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底,台北市一名七十多歲的男性死於漢他病毒感染。幾乎同一時間,一段老鼠在松山新店線車廂裡竄動的影片在網路上流傳;北捷研判老鼠是從旅客的背包或提袋跑出來的 [1]。到 10 月初,全國今年累計 3 例、1 人死亡;截至 5 月,其中 1 例住在台北 [2] [3]。
一、今年為什麼大家開始問
春天,不安換了地方。有民眾在 Threads 公開表示,白天經過雙連菜市場,看到十幾隻老鼠聚在一起,「跟動物園一樣」(未經證實,中央社轉述) [4]。雙連市場的攤商對記者說,老鼠「最近就比較多,一直挖洞」 [5]。捷運雙連到中山站之間的線形公園被投放老鼠藥,議員轉述民眾擔心孩子和寵物誤食 [6]。
二、先看讀者的直覺:老鼠真的變多了嗎?
環保局向議會提出的鼠類通報件數,從漢他病毒個案發生前的三個月開始算,見圖 1 [9]。另一份中央社轉述的議會專案報告寫 2 月 258 件、4 月 73 件,相差 1 到 3 件,屬統計時點不同,不影響形狀 [78]。

圖 1|台北市鼠類通報件數,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4 月
通報暴增,是不是老鼠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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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徐世勲在議會的解釋是:2 月媒體相關報導多達 175 則時,當月通報就到 258 件,「通常在媒體報導之後的幾天內,通報數會明顯的增加」 [10]。台大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助理教授林大利也說:「議題上升不等於數量上升」 [11]。網路上也有不同的聲音:有市民在 Facebook 表示 2023 年就向 1999 通報過,「直到現在台北市政府的處理方式還是一樣」(未經證實,Reddit 轉貼) [12]。
這些都合理。問題在市府自己怎麼用這組數字。市府 5 月給議會的書面答復寫:「經比對本市近 3 年鼠類陳情案件數量,並無明顯上升之情形」 [13]。局長在議會說明了為什麼看通報:「日本、韓國及美國等國家,多以通報件數作為觀察依據」,而個案前三個月的件數「與過去4、5年平均數相比,整體數量大致相當」 [9]。
這個理由只對一半。下面第四節會看到,紐約官方公開的不只是通報,還有一塊塊地檢查鼠跡的紀錄 [31];而市府自己也承認,通報會被新聞推高 [10]。拿一個會被新聞推高的指標,去證明老鼠沒有變多,說服力有限。
而且就算只看通報,數字也對不上。局長說台北「全年老鼠相關通報案件約維持在 200 多件左右」 [9],而照圖 1,今年光 1 到 4 月就有 460 件,已經是往年一整年的兩倍左右。議員秦慧珠引研考會 1999 的統計,今年到 5 月 4 日有 478 件,前五年平均一年 268.4 件 [10]。市府沒有說明「近 3 年」是怎麼比的。
更早,4 月,市府已經用通報宣布成效。環保局 4 月 21 日在議會的工作報告寫:「民眾陳情及鼠藥申請量均下降約7成,顯示防治措施已具階段性成效」 [14]。前一天給議員的書面答復也寫,陳情案件數「及見鼠率均呈下降趨勢,顯示防治作為已具階段性成效」 [15]。
「下降約 7 成」是從哪裡比起?環保局對記者說明的算法是:3 月接獲通報 90 件,「對比2月258件,下降約7成」 [16];照這兩個數字實際算是降了約 65%。更早在 4 月 9 日,市長蔣萬安在議會答詢時就用了同一組比較:老鼠陳情「從上個月258件到3月分降到90件」 [17]。比較的起點,正是局長自己說被媒體推高的 2 月高峰。換成個案前的基準,結論相反:個案前三個月平均每月約 11 件,3 月的 90 件約是它的 8 倍,4 月的 76 件約是 7 倍(依圖 1 數字計算) [9]。鼠藥申請量降了多少,市府沒有公布原始數字。「見鼠率」由誰量、在哪裡量、用什麼方法、數值多少,公開資料中我們也找不到 [15] [16]。
到了 6 月,議員問「老鼠數量有無真正減少」,局長在議會答:「數量有在減少,有投入處理就一定有所改善」 [9]。
我們的批評:通報量不能證明老鼠變多,同樣也不能證明老鼠沒變多、或者正在減少。市府一邊說通報被新聞推高,一邊拿從新聞高峰回落的通報宣布「已具階段性成效」,又拿通報說「沒有明顯上升」,最後在沒有公開任何量測的情況下說「數量有在減少」。這四句話裡,沒有一句有公開的量測在背後撐著。唯一聽起來像量測的「見鼠率」,市府只說它下降,沒有公開方法和數字,握有它的是臺北市環保局。如果它真的有固定的量法,正是這篇報導最想看到的指標,更該公開 [10] [14] [15] [13] [9]。
副線:那老鼠集中在哪幾區?
這是很多人接著會問的。我們去翻了市府公開的 1999 派工資料。2026 年 6 到 8 月共 44,888 筆派工,分成 22 類,從大型廢棄物清運、噪音、路燈到「動物救援」,沒有任何一類是鼠類 [18]。也就是說,從公開的派工資料看不出哪些是老鼠的通報;若有,也混在「動物救援」等類別裡無法分辨。
但市府內部有這份統計。議員秦慧珠在議會引用的,就是研考會的 1999 鼠類統計 [10];環保局給議會的逐月通報數,也是按月分好的 [9]。分區的版本,市府沒有公開。
市民自己做了一個。一個由市民志工經營的通報平台「Rat Radar」,讓民眾上傳照片、標位置,經人工審核後上架。到 10 月 6 日,台北 12 區的通報以大安區 146 件最多,信義 128 件、中山 112 件次之,南港 32 件最少 [19]。這組數字未經證實,也不能當成鼠量:用平台的人多半住在哪裡、哪裡人潮多,都會影響通報;通報裡還混了「發現毒餌」和鼠屍 [19]。
還有一部分資料,市府自己說沒有記。2 月和 4 月,市府動員 54 個局處單位做了兩次全市防治,對外公布填了 3,815 處、926 處鼠洞。議員追問這些鼠洞在哪裡,市府書面答復:「考量作業時效,並未要求各單位逐一詳細記錄鼠洞填補地點及拍攝照片」 [20]。
鄰近的新北市做法不同。新北環保局在網站上逐筆公開列管的防鼠場域,到 5 月中共 3,964 處,逐筆列出地點(多半有門牌或座標) [21] [22]。這份清單不是鼠量,也沒附捕獲數或改善結果,但至少讓居民查得到自己家附近是不是列管點。
我們的判斷:用公開資料,台北老鼠的空間分布目前回答不了。原因有兩層。一層是有分區意義的資料在市府手上、沒有公開:1999 鼠類陳情的地址、各區捕獲量、各局處分類填報的成果。握有資料的是臺北市研考會(1999 統計)和環保局(通報與防治成果)。另一層更根本:今年規模最大的兩次填洞行動,市府自己承認沒有記地點,所以這部分就算想公開也拿不出來。市府在 5 月答應,以後的成果會由資訊局「協助建置可視覺化網站」;到 10 月 7 日,我們在環保局、資訊局、資料大平臺和市府新聞稿中都找不到這個網站 [18] [10] [20] [36]。
三、主線:200 萬到 500 萬,是怎麼算出來的?
