行細則,政府補助的保費「可能計入這36%的下限」。[26] 不過,現行施行細則第 45 條其實只認列依健保法第 27 條的補助,所以全聯會這句話應該讀成醫界擔心規則被改回去,而不是現行規則就會這樣算。[18] 台灣醫院協會等七個醫界團體在三讀當天下午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提出覆議,說這是「唯一補救方式」。[27]
不計入 36%,也不等於沒有人付錢。三讀隔天,衛福部長說,明年政府已編列公共預算挹注 600 億元到健保基金,但這次修法實施後,對健保的實質挹注「一點都沒有增加」,反而會大幅限縮中央未來支配公共福利與健保資源的空間。這話的意思是:中央替長者繳的,本來就是長者自己會繳的錢,健保收到的總數不會因此變多;而中央多付的這筆錢,會擠掉中央預算裡的其他東西。部長在這篇報導裡沒有說明,這筆錢要不要在明年預算裡另外編、從哪一項省下來。[28]
這筆 36% 的差額不是小錢。今年前 5 個月,政府帳上應補的 36% 差額已經是 479.17 億元,比去年同期多 38.33 億元(期中帳列,年底再調整)。[29]
依我們讀到的媒體轉錄,三讀條文只寫「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補助辦法交給中央主管機關訂(官方公報尚在產製中,見「本報導的限制」)。條文本身沒有寫這筆錢算不算進 36%,也沒有寫財源。[30][78]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立法院多數在通過這筆每年約 400 億元、而且會逐年增加的補助時,沒有在公開紀錄中同時提出財源。照現行規則,這筆錢落在中央預算,但提案方沒有說要從哪一項支出省下來,或要多收哪一種稅。不計入 36% 的保障,目前只寫在衛福部可以自己修改的施行細則裡;醫界三讀當天就要求補助保費「不得計入」36%,多數沒有把這一點寫進條文。這是立法上的漏洞,責任在提案並表決通過的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會推翻這個判斷的證據是:院會公報或協商紀錄裡其實有財源說明或附帶決議。[30][25][1]
我們的判斷(有理由懷疑):衛福部和行政院也有沒說清楚的地方。衛福部三讀當晚提出「用保費支應,20 到 64 歲每人每年多負擔約 2,690 元」的情境,社保司長隔天補充,這是假設政府預算沒有支應(見主線一)。[2][16] 但照衛福部自己一年前定下、說是要「確保後續年度之財源基礎」的規則,這筆補助原則上不能抵 36%;所以要走到「用保費支應」,只有兩條路:中央不依法足額付錢,或衛福部自己把規則改回去。[6] 在我們讀到的中央社報導中,衛福部公布這個數字時,沒有同時講出自己的現行規則(衛福部官網原文我們沒有取得,見「本報導的限制」第 7 點),讀者就很容易以為這是自然會發生的帳單。另一方面,真正落在中央預算的那一筆,行政院和衛福部也還沒說要怎麼編:部長在我們讀到的報導裡沒有提,行政院目前只說要「邀集專家學者研議」,「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3][31] 會推翻這個判斷的證據是:衛福部或行政院已公開說明補助不計入 36%、會在預算中另外編列,而我們沒有讀到。
副線一:修法之前,同樣是 65 歲,各地拿到的不一樣
這條線幫讀者理解:支持修法的一方說的「全國一致」,不是空話。修法前各縣市的條件與補助方式差異很大(見下表)。[32][33][34][9][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
