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近郊克雷泰伊的聖修伯里高中,是這波法國高中生運動最常被指認的起點。《世界報》寫道,那裡有好幾個教師職位沒有人來上課,學生從封鎖校門開始,抗議擴散到其他高中。《世界報》起點報導[1]
2026年法國高中生抗議與10月17日暴動在爭什麼?從缺老師、街頭衝突到店家損失誰賠,台灣該借鏡什麼
10月17日,學生、工會與其他群體一起上街,巴黎等城市隨後出現破壞與搶劫。巴黎市府[2]、TF1[3]
讀下去
這場運動被叫作「暴動」,但它開始時的問題很具體:課表上的課,有沒有老師上。而且17日那天上街的,本來就不只高中生:據《世界報》追查,這個日期最早是9月中一個匿名TikTok帳號為油價發起的,後來黃背心人士、大學生組織和工會陸續加入,各自帶著油價、房租、2027年預算凍結薪資與給付、警察暴力的不滿(見副線四)。《世界報》追TikTok起源[4]、法新社(L'Est Républicain)[5]、黃背心第二幕號召[6] 17日之後,事情分成了幾條線:全法1,500家到至少3,000家商店受波及(商家聯合會與部長在不同時點的估計),店主在問損失誰賠;黃背心協調方號召24日「第二幕」,把訴求推到反對禁止集會、要求總統下台,學生組織也說24日繼續。政府一邊宣布商家支援基金與停業員工的部分失業給付,一邊把一部9月中就送進參議院的「破壞者付費」法案,當成對17日的主要回答。法國法律其實早就規定,群眾暴力造成的損害由國家負責;但店家先拿到的通常是保險的錢,國家的錢多半要等法院判決、幾年後才付,而且常常付給先賠了錢的保險公司(很可能,見副線三)。店家真正卡住的,是自己的損失算不算得進去、要等多久。本文資料截至2026年10月20日,只用公開可查的文件。
主線:學生要的是上得到課,政府交出的是人數
一所高中的空堂,變成十項全國要求
起點日期,各家報導寫的不一樣:《世界報》9月28日寫9月21日,國際特赦組織法國分會也寫「一切始於9月21日」;電視台TF1、參議院新聞台則寫9月17日。最接近當時的紀錄,可以把兩個日期拆開來看。一個參與現場的克雷泰伊地方政治團體在9月22日寫,從「9月17日星期四」起,這所高中的學生、老師和家長就在為缺人動員,但沒有提到封鎖。《世界報》10月5日的校園報導裡,一名學生回憶封鎖是在9月18日,「教師動員的隔天」,「是我們班開始封鎖的」;當地的中學教師工會也寫,學生是在教師罷工的「隔天」發起封鎖。地方團體9月22日紀錄[7]、《世界報》校園報導[8]、SNES-FSU克雷泰伊[9]、國際特赦組織[10] 所以比較可能的順序是:17日老師先為缺人罷工,18日學生接著封鎖校門,21日前後才擴散成外界看到的運動(很可能)。這是依事後採訪與參與方紀錄的重建;我們沒有讀到學生或學校在9月17日到23日之間親自寫下的「第一次封鎖」日期,《巴黎人報》10月3日一篇報導的導言寫17日就封鎖(付費正文我們讀不到)。不論是哪一天,起點都是同一件事:這所學校缺人。

讀下去
10月5日,大學生組織「學生聯盟」(Union Étudiante)在連署平台建立「青年十項緊急措施」,首批簽署的有高中生工會聯盟(USL)、UNEF、FAGE與Solidaires學生組織;到10月19日,頁面顯示近9萬人連署。連署原頁[11]、《L'Étudiant》[12]、人權聯盟[13]
十項的全文,我們從學生聯盟網站讀到。它不只講高中:從修繕校舍、增聘教師與輔導人力,到取消大學入學平台Parcoursup的選拔、提高獎學金、一歐元學生餐、學生宿舍租金,最後一項是停止對學生運動的壓制、追究警察暴力。十項全文[14]
高中生自己的說法更貼近教室。高中生工會聯盟10月5日列出班級擁擠、缺老師沒人補、校舍破舊與升學壓力;布列塔尼一個省的家長會(FCPE 22)在10月5日更新的聲明中支持這些訴求。USL原文[15]、家長會聲明[16]
所以「他們在抗議什麼」有可核對的答案:學習條件,尤其是缺課。這是組織公開提出的要求,不能替每一個上街的人指定同一個動機。
政府給了很多數字,沒有給學生能核對的那一個
不能說政府沒回應。10月8日,教育部長Geffray上電視宣布,約3,000名尚未派任的教師會在「接下來幾小時與幾天」動員,另授權各學區多招數百人,並承諾增加「數十萬」小時課。他說,教育部用一套軟體找出114所「紅色」、400所「橘色」高中。被問到為什麼不早點做,他的回答是「我們沒有管理工具」,那套軟體原本預定11月初才上線。被問到花費,他說:「我在乎的是,今天沒有課上的學生,明天會有課上。」國會電視台LCP[17]

讀下去
部長自己替這次補救訂了標準:學生有沒有課上。記住這句話,後面每一個數字都要拿它來對。
第一個問題馬上出現:同一篇報導標題寫144所,正文引部長原話是114所;我們讀到的報導都沒有說明什麼條件算「紅色」。反對黨參議員Brossel隔天說,她問過民選代表、工會和教育界,「沒有人知道」這3,000人指的是誰。參議院新聞台Public Sénat[18]
10月14日,政府給出兩個進度。政府發言人在部長會議後說,預定派任的3,000人中,2,000人已經派任;這是政府自報的數字(土耳其官方通訊社 Anadolu 法文版當天轉述)。同一天,教育部長在參議院院會說,立即回應是動員還沒派到學生面前的替補人力,另有920個額外招聘,特別是職業教育。參議院逐字稿[19]
同日在參議院文化委員會,據《世界報》報導,部長說三分之二的替補教師已經派任,「紅色」高中已從114所降到49所,但他沒有說明這個分類是什麼意思。參議院新聞台的現場報導記下的說法相近:「紅色高中」在五個工作日內從114所降到不到50所;920個招聘裡,聽證當時已招到170人。招到不等於已經進教室上課。Public Sénat聽證報導[20] 這場聽證的文字紀錄,參議院網站到10月19日仍標示「稍後公布」;同一頁註明聽證有錄影,可在參議院網站觀看,但我們沒能讀到錄影內容。《世界報》報導(轉載頁)[21]、參議院委員會當週紀錄[22] 隔天(10月15日),法新社記下部長說「上週四有114所,今天早上47所」;招聘則已超過200人,但這則報導把招聘額度寫成900個,和部長在國會說的920個不同。法新社(Sud Radio轉載)[23] 一週內少了一大半,聽起來是好消息;可是標準只有教育部知道,外界沒辦法判斷這是課補上了,還是「紅色」的門檻變了。
同一篇報導也問:部長9月初才說今年中學「只有幾十個」職缺沒補上,為什麼到10月初,全國五分之一的公立高中被列為紅色或橘色?教育部又怎麼會到10月才發現有3,024名替補教師沒被派出去?這兩個問題,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沒有看到教育部的回答。
這些數字回答的是「動了多少人」。約3,000人動員、2,000人派任、3,024名待派教師、920個招聘,人員範圍與時間點都不同,不能相加,也不能相除成「補課完成率」。派任是一紙派令,不等於那位老師教的正是缺的那一科。它們都還沒有回答學生問的那件事:原本空著的那堂數學、那堂機械實作,現在有沒有人上。