我們找不到 2007 年的原始報告。今年的報導轉述當年的作法是:12 個行政區每區挑 40 戶,全市 480 戶放捕鼠籠,經公式推估,再用全市戶數換算,得出「將近 200 萬隻」;又說當年還拿世界衛生組織的模型公式比對,「可能有 500 萬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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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轉述改變了我們原本的理解。200 萬和 500 萬很可能不是同一個估算的上下限,而是兩種方法各算一次、並排放在一起 [23]。
我們用 2007 年底的戶籍資料做了一個簡單的除法:台北當時 947,745 戶、2,629,269 人 [24]。200 萬隻約等於每戶 2.1 隻;500 萬隻約等於每人 1.9 隻。
後面這個倍數有一個熟悉的來源。台大昆蟲系名譽教授徐爾烈受訪時提到,過去學界曾用「人口的 2 到 3 倍」估算老鼠總數 [25]。我們有理由懷疑,500 萬比較接近這種經驗法則,而不是在台北現場抓出來的結果;若 2007 年原報告公開、寫出另一套計算,這個懷疑就要撤回。
市長蔣萬安的回應是,二十年前的推估「會失真」,「連做這份研究的老師都指出,並不適合做全市的評估」 [26]。照市長的轉述,連原研究者自己都不認為這個數字能代表全市,這也支持我們上面的判斷。這句話我們同意一半:舊方法確實撐不起一個全市總數。但當年做這份研究的是誰、原報告在哪,市府沒有公開,讀者無從檢驗 [26]。
四、轉折:換一個假設,答案差 12 倍
如果全市總數取決於假設,那換假設會差多少?我們把公開可查的幾種假設放在一起算。紐約有一個常被引用的「200 萬隻」。那是統計學者 Auerbach 2014 年的研究:用市民 311 通報推出全市約 40,500 個有老鼠的地塊,再「相當寬鬆地」假設每塊住 50 隻 [27]。這是研究推算,不是官方普查。紐約 2010 年普查人口 8,175,133 人 [28],等於每人約 0.25 隻。各種假設算出的結果見圖 2。

圖 2|同一個台北,不同假設算出的老鼠總數
200 萬到 500 萬到底準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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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判斷(很可能):用目前公開的任何資料,台北的老鼠總數只能說落在「數十萬到數百萬」之間,無法收窄到差距一倍以內。200 萬到 500 萬不是量出來的區間,不應再被當成「台北的鼠口」引用。會推翻這個判斷的證據,是一份在台北以固定方法、固定地點重複捕捉,並校正過「多少老鼠根本不進籠」的調查 [23] [24] [25] [27]。
市府 5 月 8 日找來的專家,結論也差不多。照市府轉述,專家表示一個城市的鼠類密度或族群數量「尚無國際認可之統一方法」,現在較常用的是「相對密度調查法」:防治前後放籠,比較捕到幾隻 [13]。
國外多數城市也是這個答案。巴黎市府直說流傳的鼠數「是幻想,因為從來沒有真正計數過」 [29];多倫多 2025 年的計畫寫明「沒有可靠方法估計城市的老鼠數量」 [30]。
但這些城市沒有停在「不知道」。它們改量可以重複量、可以比較前後的東西,而且公開。紐約衛生局到一塊塊地檢查新鮮糞便、活躍鼠洞、活鼠等鼠跡,用同一套定義記錄每次檢查 [31]。香港食環署長年以誘餌被咬的比例當指數,2020 年全港 3.6%;2024 年起改用熱影像加 AI 連拍三晚 [32]。
公開指數也不是萬靈丹,紐約就是例子。紐約衛生局在 2025 年的鼠患熱區報告裡說明,同一地址反覆不合格時,改做「複查」而不是重做「初查」,結果初查次數從 41,703 降到 36,580;而熱區複查仍有 68% 被開罰 [33]。也就是說,「初查不合格率下降」有一部分是記錄方式改了,不一定是老鼠變少。指數一旦改口徑,就可能看起來在進步。芝加哥與溫哥華的研究也提醒,會入籠的老鼠不等於全部老鼠 [34] [35]。
可是紐約的這個弱點,是外人看得到的,因為定義和次數都公開了。方法公開、地點固定、口徑改了會說明,這是讀者能檢驗一個指數的前提 [33] [31]。
五、台北有數字,但都是「做了多少」
台北並不是沒有數字。環保局網站寫著:2026 年 4 到 8 月,捕獲老鼠 4,550 隻、放置捕鼠籠 46,638 個、施放鼠餌 1,977 公斤、填補鼠洞 5,954 個 [36]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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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數字很大,但每一個都是「投入了多少」,不是「還剩多少」。捕鼠籠的單位是「個」,不是「籠夜」(一個籠子放一晚算一個籠夜)。在這份統計裡,一個籠子放一晚和放一週都算一個,也沒有寫放在哪裡、放幾天。所以不能拿 4,550 除以 46,638 當成捕獲率,更不能推回全市鼠數。捕到的老鼠多,可能是老鼠多,也可能只是籠子放得多 [36]。
這些數字是怎麼加總出來的,市府在議會的答復裡說得比網站清楚:由環保局「統一彙整各局處單位回報之執行成果」 [20]。7 月底給議會的版本列得更完整:4 月 20 日到 7 月 26 日,各局處累計巡查 10 萬 8,693 次、填補鼠洞 5,341 個、放鼠籠 4 萬 2,291 個、捕獲(含投藥死亡)4,306 隻、教育宣導 2 萬 8,510 場、裁處違規 1,126 件 [38]。
議員陳怡君把其中的鼠洞數叫作「幽靈鼠洞」:環保局只彙整回報的數字,不知道洞在哪、有沒有照片、有沒有後續追蹤。市府的回答,就是第二節提到的那句「並未要求各單位逐一詳細記錄」。一個沒有地點、沒有照片的數字,市府自己也無法回頭檢查它 [20]。
個案:永春市場的 2 隻和 163 隻