各縣市公告的日期不一;宜蘭、離島的頁面是 2024 年以前的版本,2026 年是否已改,我們沒有再確認。[46][48] 新竹縣的依據是縣府 2026 年 4 月修正的補助要點,對象是領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65 到 69 歲的長者。[47] 雲林縣社會處 2024 年 1 月的公告打不開,我們沒有找到可開的替代頁;衛福部長三讀隔天說,雲林縣「僅能補助部分」[28],健保署資料也顯示雲林縣 2025 年只補了約 0.49 億元。[5] 花蓮、基隆的官方說明中沒有看到所得門檻。[40][39]
一個具體的例子:同樣是 66 歲、綜所稅率 12% 的長者,修法前住臺北或桃園,每月最多可以拿到 826 元;住臺中、臺南或高雄拿不到;住南投則不看稅率;住苗栗、嘉義市要等到 80 歲;住彰化或屏東,除非是中低收入戶,否則拿不到。差別只在戶籍。[32][37][34][38][9][35][42][43][44][45]
一個縣的難處。嘉義縣財政困難,一直沒有推動老人健保費全額補助。縣府估算,若要全面補助縣內 65 歲以上長者,一年約需 11 到 12 億元,所以今年 10 月起只先補 65 到 69 歲的中低收入戶長者。縣長對中央接手「樂觀其成」,但也說實際資格和實施方式「仍應以中央正式公布法規及配套措施為準」。對這樣的縣來說,中央補助幾乎全部是新的錢,也是縣府自己付不起的錢。[49]
這些補助的錢不小,而且幾乎都在六都。主線一的圖一已經看到:2025 年,臺北市自己付了 33.9 億元,高雄市 29.1 億元,臺中市 26.4 億元;彰化縣不到 0.3 億元,嘉義縣、屏東縣是 0。[5]
中央接手後,錢會怎麼分?衛福部長三讀隔天算給大家看:初估臺北市 65 歲以上長者可以拿到約 56.6 億元的保費補助,財政困難的雲林縣只拿到約 13.6 億元。他問:「到底是朝健康平權在拉近,還是在拉遠?」[28] 把部長的數字和健保署的資料放在一起看:臺北市去年自己已經付了約 33.9 億元,中央接手後,這筆錢就從市庫省下來;雲林縣去年只付了約 0.5 億元,中央給的幾乎全是新的錢。[5] 部長的質疑有一半說中了:中央的錢有一大塊流向臺北這種本來就有補助的城市,市政府還因此省下一大筆。但另一半也要說清楚:雲林長者拿到的 13.6 億元,幾乎都是過去沒有的錢。[28][5]
縣市為什麼一路加碼?南投縣長 2025 年 6 月說得很直接:明年若順利落實財劃法,縣府預算更充裕,65 歲以上長輩將能免負擔健保費[50];2026 年 4 月 1 日真的開辦了。[51] 這是一個說到做到的地方承諾。2026 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比前一年多釋出 4,165 億元。[52] 不過花蓮縣府也主張,統籌款雖增加,中央的其他補助同時減少、配合款增加,所以不能說地方多出來的錢可以全部拿去加福利。[53]
審計部早就點過這件事:老人健保自付保費補助被列在「未訂定排富條件且超過一致標準之社會福利支出項目」,並指出「不利彌平貧富差距,且影響有限社會福利資源之公義分配」(檢視的是 2018–2020 年度)。[54]
地方的難處各不相同。雲林縣財政處說,原本已編一年 9 億元準備開辦,若中央接手,可以把預算用在基礎建設。[55] 新北市府說會配合中央新制辦理。[56] 換句話說,中央接手後,地方省下的錢不一定回到健保或長者身上,可能轉去修路——這正是「全國政府淨成本」與「中央支出」不同的地方。[55]
這條線改變了什麼:它讓「修法是為了公平」這個理由有了實據:修法前確實是一種看戶籍的福利。但它也說明了兩件事。第一,中央接手的錢分成兩種:在六都和基隆這類原本就廣泛補助的地方,有一大部分是換口袋(2025 年合計約 151 億元);在彰化、屏東、嘉義縣、雲林這類只補中低收入戶或少數人的地方,大多是新的錢。離島原本就由中央付,所以不會有地方省下來的錢。[5][48] 第二,地方加碼的部分原本就沒有排富。中央只用「稅率 20%」作為全國門檻,等於把臺北、桃園的標準推到全國;這比臺中、臺南、高雄的 5% 寬得多,但仍比南投這類不排富的縣市嚴。[32][37][34][38][9][35]
表:修法前各縣市一般長者的條件
修法前,同樣是 65 歲,各地拿到的一樣嗎?