政府其實替自己訂過檢查點。總理10月4日寫給各部長的路線圖,要求優先處理長期缺課和沒人補的職缺,第一份評估預計在10月16日提出。法新社轉載[24] 要說清楚的是,這份路線圖只訂了提出評估的日期,我們讀到的報導都沒有提到評估要對外公開。到10月19日,我們在政府、教育部與三個學區的網站都找不到這份評估。部長10月16日在波爾多附近確實做過一次「初步回顧」,但報導談的是學生意見,不是補課成果。當地報導[25] 部長10月8日還說,已有6萬6千名高中生回覆諮詢,他承諾「一校一校」回應;這些回應到10月19日也還沒有公開彙整。LCP[17] 10月14日在參議院,他把時程說得更具體:諮詢意見已超過9萬份,近六成談校舍;10月23日截止後,每所學校會收到和自己有關的全部意見,之後刪去個資,以開放資料公開。Public Sénat[20] 這是可以回頭核對的承諾,我們會在截止後追蹤。
更直接的批評是:我們在克雷泰伊、凡爾賽、波爾多三個學區與教育部網站,都沒有找到任何按學校、科目列出的到校與上課紀錄;部長在參議院的答覆也沒有這樣的成果表。這些資料若存在,持有者是教育部與各學區;總理自己要的10月16日評估也沒公開。就我們讀到的轉載,路線圖只訂了提出評估的日期,沒有提到要公開;如果原信也是這樣,洞就在規則本身。決定不公開的,是握有資料的總理府、教育部與各學區,而不是想核對的學生與家長。參議院逐字稿[19]
教育部其實會算課時。部長在10月14日的聽證說,全國沒有人代課的課時比例,已從2024–25學年的8.5%降到2025–26學年的5.9%;參議院新聞台提醒,這是部長提出的管理數據,要看它怎麼計算。部長同場也說,封鎖讓數十萬高中生有時幾天、甚至幾週「被剝奪上課」,教育部要評估損失的課時,安排補救。Public Sénat聽證報導[20] 想上課卻被擋在校門外的學生,付出的代價是真的。但同一個教育部能算出全國的代課比例,也準備計算封鎖損失的課時,卻沒有公開這次補師之後,原本缺課的學校恢復了多少課時。
反過來的證據也要並列。部長10月8日自己說過,教育部「沒有管理工具」,找出缺課學校的軟體原本要到11月才上線;參議院新聞台的報導也寫,優化軟體要到11月底前才全面部署。LCP[17]、Public Sénat[20] 全國一整個學年的代課比例,也不等於逐校、逐週的即時課時。所以教育部可能真的還拿不出逐校的恢復紀錄。我們的判斷(有理由懷疑):教育部有計算課時的管理資料,部長也能在六天內說出「紅色高中」從114所降到不到50所,可見它手上至少有逐校分類的依據;這份依據和恢復了多少課時,都沒有公開。會加強這個判斷的,是教育部之後公布逐校課時;會推翻它的,是教育部說明它在11月工具上線前確實沒有逐校課時資料。即使是後者,總理要的10月16日評估與紅色分類標準不公開,責任仍在教育部與總理府。
缺的是人,還是沒配對?兩種解釋都有證據
教師工會的反證最值得聽。全國中學教師工會SNES-FSU在10月12日通報,緊急派任出現科目不符、改做輔導而不是上原本缺的課。另一個工會SNALC在10月9日的會議紀錄中記下教育部的說法:3,024名待派人員幾乎都是區域替補教師,其中一部分不符合缺額學校的科目需求。SNES-FSU通報[26]
讀下去
波爾多的工會分會記錄,學區10月12日晚上表示要再招70名教師,同時提出讓教師教相近科目或跨科的派任方式。這是工會的會議紀錄,不是學區公告;但它說明了「派了人」和「補了那一科」之間的距離。SNES波爾多分會[27]
但只怪行政配置也不公平。教育部長在參議院承認,有些高度專門的科目,現有替補人力庫裡「不一定有」人可派;這是920個招聘要補的缺口。參議院逐字稿[19] 右派共和黨的參議員Brisson說得更直接:開出職缺「對面沒有應徵者」,問題在教職已經沒有吸引力,不是一次調度能解決的。Public Sénat[18]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兩種問題同時存在——某些科目根本缺人,另一些地方有人卻配不上。依據是部長自己的供給限制說法,加上兩個工會、三個不同地點的配對通報。會推翻這個判斷的,是教育部公開按學校、科目、週次的實際上課時數,並顯示原缺科目已恢復。
副線一:十項訴求,政府回了哪幾項?
把政府和各部長的公開表態逐項對照十項訴求,圖像很清楚:政府不是沒回應,而是挑著回應。高中教室裡的事,給了人數和工作清單;離開高中的要求,多數被拒絕或維持現制。總理的五項工作見CIDJ整理[28],其餘來源列在表下。
表中來源:高教部長談Parcoursup[29]、總理談修正Parcoursup[30]、學生預算[31]、住房部長訪談[32]、內政部長在國會[33]、停用手榴彈[34]、國會公報書面答覆(第9595–9596頁)[35]。
回應是有的,只是多數是「不」。住房部長的話不是專門回應這份連署,但它是政府在同一時期對同一件事的公開立場。拒絕本身可以有理由——取消選拔要有名額與經費——但我們沒有找到政府逐項向提出要求的學生組織說明拒絕理由的公開文件。政府要求各校對學生提案「附理由答覆」,對全國這十項要求,公開資料中卻看不到同樣的逐項答覆。
錢的部分也不能混算。法國2024年國內教育支出1,971億歐元、占GDP 6.8%,是所有出資者、所有教育階段的總額;部長在參議院說的「增加12億歐元」是2027年預算草案,要國會通過才算。兩者都不能說明今年哪一所學校為何缺老師。教育統計原件第3頁[36]、參議院逐字稿[19]
副線一:十項訴求,政府回了哪幾項?
| 學生要求 | 我們找到的政府公開回應 | 性質 |
|---|---|---|
| 修繕校舍 | 校舍屬大區職責;目標2027年夏天前啟動修繕與防暑工程 | 承諾時程,尚未交付 |
| 增聘教師與輔導人力 | 約3,000人動員、政府自報2,000人派任、920個招聘 | 有行動;沒有上課恢復紀錄,每500名學生配置護理、心理、輔導人員未回應 |
| 作息與午休 | 課表交由學生代表與校方討論 | 程序承諾;沒有午休至少90分鐘的承諾 |
| 取消Parcoursup選拔、增25萬名額 | 高教部長稱取消是「純粹的煽動」;總理承諾讓它更透明、可修正的都會修正 | 拒絕取消,承諾透明化;沒有新增名額 |
| 學生代表真正參與決策 | 各校高中生生活委員會須受諮詢,每項學生提案都要得到附理由的答覆 | 承諾,尚未看到執行紀錄 |
| 提高獎學金與住房補助 | 未找到提高獎學金金額的承諾;住房部長10月1日(連署發起前)說2027年住房補助凍結、不隨物價調升 | 未回應或反向 |
| 一歐元學生餐 | 2027年預算案編1.43億歐元,待國會表決 | 預算提案 |
| 廢除外籍生差別學費、取消校園生活費 | 高教部10月13日在國會書面答覆中說,今年5月的法令不是新設差別學費,而是讓2019年以來「大多沒有落實」的制度更有效執行(回應的是5月的質詢) | 維持現制;校園生活費未找到回應 |
| 凍結學生宿舍租金、增建宿舍 | 學生宿舍系統2026年底增600個職位;凍租與增建未找到回應 | 未直接回應 |
| 停止鎮壓與警察暴力 | 內政部長否認「系統性警察暴力」,但宣布高中生運動中停用震撼手榴彈 | 局部讓步;詳見副線二 |
副線二:10月17日,訴求、暴力與執法要分開算
工會讓運動變大。法國總工會CGT 10月4日公告支持6日的學生行動;12日再談薪資與退休金,表示在可行的地方參與17日示威。教育訴求從那時起和其他不滿交會,17日的人群不能再當成只有高中生。CGT 10月4日[37]、CGT 10月12日[38]