連「捕到幾隻」這個最簡單的作業數字,都不一定算得準。5 月 14 日,議員秦慧珠在議會說,她向市府索取各市場的捕鼠數,市府回覆 17 個公有市場裡,過去只有環南、成功中繼、永樂 3 個市場有統計,2024 年合計 646 隻、2025 年 470 隻;今年 5 月起才要求所有市場統計,17 個市場合計 109 隻,其中永春市場只有 2 隻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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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永春市場自治會有自己的帳。議員轉述自治會會長的說法:自治會每抓到一隻老鼠、拍照上傳,就付 100 元,所以算得很清楚;2024 年底到 2025 年底抓了 550 隻,今年 1 月 25 日到 4 月抓了 163 隻 [10]。媒體採訪也證實自治會「抓老鼠可領一百」的做法已實施多年 [39]。市場處科長在議會只說明,市場處的防治分成廠商放籠和配送物資兩塊,話沒說完就被打斷 [10]。
兩組數字的期間不同,不能直接相減,自治會的帳也只有議員轉述,我們沒有看到原始紀錄。但這個個案說明了一件事:市府公開或提供的捕鼠數,連同一個市場、自治會抓了多少都可能沒算進去。用這種數字判斷老鼠變多變少,基礎比它看起來更薄 [10]。
市場處自己也承認這一點。市府在議會的說明寫:「捕鼠數僅為鼠類防治的一環,非以該項防治為整體評估標準,後續將滾動式檢討評估標準」 [9]。捕鼠數不是標準,那標準是什麼?市府還沒有公開。
個案:工地被要求替市府填「執行成果表」
作業數字從哪裡來,還有另一個線索,出在建築工地。5 月 19 日,副市長要求各局處把防治成果分類填報 [40]。同一天,市府也發函公布建築工地鼠類防治計畫,由都發局承辦。5 月 25 日,議員顏若芳在議會拿出一則民眾陳情:建管處人員在通訊軟體上要求各工地在 5 月 22 日下班前填好自主檢查表,「並上網填寫各局處鼠類防制執行成果表」。議員點開表單,裡面要選「你是哪個單位」,選項全是市府局處,還要填宣導場次、違規件數。她問:「業者可以自己稽查自己違規次數有幾件嗎?」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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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長簡瑟芳當場承認:「我們應該要請業者回傳的是他們的自主檢查表,而不是去填公部門應該填的數量」,又說「這個連結是錯誤的,應該要做更正」。建管處長則說,自主檢查表還沒有正式發布,業者勾完不必附照片、留在工地就好 [41]。
可是九天後,都發局 6 月 3 日發給營造、建築師等業界公會的正式公文寫的是:各施工中建築工地每週填寫自主檢查表並留存備查,「並每周填寫本府環保局Google表單『各局處鼠類防治執行成果表』(詳附件)」,6 月 15 日起實施 [42]。我們讀到了公文原件,這句逐字相符。也就是說,局長在議會說連結錯了,正式公文仍然沿用同一個表單名稱。
公文附的自主檢查表,要工地每週填:本週清運垃圾幾噸、放了幾個捕鼠籠、施放幾克滅鼠餌劑、本週填補鼠洞數、本週捕獲(含投藥死亡)老鼠數量,最後一格是「本周已上網進行登打」 [42]。這幾欄,正是環保局網站公布全市成果時用的單位:鼠洞幾個、捕獲幾隻 [36] [37]。至於工地上網登打的那張 Google 表單長什麼樣,公文附件是一張圖片,我們讀不到欄位 [42]。
這個個案說明的不是工地不配合,而是數字怎麼長出來。一張名為「各局處」的成果表,被交給民間工地每週自己勾、自己填;議員舉檢查表上「現場環境維持整潔未有鼠類易孳生的情形」一項說,如果她是業者,「當然勾沒有」。這樣累積出來的「執行成果」,量會很大,但它記錄的是誰填了表,不是哪裡的老鼠少了 [41] [42]。
我們的判斷(有理由懷疑):市府彙整的局處防治成果裡,有一部分可能是民間工地自填的數字。依據有三:5 月 25 日局長自己承認連結錯誤;6 月 3 日的正式公文仍要求工地每週填同名的表;工地每週要登打的,正好是捕獲隻數和填補鼠洞數這類全市成果會加總的項目。我們沒有升到「很可能」,因為環保局怎麼彙整這張表,公開資料看不到。會推翻這個懷疑的,是環保局公開成果表的欄位和彙整方式,顯示工地填的內容和局處數字分開計算。握有這份資料的是臺北市環保局(表單是它的)和建管處(承諾查明卻沒有公開結果) [41] [42]。
公平地說,工地防鼠的規則本身並不鬆。5 月 19 日的計畫要求拆除工程開工前,要附上合格病媒防治業者簽署的防治完成報告;施工中的工地每六個月提送一次業者簽署的報告,含作業紀錄和照片;500 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300 平方公尺以上的餐飲場所裝修,也要先附完成報告才發許可 [43]。紐約 2022 年第 109 號地方法也是類似思路:拆除超過一半樓地板、或擴建超過 25% 的工程,要由持照的滅鼠業者處理,自 2023 年 5 月起執行 [44] [45]。
所以,說「紐約找持照業者、台北叫工地自己勾」並不公平:兩邊在紙面上都要持照業者。差別在兩處。第一,紐約寫進法律;台北是市府發函請公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的行政計畫,公文裡看不到引用哪一條法規 [43]。第二,台北在業者報告之外,又疊了一層每週由工地自填、送進「各局處」成果表的數字,這一層才是問題所在 [42]。台北的業者報告要的是作業紀錄和照片,沒有要求量防治前後的鼠密度 [43]。議會上,議員問都發局有沒有研究過紐約的做法,局長答「沒有,我們是直接討論出我們認為可以的做法」 [41]。
六、轉折:市府其實量過,只是每年一個市場,結果不公開
要把作業量換成「鼠密度」,至少需要三樣東西:固定地點、有效籠夜、防治前後各量一次。高雄市 2017 年的家鼠防除計畫就是這樣寫的:選至少 50 戶的獨立社區,先放 3 天餌,再連續捕捉 5 天,比較防治前後 [46]。

表 1|計畫與預算寫了「各區」,環保局說只量一個市場
量鼠的規則和錢都在嗎?實際做了多少?