| 地方 | 一般長者的條件(修法前) | 補助多少 |
|---|---|---|
| 臺北市 | 65 歲、設籍並居住滿 1 年、稅率未達 20% | 每月最多 826 元 |
| 新北市 | 稅率 5% 以下、第三或第六類投保者全額;其他人部分補助 | 65–79 歲部分補助每年 3,324 元 |
| 臺中市 | 65 歲、設籍滿 1 年、稅率 5% 以下 | 超過 826 元自付差額 |
| 高雄市 | 稅率 5% 以下(領身障證明者 12%) | 每月最多 826 元 |
| 南投縣 | 2026 年 4 月起,65 歲,不排富、免申請 | 每月最多 826 元 |
| 新竹市 | 2026 年 9 月起開辦,免申請 | 由市府直接撥款健保署 |
| 桃園市 | 65 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滿 1 年、稅率未達 20% | — |
| 臺南市 | 65 歲、設籍滿 1 年、稅率未超過 5% | 通常每月最高 826 元 |
| 基隆市 | 65 歲、設籍滿 3 年,須向區公所申請 | 每月最高 826 元 |
| 花蓮縣 | 2026 年 6 月起,65 歲、設籍滿 1 年 | 每月最高 826 元 |
| 臺東縣 | 2026 年起,70 歲、設籍滿 1 年 | 縣府代繳自付額 |
| 苗栗縣 | 2026 年 7 月起試辦,一般長者 80 歲 | 每月最高 826 元 |
| 嘉義市 | 2026 年 7 月起,80 歲、設籍滿 6 個月,免申請 | 每月最高 826 元 |
| 彰化、屏東、宜蘭、雲林、新竹縣 | 只補 65–69 歲中低收入長者 | 每月最高 826 元 |
| 澎湖、金門、連江 | 65 歲、設籍離島滿 1 年 | 原本就由中央補助自付保費 |
副線二:「稅率未達 20%」篩得出誰有錢嗎?
20% 稅率聽起來像高門檻,但它篩的是「扣除後、併入綜合所得的淨額」。以 2025 年度(今年 5 月申報、最近一次核定的年度)來看,所得淨額 133 萬元以下都在 20% 以下。[57]
長者常見的收入與財富,有很多不會進到這個淨額。股利可以選擇按 28% 分開計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58]
上市櫃股票買賣的所得停徵所得稅;房地合一的交易所得也不併入綜合所得。[59]
分期領的退休金,2025 年度每年先減除 85.9 萬元才算所得。[60]
持有的房子、土地本身不是所得,課的是房屋稅、地價稅。[61]
一個假設的試算(不是真實個案,只用 2025 年度官方數字):一位 70 歲、單身的退休者,每年分期領退休金 120 萬元,另有股利 300 萬元選擇分開計稅,名下有一間自住房子。他的退職所得是 120 萬減 85.9 萬,即 34.1 萬元;再減 70 歲以上免稅額 14.55 萬元、單身標準扣除額 13.1 萬元,所得淨額約 6.45 萬元,落在 5% 級距。一年現金收入約 420 萬元,綜合所得稅率卻是 5%。[60][62][57]
這位長者會不會因此拿到補助,還要看衛福部之後訂的補助辦法怎麼認定「稅率」。財政部自己在長照特別扣除額就設了三道排富:稅率 20% 以上、股利選 28% 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都不適用。同一個政府已經知道單看稅率不夠,所以另外加了條件。[63]
一位研究健保財務的財稅學者在三讀當天指出,長者常見的所得類型「多為免稅、輕稅或容易逃漏」。[64] 醫師全聯會的聲明引用中經院對 2021 年財稅資料的研究:稅率未達 20% 的 65 歲以上者,平均個人所得約 12 萬元,平均財富卻近 1,600 萬元;同一稅率級距的 25 到 64 歲者,平均所得近 40 萬元,平均財富約 700 萬元。這是醫界轉述的研究,我們沒有讀到研究原文,所以只當作線索;但它指出的方向和上面的稅法規則一致:稅率看的是所得,不是財富。[26]
這些管道裡,有一個的規模可以查到上限。全國選擇股利 28% 分開計稅的申報戶,2023 年度(最新正式核定)是 31,892 戶,不分年齡。就算全部都是長者,也不到 403 萬人的 1%。所以「領大筆股利的富裕長者」雖然是真的漏洞,人數不多。[65] 比較難估的是另外幾種情況:退休金扣除額高、靠賣股票或房子賺錢、名下有房地但現金收入低。這些人的數目,公開資料中找不到。財政部公開的統計表只有「60 歲以上」的平均稅率,沒有 65 歲以上按稅率級距分的人數。[66]
我們的判斷(有理由懷疑):只用稅率當門檻,會讓一部分收入或資產不低的長者符合補助。這是規則本身的漏洞,不是執行不力。其中股利分開計稅這一種,人數有上限,而且不多;房地與退休金這幾種,規模無法估。財政部握有 65 歲以上申報戶的稅率與所得分布,衛福部也拿這些資料算出了 403 萬人,但兩者都沒有公開符合者的所得與資產分布。會推翻或收窄這個判斷的證據是:補助辦法比照長照扣除額,把股利分開計稅或高基本所得額的人排除;或財政部公開的分布顯示這類人極少。[65][66][63][2]
副線三:健保今天的錢夠嗎?人口會怎麼變?