17日之後的數字,每一個說的都是不同的人群。巴黎檢察署18日中午稱,巴黎有720人被帶走,517人被拘留,並註明數字尚未彙整完成;同日傍晚更新為855人被帶走、557人被拘留,其中成年人407人、未成年人約130人,仍註明可能修訂。巴黎檢察署傍晚更新[39] 內政部長18日上午在社群上說全國1,800人被帶走、超過500名警察、憲兵與消防員受傷(我們讀到的是媒體轉述)。司法部長19日說,週末共2,331人次拘留,超過八成被追訴。巴黎檢察署[40]、內政部長數字轉述[41]、《世界報》直播[42]
被帶走不是被定罪,被追訴也還不是判決。這些數字證明暴力與大規模執法都真實發生,不能拿來推算「多少示威者是暴徒」。
但有一個轉變值得停下來看。17日之前,司法部統計的被拘留者八成六是未成年人(見下文);17日在巴黎被拘留的557人裡,依檢察署18日傍晚的數字,成年人有407人,約占七成三(檢察署註明數字可能修訂)。兩組數字的地區、口徑都不同,不能直接相比成「比例下降多少」;但方向很清楚:17日街頭的人,已經不是一個月前封鎖校門的那群高中生。
誰在砸、誰在搶?內政部長Nuñez 18日說,有人組成全身黑衣、集體行動的「黑色集團」、屬於極左派,也有趁亂搶劫的「機會型」犯罪者,被帶走的人「絕大多數」是成年人。BFM播出的部長發言[43] 隔天總理Lecornu在危機小組會後說得更重,指控有一股「極左」勢力想在全國製造「深層的失序」,一直到總統大選(見政府網站10月19日總理發言逐字稿;該頁面目前無法穩定開啟,見本報導的限制)。這是部長與總理的定性,不是司法認定;檢察署公開的是人數與年齡,沒有公布被拘留者的政治傾向。學者的判讀偏向「混合」:犯罪學者Bauer認為,破壞者多是成年男性,搶劫者較多從外圍進入市中心;政治學者Crettiez認為,這次暴力不像先前校門口與警察的衝突,更像發洩、牟利與自我展示,現在要分辨極左、機會犯與學生還太早;社會學者Amadieu則指出,這次暴力發生在市中心與中型城市,不在郊區。Bauer訪談[44]、Crettiez專文[45]、RTL訪問Amadieu[46]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17日的破壞者和一個月來封鎖學校的高中生,大部分不是同一群人,但「是誰」還沒有任何司法認定。政府把責任指向極左,目前只有部長與總理的說法,沒有公開的司法數據支撐;在辨認完成以前,不論是把暴力算在學生頭上,還是全推給極左,都說得比證據多。
受害的人在各方都有。除了上面內政部長所說受傷的警察、憲兵與消防員,商家聯合會說,商家面對的是修繕、補貨、停業與保險;巴黎市府確認破壞與搶劫、開設商家協助窗口,也說有居民加入清理。店家的處境與損失誰賠,見副線三。商家聯合會[47]、巴黎市府[2]、中央社[48]
另一邊,早在10月5日,FCPE 22就批評警方「不成比例地使用武力」並「濫用對未成年人的大規模拘捕」;CGT也說它和家長會、人權聯盟向法國人權捍衛者提出申訴。17日在聖艾蒂安一名未成年人受傷,媒體轉述當地省長說,已交由警察與憲兵的內部監察單位共同調查。交付調查不等於認定違法,但它說明執法本身也在被檢驗。家長會聲明[16]、CGT申訴說明[37]、監察單位受理報導[49]
在這之前,內政部長10月5日在國會駁斥「系統性警察暴力」的說法。同一天,北部朗斯一名15歲高中生在學校附近的示威中重傷;兩天後,內政部長宣布已要求在高中生運動中暫停使用震撼手榴彈,「在真相查明之前」,而且「只限高中生運動」。政府一邊否認制度問題,一邊暫停一種武器。內政部長同日也說,警察內部監察單位已開了18件調查,不全是針對武器使用,要判斷執法是否合乎比例。內政部長在國會[33]、暫停手榴彈[34]
這些調查一週內翻了一倍。10月9日,法新社從內政部得知調查已增加到24件;同一篇報導寫,超過200名高中生、超過800名警察與憲兵受傷。Le Progrès/法新社[50] 10月13日,內政部長在參議院法律委員會說,調查已有36件,其中4件涉及「致殘的傷害」,6件是「嚴重傷害」。法新社(Boursorama轉載)[51]
被帶走的人呢?司法部10月9日自己發布了統計。到10月8日傍晚,運動中的暴力事件開始以來,共6,877人被拘留,其中5,890人是未成年人,占86%。被追訴的有2,376人:成年人453人,大約每兩名被拘留的成年人就有一人;未成年人1,923人,大約每三名被拘留的未成年人有一人。另外,檢方採取了1,897項不起訴的替代措施,例如刑事警告、修復措施、禁止出現在某地,其中1,708項針對未成年人;有21人被羈押,6人是未成年人。司法部新聞稿[52]
這組數字要小心讀。它是17日大示威之前就累積的拘留人數,不包含17日週末。1,897是「措施」的件數,不是人數,不能和被追訴的2,376人相加;新聞稿也沒有列出有多少人沒有任何後續就被放走,所以不能把剩下的人都算成「無事釋放」。但兩件事已經清楚:家長會「濫用對未成年人的大規模拘捕」的批評,不再只是一方的說法,司法部自己的數字顯示,這一個月被拘留的人絕大多數是未成年人;同時,被拘留的未成年人大約三分之一被追訴,另有大量替代措施,這不是「抓了就放」能概括的。暫停手榴彈的執行情形,以及朗斯事件與這36件調查的結果,到10月19日都還沒有公開。
朗斯案目前有兩種互相衝突的說法。負責的貝蒂訥檢察官10月9日說,依警察監察單位調查的初步結果,丟出手榴彈的機動警察是奉指揮命令行事,射擊合乎訓練文件建議的操作方式;他也說,沒有影片拍到爆炸那一刻,除了一份以外,證詞都說手榴彈落地後有示威者把它拿了起來。檢察官同時說,這名學生仍在住院,等醫師同意才會接受詢問。學生的律師10月14日否認他撿起手榴彈,已向預審法官提出告訴,罪名是故意暴力致永久傷殘;律師批評檢方還沒聽到學生本人的說法,就先替警方的版本背書。Le Progrès轉述檢方[53]、RTL轉述律師[54]
這是調查中的案件,兩邊的說法都還沒經過法院認定,我們不判斷誰對。但程序上的順序值得記下:檢方先公布了認定射擊合乎程序的初步結論,受傷的學生還沒被詢問。在只有證詞、沒有影片的案子裡,先說話的一方會先定下公眾印象。這個先後順序要由檢方負責,不能怪到受傷的學生身上。
17日之後,馬克宏18日晚間說,「永遠不能把」帶著「正當訴求」的示威者,和破壞、砸毀、搶劫的人混為一談;他要求維持秩序的策略要透明,要內政部長「記取所有教訓」,同時說各地省長可以禁止部分集會。19日,他拒絕了內政部長的請辭。TF1[3]、《世界報》直播[42]
我們的判斷:把訴求與破壞分開看是必要的,但這個區分必須雙向。保護商家、追究破壞者,和檢驗對未成年人的大規模拘捕,都要各自成立;任何一方拿另一方取消自己的責任,都會讓該負責的人消失。司法部的原始統計顯示,大規模拘捕未成年人在17日之前就已經發生,不是暴動之後才出現的反應。這份統計也部分回答了「拘留是不是只用來驅散人群」:被拘留的未成年人約三分之一被追訴,成年人約一半,另有上千項替代措施,所以不能說多數拘留沒有下文。但未成年人被追訴的比例明顯低於成年人,而沒有任何後續就被放走的人數,司法部沒有列出。這個缺口仍在司法部手上;沒有被追訴的近4,000名未成年人(5,890減1,923)裡,多少人收到替代措施、多少人沒有任何後續,在它公布之前外界無法核對。
副線三:被砸的店,損失誰賠?