| 文件或場合 | 寫了或說了什麼 | 範圍 |
|---|---|---|
| 115 年度病媒管制計畫 p.1 | 家鼠防治「防除率達 80%以上」 | 全市目標 |
| 115 年度病媒管制計畫 p.3 | 針對市場或重點區域周邊執行「至少 1 場」家鼠類防除作業,由各區清潔隊協助密調 | 至少一場 |
| 115 年度病媒管制計畫 p.6 | 環保局分工第 4 點:「執行本市各區鼠類防除成效監測調查」 | 各區 |
| 115 年度法定預算 p.61 | 家鼠密度測定用金屬籠:區、個 12×55,36,300 元;誘餌、標籤及麻袋等 240 份,15,120 元 | 12 區、660 個籠 |
| 116 年度預算案 p.63 | 同樣兩行,一字不差,未標「新增」 | 12 區、660 個籠 |
| 116 年度預算案 p.21、p.62 | 新增 AI 病媒防治預測管理計畫 239 萬元;沒有任何全市鼠類相對密度調查項目 | — |
| 5 月 14 日議會 | 議員引述環保局說「本局沒有針對老鼠進行密調作業」;局長答這筆預算「就是擇定1個市場」 | 一個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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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自己也寫了同樣的目標。市府 115 年度病媒管制計畫把「防除率達 80% 以上」列為預期目標 [47]。防除率要算,就一定要有防治前、防治後兩次數量。
只看市府網站,會以為台北從來沒做過前後測。讀到議會的原始紀錄,才知道:市府其實量過。市府在 5 月給議會的書面答復寫:環保局「自 106 年迄今配合本市市場處市場拆遷,均執行市場周邊公共區域鼠類防治作業及計算防除率(包括 Zippin 法及籠夜法),經由執行前後相對密度調查方法,掌握防鼠成效」,並「檢送本市歷年市場鼠類防治標的及成果 1 份供參」 [13]。Zippin 法是一種連續捕捉去除法的算法,看每天捕到的數量下降得多快;高雄計畫的連續捕捉也是這一類設計 [46]。局長在另一場質詢說得更具體:「每一年都有擇定 1 個市場來做防除率,這一直都有做」 [48]。兩天前,他也對另一位議員說:「我們每年都有做,不是全面性」、「我們是針對市場」,防治前調查一次,做完再調查一次 [49]。環保局自己的 2022 年大事紀要也留下一筆:當年 10 月因北投市場整修,在市場周邊執行鼠類防治,並請專家學者辦理「北投市場改建周邊鼠類防治密度調查增能課程」 [50]。紀要只寫了課程,沒有寫量到什麼。
這改變了兩件事。第一,「沒有方法」不成立。市府手上有方法,而且從 2017 年做到現在。第二,問題變成範圍和公開。照局長的說法,前後測一年只做一個市場,而且是配合市場拆遷,不是隨機或固定的監測點。一年一個要拆的市場,回答不了全市的趨勢,也回答不了 2026 年大規模防治有沒有效。那份「歷年市場鼠類防治標的及成果」送到了議會,但沒有附在公開的書面答復裡,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找不到 [13] [48] [49]。
同一份書面答復裡,議員苗博雅等人指出,他們向環保局索取 2014 到 2026 年的家鼠密度測定資料,環保局「竟拒絕提供」 [13]。這是議員的說法;市府的答復改送市場成果,沒有說明為什麼不提供密度資料。議員陳賢蔚則在質詢中引用環保局的說法:「本局沒有針對老鼠進行密調作業」,並指出環保局今年仍編列預算採購測定用的金屬籠。局長當場回應,這筆預算「就是擇定1個市場」用的 [48]。這句話也再一次說明,前後測一年只做一個市場。
市府自己的計畫和預算書怎麼寫?市府 115 年度病媒管制計畫寫,滅鼠工作要「針對市場或鼠類防治重點區域周邊執行至少 1 場家鼠類防除作業,並由各區清潔隊噴藥人員協助執行密調工作」(p.3) [47]。這句的下限是「至少 1 場」,和局長說的「每年一個市場」並不衝突。但同一份計畫最後的分工表,把環保局要做的事一條條列出來,第 4 條是「執行本市各區鼠類防除成效監測調查」(p.6) [47]。這一條寫的是「各區」,不是一個市場。計畫第一頁的目標也寫,家鼠防治「防除率達 80%以上」 [47]。
環保局 7 月公開的明年(116 年度)預算案,「家鼠密度測定用金屬籠」的數量寫成「12×55」,單位是「區、個」,也就是每個行政區 55 個、全市 660 個,每個編 55 元,合計 3 萬 6,300 元;另編 240 份「密度測定用誘餌、標籤及麻袋等」1 萬 5,120 元(p.63) [51]。這兩行沒有標「新增」。今年議會通過的法定預算,也有一字不差的兩行:同樣是「區、個」「12×55」、3 萬 6,300 元,和 1 萬 5,120 元的誘餌(p.61) [52]。也就是說,局長 5 月說「就是擇定1個市場」的那一年,預算本身是照 12 個區編的 [48] [52]。計畫寫了什麼、預算編了什麼、局長說了什麼,整理在表 1。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市府自己的計畫要環保局「執行本市各區鼠類防除成效監測調查」,今年和明年的預算也都照 12 個區編了量鼠的籠子;但議員引述環保局的說法,局裡「沒有針對老鼠進行密調作業」,局長也說這筆預算只用在每年一個市場。我們認為這很可能不是規則有洞,而是規則寫了、錢也照分區編了,全市分區的量測卻沒有做,責任在臺北市環保局。這筆器材一年約 5 萬元,問題不在錢不夠。我們沒有寫到「確定」,有兩個原因:「成效監測調查」要量到什麼程度、多久量一次,計畫沒有寫;12 個區的籠子也可能分給各區清潔隊,在每年那一個市場的作業裡一起用。會推翻這個判斷的,是環保局公開各區歷年的密度測定紀錄;那樣就要改寫成「有量,但沒公開」,責任一樣在環保局 [47] [51] [52] [48]。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市府的 80% 防除率目標,很可能就是靠這種「每年一個市場」的前後測來檢查。這能讓一個全市計畫寫出漂亮的目標,卻不需要回答全市的老鼠有沒有變少。能回答這一題的那一層資料,市府有一部分,但沒有公開。會推翻這個判斷的,是市府公開「歷年市場鼠類防治標的及成果」,而且裡面顯示前後測不只一個市場、或另有固定監測點 [47] [48] [13]。
握有資料的是臺北市環保局:歷年市場前後測與防除率成果、2014 年以來的密度測定資料。這些資料已經整理好、能送議會,卻沒有放上網站讓市民看。這是資訊治理的問題,責任在環保局 [13]。
副線:市場的防鼠契約按作業量結算
為什麼作業數字會長得這麼大?採購方式是一個線索,但我們能看到的只有市場處的契約。市場處每年編列預算,委請廠商每月到 47 處公有市場投餌、放鼠板、填鼠洞,2026 年預算 455 萬元 [9]。對應的是「115 年度公有市場鼠害防治開口契約」(案號 115W03),由太華企業社得標。我們先前讀到的公開轉載採購公告寫,這份契約「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依機關通知的地點施作,做到年底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那個轉載頁現在打不開,政府採購網的原始公告我們還沒有取得,這幾句請當成轉載內容看。9 月這份契約變更加帳 35 萬 2,360 元,總額變成 455 萬元 [53]。市場處也說,遇到突發事件會緊急採購鼠餌,並「請廠商做見鼠率調查」,但見鼠率的結果沒有公開 [9]。
按件計價本身不是錯,防治工作本來就要量化付款。問題在另一邊有沒有東西可以對帳。公告層級我們看不到任何「施作後鼠密度要降到多少」的驗收條款;看不到不代表沒有,契約全文與驗收紀錄見文末「本報導的限制」。至於環保局網站上那些全市作業量(籠、公斤、洞、隻)是怎麼付款的,公開資料中我們找不到,不能把它們等同於市場處契約的計價單位 [53] [36] [9]。
七、制度漏洞,還是沒做?