這條線讓讀者知道壓力的大小,但也提醒不要把它直接換成每個人的帳單。[17]
健保 2025 年自編決算有 457 億元結餘,年底安全準備 2,078 億元,約 2.99 個月的給付。[17] 2026 年核定總額後,預估短絀 428 億元,年底安全準備約 2.16 個月。[67] 今年一般費率維持 5.17%。[24] 也就是說,還沒算這次修法,健保今年已經預估入不敷出。[67]
錢主要花在誰身上?醫師全聯會引健保署資料說,2025 年 65 歲以上的保險對象約占 19.6%,醫療費用卻約占 43.59%。[26] 衛福部長也舉了一組數字:65 歲以上長者平均每人每年自付保費 9,912 元,醫療費用卻是 90,149 點,約 9 倍。[28] 長者用得多,本來就是健保的設計:年輕時繳、老了用。問題在於,當繳的人愈來愈少、用的人愈來愈多,這個設計還能撐多久。[68]
圖二:工作年齡人口與老年人口(國發會中推估)
老年人口變多、工作年齡人口變少,到底差多少?
所有長條從 0 起算、共用同一刻度;淺色延伸表示區間
圖三:同一個口徑的補助成本估算
這筆補助會愈來愈大嗎?
所有長條從 0 起算、共用同一刻度;淺色延伸表示區間
副線四:其他國家的老人怎麼繳健保?
我們找了四個制度。它們都不是「滿某個年紀就免繳」,而是讓長者照能力繳一部分。[69][72][74][75]
日本:75 歲以上加入「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保費由定額加上依所得計算的部分組成。[69] 醫療給付大約公費五成、在職世代的支援金四成、長者保費一成。[70] 2024 年改革明說是為了「抑制在職世代負擔的上升」,讓長者人均保費和在職者人均支援金的成長率一致,同時提高高所得長者的保費上限;約六成低所得長者不因改革增加負擔。[71]
南韓:要當別人的被扶養者(不必自己繳保費),年所得要在 2,000 萬韓元以下,財產稅課稅標準也有上限。[72] 自己投保的地區加入者,財產仍會計入保費,2024 年把基本扣除提高到 1 億韓元。[73]
美國:65 歲以上的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門診部分,2026 年標準保費每月 202.90 美元,所得較高的人要繳更多。我們讀到的這一頁沒有列出加收的所得門檻和金額。[74]
德國:法定退休金也要繳健保費,退休者和退休金保險機構各付一半。[75]
這條線改變了什麼:國外做法提醒我們,「照顧長者」和「長者照能力付費」可以同時存在。南韓把財產納入資格審查,正好回應副線二的漏洞;日本則把「世代之間的負擔怎麼分」直接寫進保費公式。這些制度各有行政成本和爭議,我們沒有比較它們的同口徑成本,不能說臺灣照搬就會更好。[72][71]
副線五:立法紀錄裡,誰說過什麼、承諾過什麼
2024 年 5 月 30 日與 6 月 13 日,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審查 7 個版本。國民黨黨團的提案說明寫,中央「僅需增加 400 億元支出」,占總預算 1.3%,「對財政負擔影響甚微」。衛福部的報告則說,青壯年人口負擔日益加重,「保費制度除基於量能負擔精神外,亦須考慮世代公平」,結論是「建議維持原條文」。審查結果是「條文均保留」,院會二讀前「須交由黨團協商」。[4] 審查報告和委員會議事錄裡,我們都沒有看到委員提出具體財源(兩份都沒有逐字詢答紀錄,見本報導的限制)。[76] 衛福部同日的新聞稿估計,2024 年度至少需 359 億元。[13] 換句話說,成本和世代公平的警告兩年前就擺在立法院桌上,不是行政院事後才提。
2024 年 6 月 1 日,時任健保署長公開說明,若長者保費列入補助,會排擠公務預算挹注、影響健保實質收入。[21] 6 月 13 日委員會初審當天,衛福部社保司長說,修法通過後政府負擔的保費「會納入36%內,不用再編列預算」。[22]