店主怎麼說
在巴黎經營台灣餐廳的店主告訴中央社,17日附近反覆有人縱火,「完全不敢開門,不開比較安全」;報導沒有說他的店被搶。中央社[48] 在馬賽,一名89歲的商人對當地媒體說,他聽說店前有警察封鎖線,大概是要保護省政府,「所以我們多少覺得安心」;暴動過後,他不知道怎麼恢復營業,也不知道五名員工該怎麼辦。Destimed現場採訪[55] 這是店主自己的說法,不是保險定損,也不能證明警察的部署安排;但它說出了店家的處境:以為公權力在場就會被保護,事後卻要自己處理停業、員工與帳單。
其他城市的店家,說法並不一樣。圖盧茲一家皮件店的店長把兩件事分開:「大家要示威,沒問題。可是砸、偷、燒,這不可原諒。」Ô Toulouse轉載France Bleu[56] 巴黎一家被搶的鞋店,一名女性店員在電台RTL上說得更重:「如果需要民兵,我們就自己組民兵。」RTL[57] 這是單一店員在憤怒中的說法,不代表店家整體,我們也沒有看到任何商家組織提出這種主張。這兩句話都來自媒體採訪;放在一起看,店家的心聲至少有被公權力丟下的憤怒,也有仍然把和平示威和搶劫分開的人。其他城市店家的說法,我們讀到的報導連結打不開,所以沒有引用;社群上也沒有找到能確認身分與日期的店主貼文(見本報導的限制)。
規模多大?法國商家聯合會18日初估,全法約有1,500家商店受波及,其中許多是獨立小店。商家聯合會[47] 到19日,中小企業與商業部長Papin的最新估計是整個週末「至少3,000家」。LCP[58] 兩個數字的時間與範圍不同(18日的初估、19日涵蓋整個週末),不能說成「一天翻倍」。金額還沒有可靠數字:《世界報》報導的「數億歐元」,是零售業公會主席的暫估,不是保險業的核算。《世界報》[59] 17日之前,學校與街道設施的修復費用,司法部10月9日就說已達「數百萬歐元」。司法部新聞稿[52]
四條賠償路,目前走到哪
法國的損失,理論上有四條路可以填。但讀了法案原文和巴黎工商會的辦事指南就會發現,四條路不是並列的:國家那一條本來就是底層,而且正在被使用。
第一條是保險。 保險業公會10月19日承諾,把報案期限延長到30天、加快理賠,對最困難的情況方便先付預付款。France Assureurs[60] 這是保險業自己的承諾,不等於全額理賠,也沒有說停業期間的營業損失一定會賠。
第二條是政府的緊急支援。 據國會電視台報導,總理19日宣布為受災商家設一個「專項支援基金」、讓商家緩繳稅費與社會保險費,並從隔天起啟動部分失業給付,比例是「100%」。這是讓停業店家不必馬上裁員的錢。經濟部20日的公報把它說得更清楚:國家全額負擔這筆給付,員工拿到的是毛薪的六成,領最低工資的員工拿全額;所以「100%」說的是國家付多少,不是員工拿多少。LCP[58] 地方政府也各自出手:里昂都會區說當地有150到200家商店被砸或被搶,19日宣布一筆1,000萬歐元的緊急基金,當地工商會另給每家店3,000歐元、手工業公會給工匠1,500歐元,三筆錢不能混成同一項補助。里昂都會區[61] 巴黎市府開設協助窗口,幫商家處理行政與保險申請;法蘭西島大區則要求中央讓商家緩繳稅費與社會保險費,並說會「研究」緊急補助。巴黎市府[2]、法蘭西島大區[62] 經濟部10月20日上午召開企業特別會議,會後的公報第一次寫出這個基金給誰:員工少於50人、受到重大損害並因此失去營業的小企業,按營業額的一定比例補助,每家有上限。同一份公報另列了幾樣不是基金的工具:未來三個月的雇主社會保險費可延後最多12個月繳、國家投資銀行Bpifrance三年零利率貸款最高5萬歐元、手工業公會緊急援助最高1,500歐元;保險報案延長到30天,則是保險業公會自己的措施(見上一條)。經濟部會議通知[63]、經濟部10月20日公報[64] 但基金的總額、上限是多少、哪一天開始申請、向誰申請,公報都沒有寫。店家現在知道「自己可能算得進去」,還不知道能拿多少、什麼時候拿到。
第三條是國家責任,這是法國制度最特別的地方。 《國內安全法典》第L211-10條規定,集會或聚集的群眾以公開暴力犯下罪行,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由國家負民事責任;國家賠了之後,可以再向肇事者追償。法國官方法規網站截稿時拒絕我們的連線,所以這裡引的現行條文,是政府送進參議院的法案影響評估裡轉錄的版本(第41頁)。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 條文本身沒有說每一起搶劫都一定由國家賠;適用時要看損害是否來自群眾聚集時以暴力犯下的罪行。
這條路不是紙上的。巴黎工商會為17日受災商家寫的辦事指南,第一句就說,集會中財物被毀,「國家可以負擔賠償,直接賠或透過你的保險公司」;如果保險公司留了自付額,或根本不賠,店家可以寫信向巴黎警察總署申請;沒有保暴動險的店家也可以申請;營業損失「可能」算進去,要看保險契約與向警察總署提出的請求。巴黎工商會辦事指南[66] 巴黎20區區公所10月20日更新的受災商家指引也列了同一步:保險不賠或留有自付額時,必要時填申請表、向警察總署申請賠償。巴黎20區公所指引[67] 難處在邊界。《世界報》10月20日報導,保險業和國家正在爭責任怎麼分,其中一個爭點是:損害地點離遊行隊伍越遠,越難讓國家負責。《世界報》[68] 遊行散去之後、在別條街被搶的店,可能正好落在這條線外面。
法院怎麼劃這條線?政府的法案影響評估整理了最高行政法院的判例。判斷標準不是公尺數,而是損害和集會之間有沒有「決定性的關聯」。2016年一案,兩名少年死後群眾自發聚集,有人用汽油彈、分成機動小組縱火,法院仍認定這屬於聚集群眾的行為,國家要負責;2018年一案,農民示威時有預謀的破壞也算,因為它發生在幾百人參加的示威之中,「而不是一個只為了犯罪才組成的團體」。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第42頁) 換句話說,「有預謀」不會自動讓國家脫責;真正會被排除的,是專門為了搶劫而組成、和示威沒有關聯的團體。參議院財政委員會2025年的報告則提醒,行政法院對這條責任的認定「越來越嚴格」:和聚集有關、卻隔了幾天才發生的暴力,不算群眾聚集造成的;一開始就以犯罪為目的的聚集,通常也被排除。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報告n°695[69]我們的推論是,距離遊行隊伍多遠,是用來判斷這個關聯的一項證據;17日在示威散去後被專門搶劫的團體洗劫的店家,最可能被排除。這是依判例推論,警察總署實際怎麼判,沒有公開。
國家是底層,但它的錢來得晚,而且常常是付給保險公司。 同一份影響評估列出國家依這條法律每年付出的錢:2021年140萬歐元、2022年840萬、2023年250萬、2024年380萬、2025年430萬,五年平均約410萬歐元;每年處理的案件從87件到306件不等。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第43、46頁) 2023年是法國上一次大規模城市暴動的那一年,保險業後來估計那次暴動的損失是7.93億歐元。France Assureurs 2023[70]