環保局長徐世勲對「為什麼不估」的說法是:一直沒有公認的計算模型,也沒有全國一致的鼠患定義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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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有一部分是真的制度漏洞。環境部今年 5 月 7 日發布新聞,表示 2012 年就修正函頒了「家鼠防除密度調查及成效評估作業原則」,新聞稿標題寫「現有科學準則已完備」 [55];但新北市環保局公開表示,這份原則「尚未明確規範抽樣原則、監測頻率、密度調查方式及鼠患風險分級」 [56]。中央說夠了、地方說不夠,沒有人把抽樣規則補齊,這是中央環境部該回答的。
但另一部分說不通。「沒有公認的全市總數模型」不能解釋為什麼連密度調查也停了。台北市環保局 2014 年還委託專家做「鼠類調查防治示範與滅鼠成效評估計畫」,在滅鼠週做密度調查 [57]。議員苗博雅指出,市府 2015 年後就停辦了 [58]。
為什麼是 2015 年?我們找到一條線索。環境部說,「全國滅鼠週於 104 年後停辦後,滅鼠防治工作與經費編列已全面回歸地方政府日常運作」 [55]。局長在議會也說,「以前有滅鼠週,這不只是一個區域,是很多區域」 [48]。我們有理由懷疑,台北的大範圍密度調查是跟著中央的滅鼠週一起做的,滅鼠週一停,台北就只剩每年一個市場。如果市府公開停辦的決策紀錄,寫出別的原因,這個懷疑就要改。
但即使如此,責任也不會回到中央。環境部說得很清楚,工作和經費已經回歸地方;方法有、2014 年前做過、2017 年起還在市場做,後來沒有擴大回全市,這是執行面的選擇,責任在臺北市環保局 [55] [57] [13]。
公平地說,「12 年什麼都沒量」並不精確:市府 6 月的答復寫,環保局「已持續使用此方法,執行市場拆遷前之公共區域鼠類密度調查作業」 [9]。局部的量測一直都有,只是從來沒有變成全市可比、公開的指標。
副線:今年 5 月的承諾,兌現到哪?
從 4 月 9 日市長在議會的答詢起,市長、環保局長、體育局、副市長、都發局、建管處和市府陸續做出公開承諾;誰、什麼時候、承諾了什麼、公開資料看得到的進度,整理在下表 [17] [59] [8] [49] [61] [48] [40] [41] [20]。
從「擴大執行」到「再評估研擬擴大調查之可行作法」,只隔了一週。我們要直接批評的是:市府五月說要擴大量測,一週後在書面上退成「評估可行性」,到十月還沒有公開任何一次量測的結果,也沒有說何時公開 [61] [13] [9]。大巨蛋和可視覺化網站兩列,走的也是同一個模式:出事了,說會稽查、會建網站,之後就沒有公開結果 [49] [60] [20]。網站這件事,局長 5 月 5 日說過一次,市府 5 月 29 日又在書面上寫一次,兩次都沒有給上線日期 [59] [20]。更早的 4 月,議員在書面質詢裡直接問「具體精進作為何時可提供?」,市府的答復列了各局處要做的事和「每年」辦清潔週的規劃,也沒有給日期 [15]。
到了 10 月 1 日,換議會出手。警政衛生委員會審查環保局明年(116 年度)預算時做成綜合決議,要求環保局「建立鼠類防治AI預測模型,以精準辨識潛在熱區」,並「由專家建立全市鼠類相對密度調查及防治作業」;同一項決議也要市場處補助攤販集中場裝油脂截留器、工務局換細格柵水溝蓋時在低窪處加洩水孔、側溝每年巡清 3 次 [65]。這是議會的要求,不是市府的承諾,決議也沒有寫期限;環保局在會上怎麼回應,速記錄我們還沒有取得 [65]。
那市府自己明年打算做什麼?議會審的那本預算案,7 月就公開了,答案一半一半。AI 那一半,市府比議會早一步:預算案「新增智慧化城市AI病媒防治預測管理計畫」239 萬元(p.21、p.62) [51]。名稱寫的是「病媒」,不只針對老鼠;模型要用什麼資料,預算書沒有寫。密度調查那一半,預算案裡找不到任何一項全市鼠類相對密度調查;和量鼠有關的,仍是第六節那兩行、合計約 5 萬元的籠子和誘餌。同一科目另有 400 萬元委外「病媒防治深化策略計畫」,預算書沒有寫內容包不包括量鼠(p.62) [51]。決議之後,市府會不會調整明年的做法,我們還看不到。
這一條的意思很直接:五月市府自己說要「擴大執行」量測,一週後退成「評估可行性」;七月編明年預算時,AI 預測有新錢,全市密度調查沒有;到了十月,變成議會要用預算決議去催。這篇報導指出的核心缺口,也就是全市沒有一套固定地點、固定方法的相對密度調查,議會也正式寫進了決議 [61] [13] [51] [65]。
我們的判斷(有理由懷疑):決議把「AI 預測熱區」和「相對密度調查」寫在同一句,市府的預算卻只先編了 AI。兩者的順序很重要。AI 要辨識熱區,需要有地點、可以對答案的資料。台北今年規模最大的兩次填洞沒記地點,公開的作業數字只有全市合計;如果密度調查沒有先建起來,模型能拿來訓練的,很可能只剩通報,而通報正是第二節說會被新聞推高的那一個指標。會推翻這個懷疑的,是環保局公開 AI 計畫使用的資料來源,顯示已經有分點、可比較的量測;或是市府追加全市密度調查,並寫出點數與時程 [65] [51] [20] [36] [10]。
表 2|今年的承諾,兌現到哪?