2024 年 12 月 26 日,行政院長說,修法將使中央增加 384 億元支出,「修法內容亦未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14]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朝野決定「老人福利法協商後再行處理」。[77]
2025 年 10 月 20 日,衛福部修正《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45 條,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施行:政府 36% 負擔只認列依健保法第 27 條的補助,「其他法律規定」的補助不再算入。前面兩位官員 2024 年 6 月的說法,是在修正前的條文下講的。[7]
2026 年 10 月 16 日,協商仍無共識,表決通過。[1] 提案者包括國民黨團、民眾黨團與多位國民黨立委的版本。[78]
各方說法——提案方:國民黨立委說,修法能「減輕子女照顧父母的經濟壓力」;民眾黨立委強調費用「要由中央主管機關來負擔,而不是由地方政府來負擔」。[79]
反對方:民進黨團主張補助資格「應充分考量實際經濟能力,優先協助有需要的家庭」,並批評藍白沒有提出財源[15],但我們沒有找到民進黨團提出的具體替代條文。醫改會執行長稱之為「政策買票」——這是政治評價,不是違法買票的認定。[79]
行政院:收到法案後邀專家研議,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截至 10 月 17 日沒有宣布覆議。[3]
我們的批評:兩年前就有官方成本估算、世代公平警告和 36% 的排擠警告。其中 36% 那一項的規則,後來是衛福部在 2025 年修施行細則改掉的,不是立法者改的;衛福部的鬆綁成果說明裡沒有出現「老人」兩個字,但從沿革看,2015 年版「其他法律規定」的補助本來就包括 65 歲以上離島居民和 70 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的保費,2025 年的修正把這一類整批排除。[20][6] 兩年後通過的版本,在公開紀錄中看不到對這些警告的書面回應、看不到財源設計、也看不到淨成本試算。提案方對成本唯一的回答是「只占總預算 1.3%」。這個比例只算了第一年,沒有算到 2049 年的 628.6 億元,也沒有說明這 1.3% 要從哪一項支出裡省下來,或要多收哪一種稅。[4][3] 提案方有權主張「全國一致」與「減輕家庭負擔」的價值,但用多數通過一筆每年數百億、會逐年增長的支出,卻不說清楚由誰付,是把最難的那一題留給下一屆政府和下一代。另一方面,反對的一方只說「應考量實際經濟能力」,也沒有拿出可以比較的方案。[15]
副線六:輿情——公開說法很分歧
以下都是新聞轉述的網路留言,未經證實,只用來呈現不同位置的人怎麼看。一位自稱 70 歲的民眾在臉書留言表示,自己「從來沒有不繳健保費的想法」。[80]
一位自稱年紀也大了的網友,稱這是「欺壓年輕人」的政策。[81]
也有支持者表示,母親的健保費本來就是自己在付,補助確實能減輕負擔(記者轉述,非原話)。[82]
業內的判讀也有分歧。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一位教授認為,依年齡或依所得稅率來界定補助都有問題,「若要補助,更應優先考量缺乏經濟能力、需扶養的族群」。[83] 醫師全聯會擔心的則是 36% 那筆帳(見主線二)。[26]
我們先前在 Threads、PTT、Dcard、Mobile01 搜尋過,這次又在 Threads 搜了一次,還是沒有找到能確認日期和自述身分的照顧者、長者、年輕上班族或地方承辦人原帖。Threads 的站內搜尋頁我們讀不到,改用外部搜尋引擎限定 Threads 網域查了十幾組關鍵字,也沒有找到結果。所以不能說沒有這類貼文,只能說我們讀不到。[85]
我們的判斷
回到開頭的問題:立法者擴大老人健保費補助時,有沒有同時提出可驗證、可負擔的長期財源?[1]
圖四:這筆錢從哪裡來、可能流到哪裡(解釋圖,不是數據圖)
中央替長者繳保費之後,代價由誰承擔?