只看這些數字,會以為國家這一層在錢上很薄。內政部的預算決算書給了另一幅圖像。決算書裡,國家依這條法律的支出列在「群眾聚集」這個科目下(審計院2024年關於內政部訴訟支出的報告第17、74頁寫明這個科目對應的就是L211-10;該報告目前無法開啟,暫不附連結)。2025年的決算書寫,這一科目當年支出36,211,583歐元,約3,621萬;增加的主因,是新喀里多尼亞行政法院2025年12月11日的14件判決,判國家為2024年5、6月當地暴動造成的損害,付3,180萬歐元給一家保險公司。2025年決算書[71](第57頁) 內政部同年的決算總冊記下,這筆錢在2025年12月19日付出。2025年內政部決算總冊[72](第148頁) 同一年,政府的法案影響評估寫的是430萬。2023年也不一樣:決算書寫約350萬,影響評估寫250萬。2023年決算書[73](第68–69頁) 其他年份則對得上:2024年決算書寫約385萬,影響評估寫380萬;2022年決算書記下的執行數約843萬,影響評估寫840萬。2024年決算書[74](第64頁) 2023、2024年這兩筆,還有第三份文件確認:參議院財政委員會2025年6月的報告,引用同一個預算科目,寫的是2023年350萬、2024年385萬歐元。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報告n°695[69] 也就是說,和其他官方數字不一樣的,是政府替法案寫的影響評估,而且只在2023和2025兩年。2025年的差額約3,190萬,和新喀里多尼亞那一筆3,180萬幾乎一樣大;我們的推論是,影響評估很可能沒有把這筆海外領地的判決算進去(有理由懷疑)。影響評估沒有寫明口徑,所以這只是推論;2023年少掉的那100萬,這個推論解釋不了。
這些數字說的是另一件事。2023年的決算書寫,黃背心運動之後,向國家提出的和解求償「絕大多數」被拒,理由是不符合L211-10的條件;賠不賠,現在要等法院判決。2023年決算書[73](第69頁) 2024年的決算書一字不差地重複了這段話;2025年的決算書則寫,目前付出的賠償「主要」是在執行法院的判決。2024年決算書[74](第64頁)、2025年決算書[71](第57頁) 依決算書,新喀里多尼亞那筆錢,是暴動一年半之後,由保險公司打贏官司才拿到的。這不是特例:參議院同一份報告指出,保險公司賠了受害者之後,可以站在受害者的位置向國家求償,行政法院1991年就這樣判過。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報告n°695[69](註96)所以「國家一年平均只付410萬」不代表國家的責任小,而是代表:國家很少自己主動賠,錢要等保險公司或受害者上法院打贏才付,付的時候已經是幾年之後。2023年法國本土那次大暴動,國家最後依這條法律付了多少,政府沒有公開按事件拆分的數字。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法律上國家是最後一層,但對一家被砸的小店來說,眼前真正會付錢的是保險;國家這一層,是保險公司事後向國家求償、或沒保險的店家自己上法院時才會動的那一層。《世界報》10月20日的報導,正好寫到保險業在想辦法「轉向國家求償」,而L211-10「讓國家要償還保險公司」;爭點之一是損害離遊行隊伍越遠,越難讓國家負責。《世界報》[68] 該批評的是:政府替法案寫評估時,有兩年用的國家支出數字和自己的決算書不同,又沒有說明口徑,也沒有交代2023年那次暴動國家最後付了多少、多久才付。這是提案的內政、司法、家庭事務三位部長該補的帳。
影響評估還寫了一件事:國家賠了錢之後向肇事者追償的權利,現行法早就有,但國家「沒有使用過」;國務院(法國政府的最高法律顧問機關)在審查意見裡也說,據它所知,這項追償對經法院認定責任的肇事者「從未實施」。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第43、84頁) 但同一部法案的理由書卻說,這項追償受限,是因為很難確認肇事者、追回的金額不大,聽起來又像是追回過一些。立法理由書[75] 這個矛盾,同一份影響評估的前面其實有線索:它列出國家替自己被砸的財產(省政府、測速照相機、收費站)向破壞者求償的例子,例如黃背心運動50件案子共約120萬歐元、2023年暴動6件約800萬歐元,並說這些求償「只有部分追回」;科西嘉2023年暴動的一件,國家要求約7萬2千歐元,拿回約1萬3千5百歐元。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第31–32頁) 但反方的線索也很清楚:理由書說「追回的金額不大」時,前一句談的正是2019年起國家可以向破壞者追回「群眾聚集所造成損害」的費用,影響評估的前言也一字不差地重複了這段話;照字面讀,它講的就是L211-10的追償。立法理由書[75]、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 所以我們的解讀只到這個程度。我們的判斷(有理由懷疑):理由書說的「追回不多」,指的很可能是國家為自己財產損失的求償,不是替店家賠了錢之後的追償;後者,影響評估與國務院都說沒有用過。會推翻這個判斷的,是政府公開依L211-10追償的件數與金額。這筆帳政府沒有公開,前後兩份文件又沒有分清楚,責任在提案的部長。
法國不是唯一讓公家先賠的國家。英國2016年的《暴動賠償法》規定,暴動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當地警務主管機關賠,每件申請上限100萬英鎊;停業的營業損失不賠;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可以再向警方求償。英國暴動賠償法[76]、英國政府申請指引[77] 2024年8月英格蘭東北部米德斯堡的騷亂之後,當地警務專員依資訊公開請求公布:35件申請,賠付總額約34萬(原頁沒有標幣別),其中約31萬付給了保險公司,直接付給個人的不到3萬。克里夫蘭警務專員[78] 這只是一個地方、一次事件,不能代表英國全國;但它和法國的數字指向同一件事:公家先賠的制度,錢大多流向保險公司,真正直接受益的,是沒有保險、或保險不賠的那一小塊。英國還把規則寫明了:誰付、上限多少、哪些損失不賠、幾天內申請;法國的L211-10沒有這些數字,由法院一案一案劃線。法國政府的法案影響評估,四個「國際比較」欄位都寫「不適用」。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
為什麼國家要替別人砸的東西負責?參議院財政委員會2025年6月的報告記下一位保險法學者在聽證時的解釋:這條責任能延續幾百年,是因為國家壟斷了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力、限制人民自衛,這是它的對價。同一份報告也顯示,法國國會已經在想怎麼把錢的分擔講清楚,不過起點是地方政府:報告引述,2023年暴動約7.9億歐元的保險損失裡,四分之一以上(約2億)是地方政府的財產;地方政府也越來越常被保險公司單方面解約,或招標找不到保險公司。委員會審查一部替地方政府設「暴動保險」共同分擔機制的法案,提高每年的賠付上限到15億歐元;報告也記下保險業公會偏好的另一種設計:由國家擔保的再保險機構從第一歐元起分擔一半,保險業的理由是,國家從第一筆損失就要出錢,才會更有誘因維持秩序。委員會說,幾種設計它都願意考慮。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報告n°695[69] 據參議院網站,這部法案2025年6月11日在參議院通過,隔天送到國民議會,之後國民議會網站只顯示交付委員會;2026年的財政法則另外授權這個國家再保險機構,在國家擔保下承做暴動風險的再保險,但參議院的法律執行追蹤頁到9月底仍標示施行命令待公布。參議院法案進度[79]、參議院法律執行追蹤[80] 這套設計針對的是地方政府,小商店是否適用,我們讀到的文件沒有說。但它說明一件事:法國國會討論過「國家該在第一筆損失就出錢」的方案,17日之後政府推得最快的,卻是向破壞者追償。