市府五月的承諾,到十月兌現了多少?
| 時間 | 誰 | 承諾什麼 | 公開資料看得到的進度 |
|---|---|---|---|
| 4 月 9 日 | 市長蔣萬安 | 議員問跨局處會議是否只開過一次、精進作為何時提供;市長答「會在2週後統計相關的執行成效回覆給議員」 | 我們在已取得的議會公開資料中,沒有看到這份回覆。 |
| 5 月 5 日 | 環保局長徐世勲 | 投藥區域「將做網站」,清溝、道路清掃、捕鼠籠、投放鼠藥、鼠洞等資訊「都會開放在網站供民眾了解」 | 到 10 月 7 日,公開資料中找不到這個網站(見最後一列)。 |
| 5 月 7 日 | 市長蔣萬安 | 環保局「近期」邀專家學者討論監測 | 5 月 8 日和 5 月 21 日開過兩次專家諮詢會議;正式會議紀錄沒有公開,只有市府轉述。 |
| 5 月 12 日 | 體育局 | 大巨蛋多次出現老鼠,科長答「會在5月進行聯合稽查」 | 5 月的稽查結果在公開資料中找不到。9 月 9 日一場職棒比賽因老鼠中斷,隔天市長說已聯合稽查、有違失會依法裁處;到 10 月 7 日,兩次稽查的結果與裁處都找不到。 |
| 5 月 13 日 | 環保局 | 擴大執行籠夜法,追蹤活躍鼠洞與通報量 | 一週後的書面答復改寫成「在專家學者指導下,再評估研擬擴大調查之可行作法」,6 月仍是同一句;輔導團有沒有成立、擴大到哪裡,公開資料中找不到。 |
| 5 月 14 日 | 環保局長 | 一個月內回覆議員陳賢蔚,「有沒有辦法做」全市大範圍調查 | 回覆內容在公開資料中找不到。 |
| 5 月 19 日 | 副市長 | 要求各局處按市場、鄰里公園、後巷分類填報防治成果 | 分類成果找不到公開版本;區公所的報告只有零星數字(例如南港區填補鼠洞 19 個、放籠 36 個、捕獲含投藥死亡 78 隻),各區格式不同,無法相比。 |
| 5 月 25 日 | 建管處長、都發局長 | 一週內查明是誰把局處成果表連結傳給工地;7 月底前提出工地防鼠方案 | 查明結果在公開資料中找不到;6 月 3 日的公文反而要求工地每週填同名的表。建管處 7 月 3 日開過研商會議,7 月 28 日把會議紀錄發給公會,但附件是掃描圖片,讀不到內容。 |
| 5 月 29 日函復 | 市府(環保局主辦) | 承認 2 月、4 月填洞沒記地點;未來的成果「將由本府資訊局協助建置可視覺化網站」 | 到 10 月 7 日,在環保局、資訊局、資料大平臺和市府新聞稿中都找不到這個網站;環保局網站只有全市合計數字。8 月 4 日議會有一場「臺北市鼠類防治精進」專案報告,內容我們取不到。 |
八、台灣其他縣市做得比較好嗎?
既然台北答不出來,很自然會問:隔壁的縣市是不是做得比較好?我們查了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新竹的公開資料。答案是:沒有一個縣市定期量鼠密度、又把結果公開。但有幾個縣市在某一個環節做得比台北好,台北可以直接學,見下表 [21] [56] [46] [67] [69]。
表 3|台灣其他縣市做得比較好嗎?
其他縣市有沒有既定期量鼠密度、又公開結果?
| 縣市 | 比台北多做的一步 | 做不到的地方 |
|---|---|---|
| 新北 | 逐筆公開列管的防鼠場域,到 5 月中共 3,964 處,多半有門牌或座標;漢他個案住家周邊 100 公尺納入列管,每週至少巡檢一次;公開要求中央補上抽樣、監測頻率和風險分級的規則 | 清單只有地點,沒有捕獲數、改善結果或列管日期;市長 5 月說要在林口試辦「鼠類監測」,到 10 月公開資料中找不到結果 |
| 高雄 | 2017 年的計畫寫明社區前後測:至少 50 戶,先放 3 天餌,再連續捕捉 5 天,防治後再測一次 | 2024 到 2026 年有沒有繼續做、量到多少,公開資料中找不到 |
| 台中 | 2017 年在大雅區兩個里做過家鼠密度調查 | 今年的「13 項防治措施」以清消、巡檢為主,沒有提到密度調查 |
| 新竹市 | 環保局說會用投藥地點的熱區「建立鼠患地圖」 | 投藥地圖不是鼠量地圖;找不到公開可看的地圖,議員批評新竹「最缺乏的正是持續性的監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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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公開的是清消做了多少(1 到 4 月 298 個里) [70],台南公開的是港口與機場鼠隻的病毒檢驗 [71],都不是城市的鼠密度。彰化 5 月說「目前已在籌劃老鼠密度調查」 [72]。
我們的判斷:「別的縣市都有、只有台北沒有」這句話不成立;我們查的這幾個縣市,公開的大多停在「做了多少」,這也呼應了第七節說的中央規則有洞 [56]。但這不能替台北解套,原因有兩個。第一,台北手上的東西並不比別人少:有 2017 年起每年做的市場前後測,有 80% 防除率目標,有 2014 年做過密度調查的經驗,差的是擴大和公開 [13] [47] [57]。第二,新北證明了「公開地點」不需要等中央訂標準,一個地方政府自己就能做;台北連 2 月、4 月填的鼠洞在哪裡都沒有記 [21] [20]。我們查不到的部分(高雄近年前後測、林口試辦結果)是各該市府沒有公開,不代表沒做;若哪一個縣市公開了定期、分區的密度結果,「全台都沒有」這一半就要改寫,台北落後的判斷則會更重 [46] [66]。
九、第一線的人卡在哪
只批評市府不公平,第一線的難處也是真的。環保局的鼠類偵防師,其實就是原有的 86 名消毒班人員,市府說「並未額外編列或增加任何預算」 [13]。他們可以到社區檢查鼠道、鼠洞、給建議,但原則上不進家戶、不代抓老鼠,真正的改善要管委會決定,也牽涉到改善要花的錢 [25]。5 月 15 日開放申請到 6 月 1 日,受理 40 件、完成 35 件 [9]。之後呢?議員何孟樺 9 月在電視節目上說,偵防服務從 5 月約 36 件,掉到 7 到 9 月每月只剩 2 到 3 件(議員說法,未經證實) [73]。市府 6 月以後的逐月件數,公開資料中找不到,我們無法核對;若屬實,可能是新聞退燒、需求減少,也可能是下面這個申請門檻擋住了人;要分清楚,得看市府公開逐月件數和被退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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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門檻也有爭議。文山區一位里長對記者說,公告上寫申請「必須要以管委會的名義」,質疑這個門檻 [74];環保局的說明是「優先」透過管委會辦理 [75]。