- 公開資料算得出來來源:縣市原有補助(2025 年約 153 億元,九成五在六都)
- 是否足額另編,尚未公開來源:中央預算(稅收或舉債)
- 來源:健保基金(全體繳費者)
- 中央替約 403 萬名長者繳保費,總額約 400 億元
- 現行規則實線分岔:依現行施行細則第 45 條,補助不抵 36% → 由中央預算另外出錢
- 要衛福部再修施行細則才會發生虛線分岔:補助抵 36% → 中央少補差額,壓力回到健保基金
- 註記:地方省下的錢可能轉作他用(例:雲林說可用於基礎建設)
讀下去
一、很可能沒有。提案方知道成本,2024 年的提案說明就把 400 億元說成只占總預算 1.3%。但在委員會審查報告、議事錄、表決報導與政府說明中,我們找不到財源設計、淨成本或長期成長的試算,也找不到對衛福部世代公平警告或健保署 36% 排擠警告的書面回應。責任在提出並通過再修正動議的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會推翻它的是:院會公報或協商紀錄中另有財源說明。[4][76][1][21]
二、確定:400 億元是總額,不是淨新增;很可能:其中約四成是換口袋。我們加總健保署公開的資料:縣市 2025 年已經自己付了約 153 億元,2026 年新開辦幾個縣之後,一年約 179 億元;2025 年的地方補助九成五在六都。所以全國政府真正新增的,大約兩百多億元。[5] 這筆新錢有一部分流向原本沒有補助的縣(例如雲林,幾乎全是新錢),也有一部分流向原本就有補助的城市:部長估臺北可獲 56.6 億元,高於臺北 2025 年自付的 33.9 億元,差額原因衛福部沒有說明。全國新錢在各縣市怎麼分配,我們沒有算。[28] 換口袋的部分,省下錢的是六都和基隆的市庫,不是健保。衛福部握有每一筆撥款資料,卻只公布總額,兩年來的官方估算也從 359 億元到 400 億元都有、都沒附算法。這讓討論失焦,責任在衛福部與行政院。會推翻這個粗估的是:衛福部公布扣除地方補助後的淨額,或完整的補助代碼對照表顯示我們歸錯了項目。[2][3][13]
三、很可能:照現行規則,帳單寄給中央預算,不是健保基金;但錢從哪裡編,我們讀到的公開說明裡還沒有人說。衛福部 2025 年修正的施行細則第 45 條,只讓依健保法第 27 條的補助抵 36%;這次的補助依據是《老人福利法》,原則上不能抵。[7][8] 所以年輕人會不會因此多繳健保費,取決於兩件事:中央有沒有在預算裡足額另編這筆錢,以及衛福部會不會把自己一年前定的規則改回去。如果中央足額另編,代價落在全體納稅人,以及被擠掉的其他中央支出;地方省下的約 153 億元會流到哪裡,也還沒有人交代。2024 年健保署長與社保司長「納入 36%」的說法,是在舊條文下講的,不能拿來推論今天。三讀定本若另有計入的規定,這個判斷要修正。[21][22][78] 在我們讀到的中央社報導中,衛福部拿「每人多繳 2,690 元」示警,卻沒有同時講自己的現行規則(衛福部官網原文沒有取得,見「本報導的限制」第 7 點);在我們讀到的公開說明裡,行政院也還沒說預算怎麼編。這兩件事都是該說明而沒說明。[2][3]
四、有理由懷疑:稅率 20% 會讓部分資產不低的長者符合。這是規則本身的洞。其中靠股利分開計稅的人,全國最多約 3 萬戶,規模有限;靠房地、退休金的人有多少,公開資料中找不到。補助辦法還沒訂,衛福部仍有機會補上;它會不會補,是下一個要追的承諾。[65][66][30]
五、修法前的地方差異是真的。支持修法的「全國一致」有實據:同樣 66 歲,有的縣市不看稅率,有的要等到 80 歲,有的只補中低收入戶。但要做到一致,不一定要把臺北、桃園的 20% 標準推到全國;國外有依所得、依財產分級的做法可以比較。[35][42][44][72][71]
留給你想的問題
一、一筆會隨時間愈長愈大的福利,國會多數有沒有義務在通過的同時說清楚誰付?一邊值得守住的是:民主選出的多數有權決定照顧長者、讓全國一致,財源本來就是行政部門編預算的事。另一邊值得守住的是:今天投票的人可以不付帳,承擔的人(未來的納稅人與繳費者)今天沒有投票權。要求「先有財源才能立法」會讓許多福利更難通過;不要求,則等於允許把帳推給以後。[4][3]

讀下去