第四條是向破壞者追償,這條路比這場運動還早。 政府稱為「破壞者付費」的法案,正式名稱是《公共空間暴力或破壞所生損害之賠償與損害賠償追收法案》,9月16日由內政、司法與家庭事務三位部長送進參議院,政府同日啟動加速程序,參議院排定10月27、28日院會討論。參議院法案進度[81] 這是在運動起點(9月17、18日前後)之前;立法理由書說,起因是今年5月歐洲冠軍聯賽決賽時的嚴重暴力,目的是「破壞的人必須賠償」,而國家每年為這類損害支出超過500萬歐元。立法理由書[75] 這個數字和同一部法案的影響評估對不上:影響評估列的五年平均約410萬歐元,只有2022年超過500萬。政府自己的兩份文件,對國家每年付多少錢說法不一致。
法案寫了什麼?第一條:明知而參加刑法所定的暴力集結團體,在同一時間、地點,只要團體中有人施暴、偷竊或破壞,參加者就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每人上限1萬歐元。同一條還有第二種人:在警方依法發出驅散警告之後,仍自願留在聚集人群裡、而且知道有人正在施暴、偷竊或破壞的人,也要為警告之後發生的損害負連帶責任,上限同樣1萬歐元。參議院法案條文[82] 第二條改寫L211-10,讓國家賠了之後,可以向這些負連帶責任的人追償,而且可以從中「選擇」向一人或幾人追全額;對象是未成年人時,經父母同意,國家可以和他和解,把債務的一部分或全部換成公益服務。第四條:在確定判決之後,可以從家庭補助和住房補助裡扣款,來償還賠償金;家中原有的欠款與房租優先,已經被通報欠繳房租的家庭不扣住房補助。參議院法案條文[82] 影響評估明寫,這套扣款「沒有針對年輕人的特別制度」,判決落在家中孩子身上也一樣適用;它舉的例子是,按家庭加權收入計算,每月加權收入358歐元的家庭可被扣70歐元,1,500歐元的家庭可被扣約628歐元。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第74、76頁) 立法理由書寫得很清楚:國家為群眾聚集造成的損害負民事責任,「這個原則必須保留,以確保受害者得到賠償」,要改的是國家追償的效率;政府也說它「不贊成停發社會給付」,扣款要「不損及最低生活所需」。立法理由書[75]
國務院審查草案時,對這兩條都有保留。對連帶責任,它說只因為「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在場,「只是巧合」,不足以構成因果關係,要求寫明造成損害的必須是同一團體的成員,驅散警告之後的責任也要限在與驅散命令相符的時間和地點;它認為每人1萬歐元的上限「大幅降低」了責任不成比例的風險。對扣補助,它說這是「性質與範圍都很重大的創新」,可能對領取家庭產生長期影響,而政府提出的影響評估不完整;但在確定判決、原有債務優先、房租優先等限制下,它認為仍然合乎比例。參議院法案全文PDF[65](第82–87頁) 這份影響評估沒有估計會有多少家庭被扣款;四個「國際比較」欄位都寫「不適用」,沒有拿任何其他國家的做法來對照。
政府在10月一路把這部法案帶進運動的討論。據國會電視台報導,政府發言人10月5日說這套機制「必要時可以從家庭給付裡扣款」;中小企業與商業部長Papin在17日晚上說,損失「不該由受害者負擔,也不該由納稅人負擔」,要由破壞的人付。LCP[58] 10月9日,司法部長指示各地檢察長,「儘快」追究被捕未成年人父母的民事責任。司法部新聞稿[52] 總理19日也說,這部法案可以扣押社會給付(政府網站逐字稿,見本報導的限制)。
那麼,「破壞者付費」到底會讓誰付?條文涵蓋兩種人:「明知」參加了刑法所定的暴力集結團體的人,以及在驅散警告後仍知情留下的人,每人有上限;扣家庭補助要等確定判決。單純路過,或在驅散警告前就離開的人,條文沒有算進去;但收到驅散警告後還留下、又知道有人在砸的人,即使沒有加入暴力團體也算。所以這不是「只要在場就要付」,但也不限於動手的人。理由書自己寫,第一條讓參加者負責,「不必證明他們親自造成了損害」;要證明的是這個人符合上面兩種情形之一。也就是說,他不必是砸那扇窗的人,也要替別人的破壞負責;家庭補助與住房補助是發給整個家庭的錢,我們的推論是,扣款也會落到沒有犯錯的兄弟姊妹身上。
拿2023年對照,可以看出這次缺了什麼。那一次,保險業在7月11日公布損失估計6.5億歐元,隔年上修為7.93億歐元;財政部在7月17日發布措施,把保險報案期限從5天延長到30天,獨立商家可以申請最高6,000歐元的援助;法蘭西島大區另設基金,在保險之後補足商家自付的部分,每家最高1萬歐元。France Assureurs 2023[70]、財政部2023[83]、法蘭西島大區2023[84] 2023年從暴動到財政部公布措施隔了約三週;這次三天內就公布了資格,速度不慢,但缺的正好是2023年那份措施寫了的東西:每家最多拿多少。這是一個可以追蹤的承諾:基金多大、上限多少、哪一天能拿到錢。
我們的判斷:法國替店家設了好幾層保護,最底層是國家。法律規定群眾聚集時的暴力損害由國家負民事責任,政府自己的法案也寫明這個原則「必須保留」,巴黎工商會與巴黎的區公所已經在教店家向警察總署申請。法律與執行窗口都在,缺的是總理與部長對店家的說明。總理19日的談話與部長的說法,我們讀到的版本都沒有告訴店家「國家依法會負責、要向警察總署申請」(確定)。部長反而說損失「不該由納稅人負擔」。這句話的本意是要破壞者付錢,但對一家沒保暴動險的小店來說,很容易聽成「國家不會先付」,和法律的設計相反(很可能)。
依內政部的決算書,國家的錢不是少,而是慢,而且要打官司才來。新喀里多尼亞那一筆,一次就是3,180萬歐元,付在暴動一年半之後,收款的是保險公司;向國家提出的和解求償,黃背心之後多數被拒,現在付出的賠償主要是在執行判決(確定)。眼前把店家接住的主要是保險(很可能)。政府在推一部讓國家「更有效追償」的法案,可是國家自己付了多少、追了多少,它說不清:國家支出,理由書說每年「超過500萬歐元」,影響評估的平均約410萬,決算書光2025年就是約3,621萬;追償,影響評估說國家沒用過,理由書卻說追回不多,實際數字沒有公開。法案要從家庭補助與住房補助裡扣錢,影響評估卻沒有估計會有多少家庭被扣,也沒有做任何國際比較,國務院直說評估不完整(確定)。這些是內政部、司法部與家庭事務部三位提案部長該補的帳:先說清楚國家每次暴動實際賠了多少、賠給誰、多久賠到,再談向誰追。
追償法案也要放回正確的位置。它不是政府對這場運動的新回應,而是9月中就已排進立法程序、起因是5月足球賽暴力的既定政策;17日之後,政府把它當成對店家的主要回答。這是可以批評的:店家眼前要的是錢何時到手,法案處理的是國家付錢之後向誰追;兩件事被說成同一件事。(很可能)至於「集體責任」,條文比媒體轉述的窄,不是「只要在場就要付錢」;但它仍然涵蓋在驅散警告後知情留下、沒有加入暴力團體的人。仍要追問的是,替別人的破壞連帶負責、扣整個家庭的補助,這和總統說的「不能混為一談」是否一致。真正會決定店家拿不拿得到錢的,是那條邊界:判例看的是損害和示威有沒有決定性的關聯,《世界報》報導的距離是其中一項判斷依據。會推翻這個判斷的,是政府公布基金細則、或警察總署公開受理件數與賠付標準。

副線四:疊加上來的抗議,各自要什麼?背景是什麼?