市場這一端,自治會有自己的辦法,也有自己的不滿。永春市場自治會會長透過議員轉述:市府給的黏鼠板太小,大老鼠要放兩塊;市府給的藥,攤商怕沖進水溝污染,多半不放;真正有效的是攤商每天清自己攤位旁的水溝、每週大掃除、每三個月請外包大清潔 [10]。雙連市場自治會長則說,周邊環境變化會讓老鼠「變得比較多」 [76];清消封洞後,攤商說「這幾天幾乎都沒有看到了」 [5]。
業者的看法和學者一致。除蟲業者丞一實業執行長蘇信維說,施藥是「防治策略中的最後一步」,「改變環境條件才是最能治本的手段」 [11]。環保局長的立場其實一樣。4 月議員張志豪問,台北到底用什麼持續的做法,能「把鼠類的數量控制住,甚至慢慢把它降低」,局長答:投藥「不是主要真正有效」的方法,「真正要有效防治還是環境清潔」 [14]。方向沒有人反對;但議員問的是「數量」,答案裡沒有任何一個要量的數。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市府 5 月大清消、公園處三個月填了兩千多個鼠洞、放 430 個籠,仍然不等於問題解決 [77]:作業能做完,環境不一定改變。而「幾天沒看到老鼠」,也正是前後測要回答、卻沒有公開回答的那一題。
十、所以,台北有幾隻老鼠?
可以說:2007 年的 200 萬到 500 萬,原報告公開資料中找不到;很可能是兩種推算並列,不是量測結果,不應再當台北的鼠口引用 [23] [25] [26]。用公開資料,全市總數只能說在數十萬到數百萬之間,取決於假設,相差約 12 倍 [24] [27] [28]。國外多數城市也不給鼠數,但會公開方法固定的指數;紐約的例子也顯示,指數改口徑時要說明,外人才看得出真假進步 [29] [30] [31] [33]。
圖 3|這次查到哪裡
從防治作業到全市鼠數,台北卡在哪一步?
- 有公開1. 投入(籠個數、公斤、鼠洞、捕獲隻數)但捕獲數口徑不一(永春市場 2 隻 vs. 自治會 163 隻),局處成果表還曾交給工地自填,2 月、4 月填的鼠洞沒記地點
- 沒有公開2. 有效籠夜(地點 × 夜數)
- 有在做,每年一個拆遷市場;結果送議會,沒有公開3. 防治前後密度、防除率(目標 80%)計畫寫了「各區」監測,預算也照 12 區編了測定籠
- 任何城市都難以量測4. 全市鼠數台北只有 2007 年方法沒有公開的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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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市府有量測方法,2017 年起每年在一個拆遷市場做前後測、算防除率,成果送過議會,但沒有公開;議員索取 2014 年以來的密度資料被拒 [13] [48]。市府用通報說「近 3 年沒有明顯上升」、又說「數量有在減少」,兩句都沒有公開的量測支持 [13] [9]。
可以說:4 月市府宣布陳情和鼠藥申請量「均下降約 7 成」、已具成效;陳情的比較起點是被新聞推高的 2 月高峰,鼠藥申請量則沒有公布數字。和個案前相比,3、4 月的通報仍是 7 到 8 倍。市府說「見鼠率」也在下降,卻沒有公開怎麼量、量到多少 [14] [15] [16] [9]。
可以說:5 月「擴大執行籠夜法」的承諾,一週後在書面上退成「評估可行性」,到 10 月看不到成果。10 月 1 日,議會在審明年度環保局預算時做成決議,要求「由專家建立全市鼠類相對密度調查」,沒有寫期限。市府自己的明年預算案新增了 239 萬元 AI 病媒預測,卻沒有全市密度調查 [61] [13] [65] [51]。
可以說:計畫要環保局做「各區」鼠類防除成效監測調查,今年和明年的預算都照 12 區編了 660 個家鼠密度測定籠;但議員引述環保局的說法,局裡沒有針對老鼠做密調,局長說籠子只用在一個市場。我們的判斷是:這很可能是規則和錢都在、全市分區量測沒做的行政怠惰,責任在臺北市環保局 [47] [52] [51] [48]。
可以說:我們有理由懷疑作業數字裡混有工地自填的部分:都發局長承認不該讓工地填局處成果表,6 月的正式公文仍要工地每週填同名的表,附表要填的正是捕獲隻數和填補鼠洞數 [41] [42]。工地防鼠規則在紙面上不比紐約鬆,都要求合格業者;問題出在業者報告之外,又疊了一層工地每週自填、送進局處成果表的數字 [43] [44]。
可以說:2 月、4 月兩次全市行動填的 3,815 和 926 個鼠洞,市府承認沒記地點、沒拍照;5 月答應建置的可視覺化網站,到 10 月 7 日公開資料中找不到 [20]。台灣其他縣市也沒有定期、公開的鼠密度;但新北逐筆公開了 3,964 處列管地點(多半有門牌或座標),證明「公開地點」不必等中央 [21] [22]。
不能說:台北老鼠今年變多或變少,通報升降和作業量都無法回答 [9] [36]。台北老鼠集中在哪些行政區:公開的 1999 派工資料沒有鼠類分類;分區的陳情、捕獲或密度資料在研考會和環保局手上,沒有公開;今年兩次大規模填洞,市府承認沒記地點。民間平台的通報集中在大安、信義、中山,但那是通報,不是鼠量 [18] [20] [19]。環保局全市作業怎麼付款、有沒有成效驗收,公開資料中找不到 [36] [53]。高雄、新北等縣市近年有沒有在做密度調查,高雄近年的前後測和新北林口試辦的結果,公開資料中找不到 [46] [66]。
讀到這裡,也許該換一個問法。「台北有幾隻老鼠」是一個很難回答、也不一定要回答的問題。我們認為比較該問的是:市府花錢做的防治,有沒有讓某個固定地點的老鼠變少?這一題有方法、有目標、做過,而且答案就在環保局手上 [47] [13] [48]。
留給你想的問題
政府應該優先處理最嚴重的問題,還是人民最害怕的問題?如果兩者不同,誰有權告訴我們「不必那麼怕」?