二、假設你的父母符合這項補助,而你知道他們其實有房子、有股票,你會支持把財產也納入審查嗎——即使這代表你的家要多付、你的父母要申報資產?支持資產審查,是把有限的錢留給真正需要的人,也是你在別人家的長輩身上會要求的標準。反對它,也有站得住的理由:資產審查讓長者覺得被當成需要證明自己窮的人,行政成本高,而且自住的房子不能拿來繳保費。選哪一邊,都有人要付代價。[63][72]
三、一位 70 歲的長者說,他從沒想過不繳健保費。如果「普及給所有人」可以避免污名、而「只給需要的人」比較省錢,你寧可哪一種?普及的福利讓人不必證明自己窮,也比較不會被政治輪流刪減;選擇性的福利把錢集中在最需要的地方,但門檻永遠有人剛好卡在線上。這次的 20% 門檻,是兩者之間的一個選擇,它的代價是:83% 的長者都符合,卻仍然有人被排除。[80][2]
本報導的限制
本報導只使用搜尋得到的公開證據與資訊,沒有索取資料、申請政府資訊公開,也沒有詢問任何人。以下關鍵資訊這次無法取得,若公開可能改變結論。[78]
讀下去
1. 三讀條文官方定本與院會公報。截至 2026 年 10 月 17 日,立法院議案頁仍顯示公報「產製中」,院會頁也沒有第 22 條全文與表決票數。我們用的條文文字來自新聞轉錄,而且各家轉錄的措辭不完全一樣。若定本有財源、上限、施行日期或 36% 的規定,判斷一與判斷三要修正。[78][30]
2. 院會與協商紀錄、再修正動議原件。若其中有財源說明或回應衛福部警告,判斷一會減弱。2024 年委員會審查報告與議事錄已核對原件,裡面沒有財源,但也沒有逐字詢答紀錄。[4][76]
3. 補助代碼的完整對照表,以及衛福部自己的淨額算法。各縣市合計是我們用健保署開放資料加總的,2026 年只到 8 月。部分代碼代表哪個縣市的哪一種補助,是我們依金額落在哪個縣市推定的;健保署公開的完整對照表(代碼、對象、出錢單位)我們讀不到。400 億元有沒有包含中央原有的補助、中央全額補助比縣市的 826 元上限多出多少,衛福部都沒有說明。若這些公開,判斷二的「約四成換口袋」可能上下調整。[5][12][2]
4. 這筆補助在預算上怎麼編。現行施行細則第 45 條(2025 年 10 月 20 日修正,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已經把 36% 的認列範圍限在健保法第 27 條;我們也讀了健保法第 27 條全文,裡面沒有老人這一類。[7][8] 仍然不知道的是:三讀定本有沒有特別的認列規定;衛福部在三讀後有沒有對這筆補助做過正式解釋;明年度中央預算會不會為它足額另編、從哪裡省下來(衛福部 116 年度單位預算案 2026 年 8 月底就已公告,早於三讀;預算書本文我們這次打不開,所以不知道裡面怎麼寫)[84];衛福部 2025 年修正時「被排除的補助」完整清單,以及衛福部「每年增加撥補約 134 億元」怎麼算(公報所附的修正說明這次讀不到)。[6][20] 若定本或衛福部另有計入 36% 的規定,判斷一與判斷三要修正。
5. 符合資格者的所得與資產分布。財政部與衛福部握有,決定稅率門檻漏洞有多大(判斷四)。財政部公開表只有股利分開計稅的總戶數和 60 歲以上的平均稅率。[65][66]
6. 行政院 2049 年 628.6 億元估算的模型與假設,以及兩年來 359、384、388、400 億元幾個估算各自的算法。[3][13][14][15][2]
7. 衛福部 2026 年 10 月 16 日說明的官網原文。我們用的是中央社轉述;衛福部官網的新聞列表和真相說明列表,在我們取得的版本裡(分別到 10 月 15 日、10 月 10 日)都還沒有這篇。[2]
8. 社群第一手說法。我們沒有在 Threads 等平台找到可確認的原帖;輿情段落都是新聞轉述的留言,未經證實。[85][80]
9. 部分來源頁面打不開或還沒讀到。美國高所得加收的門檻與金額,我們讀到的官方頁沒有列出。雲林縣的官方公告打不開;宜蘭、離島的頁面是 2024 年以前的版本,2026 年是否已改,我們沒有再確認。[74][46][48]
10. 財政部 65 歲以上按稅率級距的人數。財政統計資料庫的查詢頁,我們取得的版本沒有內容。若公開,判斷四的漏洞大小可以估得更準。[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