17日那天,本來就是好幾股不滿碰在一起
要回答「疊加上來的是什麼」,得先回到17日這個日期是從哪裡來的。《世界報》9月16日追查「10月17日黃背心回來了」的說法,發現最早的一批影片多半指向TikTok上一個署名V2的年輕帳號:他不滿油價上漲,選17日的理由是那天是週六、大家能到場;記者寫,這個人看起來和黃背心或任何政治運動都沒有關聯。《世界報》[4] 後來接手號召的人自己也這樣寫:「這一次,號召是從一則TikTok開始的。」原始號召[85] 也就是說,17日不是學生訂的日子,也不是哪一個既有組織訂的日子。
之後,有人把這個日期接了起來。一個自稱「10月17日黃背心集體」的網站發出號召,標題是「黃背心與年輕人,我們的抗爭相遇」。原始號召頁上的13位首批簽署人,有自稱「9月26日運動」共同創辦人的行動者、自稱黃背心的律師與工會成員、「全面封鎖」(Bloquons tout,2025年9月一場全國封鎖行動的名稱)地方團體的成員,也有一名以個人身分簽名的高中生;簽署的組織是四個:「全面封鎖」法蘭西島協調會、「憤慨起來,全面封鎖」、「Maintenant!」與「憤怒人民」。號召要大家「讓我們的動員、訴求與團結匯流」,點名的不只黃背心與高中生,還有農民、消防員、工人、教師、醫護、氣候運動者、社區居民與退休者。原始號召[85] 學生組織這一邊,法新社報導,高中生工會聯盟、學生聯盟、UNEF與FAGE在10月13日巴黎的示威中呼籲大家加入17日;學生聯盟9月16日的聲明就已經把17日列進行事曆。法新社(L'Est Républicain)[5]、學生聯盟9月16日[86] 工會方面,CGT 10月12日說「在條件具備的地方」就會參加(見副線二)。號召網站說,17日有80萬人、1,700場行動;這是主辦方自己的數字,沒有官方對照。號召網站[87]
這幾股人之間,沒有一份共同簽署的綱領。原始號召的四個簽署組織裡,沒有高中生工會聯盟、學生聯盟、UNEF或CGT;我們存下的第二幕號召頁,組織簽署欄是空的,網站的編輯署名則是「全面封鎖」法蘭西島協調會與「9月26日運動」。號召網站[87]這不代表他們沒有參加,只代表他們沒有替同一份文字背書。所以「17日的人在抗議什麼」,要一股一股回答。
四股訴求,各自的背景
大學生:生活費的老帳。 UNEF的一位代表在franceinfo的訪談中說,十項主要訴求加起來約要100億歐元;政府答應的獎學金改革「已經承諾了四年,從來沒有來」,「我們要求改獎學金已經五年,要求結束Parcoursup已經十年」(我們讀的是機器轉寫的逐字稿)。franceinfo訪談[88] FAGE在官網上要求,獎學金不能只看父母的收入,因為「父母的財務狀況反映不了學生的處境」。FAGE[89] 學生聯盟9月16日的聲明則說,政府已經取消外籍學生的住房補助,還打算再對20萬名學生取消。學生聯盟9月16日[86] 10月2日,FAGE、UNEF與學生聯盟和高教工會一起發聲明,抱怨學生住房「昂貴又不足」、住房補助被凍結或刪減。高教聯合聲明[90] 這些不是17日之後才冒出來的,是學生生活費問題的長年積累,這次和高中生的缺課問題接在一起。
工會:薪資與2027年預算。 11月5日的罷工,是CFDT、CGT、FO、UNSA、FSU五大工會10月5日聯合號召的,要求包括:薪資談判與男女同酬、提高基本與補充退休金、提高公務員薪點、提高最低工資與各種社會補助(住房補助、家庭補助、學生獎學金、最低收入補助RSA)、增加公共服務資源、稅負公平。五工會聯合聲明[91] 背景是政府的2027年預算案。政府部長10月7日在參議院財政委員會說,2027年公務員薪點凍結;多數社會給付和大部分退休金不隨物價調升,但最低老年保障、RSA、身障成人補助與最低額退休金例外;政府稱這一年的財政整頓總共約540億歐元,這個總額不全是刪支出。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紀錄[92] 這是預算案,國會還沒有通過。政府的理由是財政必須整頓,並替最低收入的人留了例外;工會的理由是物價漲了、薪資與給付卻被凍住。兩邊說的都是真的帳。
黃背心協調方:從油價到「馬克宏下台」。 原始號召談的是加油、買菜、房租越來越貴,也談大班、缺老師、急診夜間關閉、郵局撤點。原始號召[85] 號召網站自製了一張表:2017年5月馬克宏上任時,柴油每公升約1.21歐元,2026年9月約2.26歐元,漲了86.6%;同一段時間,最低工資月薪漲了26.1%。表上註明引用歐盟油價週報、法國生態轉型部與國家統計局的數字;我們沒有逐一回查原始統計,這裡只當作主辦方的說法。號召網站[87] 原始號召與第二幕號召文都寫,2027年預算「凍結給付、住房補助與公務員薪資,從退休者拿走55億」。原始號召[85]、第二幕號召[6] 55億這個數字是政府自己的:經濟部長Lescure 10月7日在參議院說,限縮退休者的稅務扣除額、退休金不完全隨物價調升,合計55億歐元,占整頓總額的一成,而退休者占人口的四分之一。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紀錄[92] 號召文沒有提的,是同一場聽證裡政府替最低額退休金與最低收入者留的例外。
17日之後,這一股的訴求明顯往上拉高。總統18日說省長可以禁止部分集會;第二幕號召文把這件事接到1955年的緊急狀態法,以及1961年10月17日巴黎警察對阿爾及利亞人和平示威的鎮壓(號召文稱為屠殺),說「禁止我們的集會,是緊急狀態的武器」。它列出五項要求:尊重共和價值;有尊嚴地生活;在任何地方示威、集會與罷工的權利;譴責警察暴力、禁止對示威者使用震撼手榴彈與橡膠子彈槍、停止大規模拘捕與拘留未成年人;馬克宏下台,並「結束這種藐視人民利益的代議民主」。第二幕號召[6] 要總統下台不是17日才有:17日之前,斯特拉斯堡一個由前黃背心成員在2022年成立的協會,傳單已經列了公民發起公投、馬克宏下台與降低油價。DNA[93] 但到了第二幕,它從地方傳單變成了全國號召的標題。
反鎮壓:每一股都在談,說法不一樣。 第二幕號召對警察的要求,和十項訴求的最後一項、家長會10月5日對大規模拘捕未成年人的批評重疊;司法部自己的數字也顯示,17日之前被拘留的人八成六是未成年人(見副線二)。分歧在怎麼看破壞。第二幕號召文說「我們拒絕加入譴責的合唱」,把暴力改指向警察傷人、公共服務被削減與財富集中。第二幕號召[6] UNEF的代表在franceinfo則說,學生的行動方式是和平的,「沒有任何工會號召失序」;這位代表認為,政府「很高興抓住幾起失序,很快把青年的訴求掃到地毯下」。franceinfo訪談[88]
四股訴求,各自的背景
| 誰 | 主要訴求 | 背景 | 是17日之後才出現的嗎 |
|---|---|---|---|
| 高中生 | 缺老師要補、班級擁擠、校舍破舊、升學壓力 | 9月中下旬從克雷泰伊一所高中開始(見主線) | 不是 |
| 大學生 | 獎學金改革、住房補助、一歐元餐、取消Parcoursup選拔、停止鎮壓 | 獎學金改革要求了好幾年;住房部長10月1日說2027年住房補助凍結 | 不是 |
| 工會 | 薪資談判、提高退休金與公務員薪點、提高最低工資與社會補助、公共服務 | 10月5日五工會聯合號召11月5日罷工;2027年預算案凍結公務員薪點 | 不是 |
| 黃背心協調方 | 油價、菜價、房租;集會與罷工權;禁用防暴武器、停止大規模拘捕未成年人;馬克宏下台 | 油價上漲;2027年預算案;總統18日說省長可以禁止集會 | 生活費的部分不是;「反禁令」是對總統18日談話的回應,「馬克宏下台」17日前已見於地方傳單,19日後成為全國號召的標題 |
17日之後,接下來的日程
運動沒有因為暴力停下。19日上午,黃背心的協調者宣布24日(週六)舉行「第二幕」;他們的號召網站還列了31日的「第三幕」,以及11月5日起「可延續的罷工與封鎖」。Actu17[94]、黃背心號召網站[87] 19日晚間,媒體轉述大學生工會UNEF在社群上說「24日我們繼續」,並說FAGE與全國高中生協調會也號召24日上街;UNEF的原帖我們沒有讀到。L'Internaute[95]