鼠患的實際程度需要量測,人們在市場、家門口感到的不安也是真實生活。只跟著聲量走,安靜的地方可能被忽略;只相信指標,又可能把居民的經驗當成不理性。本篇指出的量測與公開缺口,正讓兩者更難互相檢驗。
假如可靠調查顯示,你最害怕的地方風險不高,真正嚴重的地方你卻從來不去,你願意讓防治資源先去那裡嗎?
這是假設,不是本案已有的調查結果。自己的不安不會因為一張統計表就消失,但資源依需要分配,也意味著有時必須讓自己繼續等待。我們願意相信證據到什麼程度,尤其當它沒有把自己排在前面?
本報導的限制
本報導只用搜尋得到的公開證據與資訊,沒有向任何機關索取資料或申請資訊公開。以下關鍵資訊超出這個範圍,我們無法取得 [1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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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臺北市鼠類估算的原始報告(樣本、捕獲數、公式、研究者)。若公開,可以確認或推翻「200 萬與 500 萬是兩種方法並列」的判斷 [23] [26]。
市府送議會的「歷年市場鼠類防治標的及成果」,以及 2014 年以來的家鼠密度測定資料。若公開,可以知道 2017 年起每年哪個市場、防除率多少、有沒有達到 80%,也可能推翻「前後測一年只做一個市場」的判斷 [13] [48]。
2015 年停辦全市密度調查的決策紀錄。若公開,可以確認或推翻「跟著全國滅鼠週一起停」的懷疑 [55] [58]。
5 月 8 日、21 日專家會議紀錄,專家輔導團的組成與進度,局長答應陳賢蔚議員的一個月內回覆,各局處分類填報成果 [9] [48] [40]。
115W03 等採購的政府採購網原始公告、需求書、驗收條款與驗收紀錄,以及廠商的見鼠率調查結果。目前契約條文只見第三方轉載。若契約有前後測驗收,「市場處契約公告層級看不到成效驗收」的判斷要改寫。環保局全市作業的付款方式也在此列 [53] [9]。
永春市場自治會的原始捕鼠紀錄、市場處提供給議員的各市場捕鼠表。目前兩邊數字都只經議員轉述 [10]。
環境部 2012 年作業原則全文。若全文已規範抽樣與頻率,「中央規則有洞」的判斷要收窄,責任更集中在地方執行 [55] [56]。
分區的捕獲、密度與通報資料。我們讀了臺北市資料大平臺 2026 年 6 到 8 月的 1999 派工資料,22 個派工類別裡沒有鼠類;研考會的 1999 鼠類統計和環保局的通報、捕獲資料沒有分區公開。若公開,可以回答台北老鼠集中在哪裡,也能檢驗民間平台通報集中在大安、信義、中山,是反映鼠況還是反映使用者。研考會另有「陳情系統各月份類別資料」,我們下載不到檔案,不確定裡面有沒有鼠類分類;若有,也只能把圖 1 延伸到 5 月以後,不能回答分區 [18] [19]。
各局處「鼠類防治執行成果表」的欄位與彙整方式,以及建管處答應議員的查明報告、7 月研商的工地防鼠指引全文。都發局 6 月 3 日公文原件我們讀到了,但 Google 表單的附件是一張圖片,7 月 28 日函附的會議紀錄是掃描檔,兩者的文字我們都讀不到。若公開,可以確認或推翻「局處成果裡混有工地自填數字」的懷疑 [42] [63] [41]。
市府答應建置的鼠類防治可視覺化網站,以及 5 月以後各局處成果的地點紀錄。若上線並有地點,可以部分回答台北老鼠集中在哪裡,第二節的判斷要改寫。8 月 4 日議會「臺北市鼠類防治精進」專案報告的書面內容也在此列,裡面可能有網站進度或量測結果 [20] [64]。
市府所說「見鼠率」的調查方法與數值,以及鼠藥申請量的逐月原始數字。若見鼠率是固定地點、固定方法的調查,而且確實下降,「市府沒有任何公開量測撐住『已具成效』」的批評要改寫成「有量,但沒公開」 [15] [16]。
10 月 1 日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審查環保局預算的速記錄,以及 AI 病媒預測計畫的內容。116 年度預算案我們讀到了:AI 預測計畫新增 239 萬元,沒有全市密度調查的編列。但這個計畫要用什麼資料、做在哪裡,預算書沒有寫;環保局在會上怎麼回應議會的決議、決議後有沒有調整,要看速記錄和之後的法定預算。若 AI 計畫只用通報資料,第七節的懷疑會加強;若市府追加全市密度調查並寫出點數與時程,批評要改寫成「明年開始做,待檢驗」 [65] [51]。
每年照 12 區編列的家鼠密度測定籠,實際放在哪裡、量到什麼,以及計畫寫的「各區鼠類防除成效監測調查」有沒有做、做出什麼結果。若環保局公開各區的測定紀錄,第六節「規則在、沒照做」的判斷就要改成「有量,但沒公開」 [47] [52] [51]。
台北大巨蛋 5 月與 9 月兩次聯合稽查的結果與裁處,以及鼠類偵防服務 6 月以後的逐月件數與退件原因。後者若公開,可以核對議員說的「每月只剩 2 到 3 件」 [49] [60] [73]。
其他縣市的內部紀錄:高雄 2024 年以後的家鼠前後測、新北林口監測試辦結果、新北列管清單的列管標準與解除紀錄、新竹的鼠患地圖。若公開,第八節的比較可能改變 [46] [66] [21] [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