第二幕的反禁令與倒閣訴求,來自黃背心協調方,不能算在學生頭上。工會這邊,11月5日的全國罷工是暴動之前就訂好的;17日之後,CGT與FSU重申這一天,同時批評政府鎮壓、拿暴力事件當藉口。CGT 10月19日[96]、FSU地方公務員工會[97] 學生這邊,要求停止鎮壓與警察暴力本來就是十項訴求的最後一項,不是17日之後才冒出來的。十項全文[14]
學生組織怎麼看17日的暴力?我們讀到的唯一原文,是發起十項訴求的學生聯盟19日回應總統談話的聲明。它說總統「對週六真正發生的暴力一個字都沒提」,指的是警棍、手榴彈造成的傷殘與逮捕;整份聲明沒有譴責破壞或搶劫,也沒有提到禁止集會,最後號召在校園與街頭繼續動員。學生聯盟聲明[98] 這是一個學生組織把「暴力」整個指向警察的說法,和總統、部長把「暴力」指向破壞者,正好各說一半:兩邊說的都是真實發生的事,也都沒有提另一半。
我們的判斷(很可能):與其說訴求「轉變」,不如說疊加,而且往兩個方向疊。橫向:高中生的缺課、大學生的獎學金與住房、工會的薪資與退休金、黃背心的油價與房租,背景都指向同一件事——生活成本上漲,而2027年預算案把公務員薪點、多數給付與大部分退休金凍住。縱向:17日之後,最激進的那一股把訴求從生活費拉到集會權與「總統下台」,而這一步是在總統說省長可以禁止集會之後才寫成正式要求。學生組織說24日繼續上街,但我們沒有看到它們簽署第二幕號召,也沒有看到它們公開切割;它們公開談的,仍是教育與生活條件。會推翻這個判斷的,是學生組織正式加入第二幕的要求,或公開和它劃清界線。
兩邊都有該批評的地方。政府這一邊:退休者那55億、公務員薪點凍結,是部長自己在參議院說出口的數字,不滿有具體的來源;17日之後最具體的回應——省長禁令、追償法案、商家基金——處理的是秩序和損失;在我們讀到的總統與總理談話報導裡,沒有看到對物價、薪資或預算凍結的新回應。總統說訴求「正當」,卻沒有說要回應哪一項。第二幕號召這一邊:它談預算時略去了政府替最低收入者留的例外,談暴力時「拒絕加入譴責」,對被砸被搶的店家一句沒提,而店家的損失是真的(見副線三)。疊加讓運動變大,也讓最初那個最具體、最容易被核對的問題——這堂課有沒有老師上——最容易被淹沒。高中生工會聯盟對17日暴力的公開回應,我們沒有找到:到10月20日,它官網的公報與消息列表最新只到10月7日;UNEF官網今年的新聞稿列表沒有任何10月的聲明,FAGE官網最新一則是10月14日。USL公報[99]、UNEF新聞稿[100]、FAGE消息[101] 三個組織在社群上可能另有表態(見本報導的限制)。
副線五:法國人怎麼看?支持訴求、不接受暴力,暴動後的民意還沒測到
17日之前,法國民意對這場運動大致是一半一半,而且分得很清楚。Ifop 10月6到7日訪問1,000名成年人,48%支持或同情高中生運動、35%反對;18到24歲的支持度是74%,國民聯盟(勒潘的政黨)支持者只有31%。同一份調查,68%不贊成用暴力推進理念。Elabe 10月14到16日的調查,55%贊成學生運動,82%認為暴力從來不是可以接受的表達方式。兩家題目和方法不同,不能拿來說支持度「上升」。Ifop[102]、Elabe報告[103]
這兩組數字放在一起,說的是:相當多法國人同意學生的理由,但不接受暴力。這也是17日之後最難回答的問題——暴力有沒有讓原本同情學生的人轉向。德國《明鏡週刊》駐巴黎記者10月18日的分析認為,勒潘可能從這場混亂中受益;這是記者的預測,不是證據。《明鏡週刊》評論[104]
可是我們能找到的民調都測不到這件事。Odoxa 10月15日發布的總統大選調查,訪問期間是9月24日到10月7日,勒潘第一輪37%到38%;問卷裡沒有任何關於抗議或治安的題目。18日發布的YouGov與Elabe調查,訪問也都在17日之前結束。Odoxa原始報告[105]、YouGov方法[106]、Elabe方法[107]
勒潘在暴動前就已領先。說「暴動讓她得利」或「暴動讓學生失去支持」,目前都沒有證據;到10月19日,我們沒有找到任何17日之後採樣的調查,要等同一機構、同樣問法的新數字。
副線六:台灣可以借鏡什麼
教室裡的斷點:缺老師,台灣也說不清楚
台灣也缺老師。臺北市立陽明高中2025年8月公告,高中英文代理教師招考到第4次仍無人報名。陽明高中公告[108] 今年開學前,基隆市立中山高中的代理教師甄選,高中數學、化學、物理三科都是「無人報名」。基隆市教育處公告[109]
缺多少?《遠見》引用臺北市教育局統計,到2026年8月20日,臺北市高中有20校、73名教師缺額。《遠見》[110] 這個數字沒有分正式、代理或代課,也不知道開學後補上多少;但它說明,至少臺北市教育局手上有按學校層級彙整的缺額數字。教育局2026年7月送給臺北市議會第14屆第8次定期大會的書面工作報告,也寫到要「解決師資缺口」,列出的做法是減少導師授課節數、調高導師加給與代課鐘點費;但我們在報告裡沒有找到全市高中缺多少位老師、缺哪幾科(報告只列了閩南語等少數科目的錄取人數)。教育局工作報告[111](第63頁) 議會裡出現過的數字,是議員的說法:2023年11月市議會通過的一項建議案寫,臺北市正式教師缺額「創新高達2340人」,代理教師也缺60人;提案沒有寫出處,也沒有分國中小與高中。市議會第14屆第2次定期大會第8次會議紀錄[112](第140139案) 這兩個數字的差距本身就說明了口徑的問題。我們的解讀是:正式教師的缺可以由代理老師頂上,「缺額2,340人」不等於2,340個班沒人上課;比較接近「課等不到老師」的,是代理也請不到的那60個缺。這和法國的爭議是同一件事:數的是職缺,還是空堂。缺口承認了,可以核對的數字卻只出現在媒體轉述與議員提案裡。
全國數字只公開到國中小。教育部2026年8月說,公立國中小還有國小211名、國中403名代理教師待聘;前一年同時間的說法是約1,429名,並提醒職缺「刊登數」會因重複招考而重複計算。教育部2026年說明[113]、教育部2025年說明[114]
高中呢?資料其實存在。立法院預算中心引用國教署資料指出,113學年度(2024年8月起)全國高中職教師約5萬人,其中長期代理教師7,224人,約占14%。但這是「已經請到的代理老師」,不是「請不到人的缺」。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115] 立法院法制局2025年11月一份談STEAM師資的研究報告,在背景說明裡寫「公私立高中職亦有200名代理及代課教師缺額」,缺最多的是自然、數學、資訊等科。立法院法制局R02921[116] 這是我們讀到唯一的全國高中職數字,但報告沒有寫出處、統計時點,也把公私立、高中與高職、代理與代課合在一起;它和臺北市一市就有73名缺額放在一起看,更顯得口徑不明。所以我們仍沒有找到可以核對的全國高中代理教師未補實總數;握有各校甄選結果的是國教署與各縣市。這是台灣該補的資料:法國教育部至少公開說過有多少替補人力可派、幾所高中被列為「紅色」,台灣卻說不出全國高中有多少堂課等不到老師。
台灣有法國學生要求的部分制度。《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5條規定,高中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得少於成員總數8%,算出小數一律進位;這個比例自2021年10月起施行,學校要報主管機關備查。校務會議審議校務發展、校園規劃、教務與學生事務。高中校務會議規定[117]
上街也有界線可循。大法官2014年釋字第718號解釋認定,集會遊行法要求室外集會事先申請許可,卻沒有排除緊急性與偶發性集會,違反比例原則;理由書說,事起倉卒或自發聚集的集會,本來就無法事先申請。釋字718[118]
有席次之後,學生的提案怎麼被答覆?我們找到一份公開樣本:臺北市立南湖高中2022年8月29日的期初校務會議紀錄。南湖高中校務會議紀錄[119]
這份紀錄(連同它轉載的6月會議決議)裡,學生代表提出或追問了六件事,得到的答覆有三種,另有一件沒有記下回應。
第一種是附理由的回答。開放校園網路給學生用的提案,校長給了理由:頻寬有限,先前開放三天,多數流量是打手遊,還影響老師上課,所以暫不開放。學生問體育班的學生委員該不該由選舉產生,學務主任也說明了理由:由高二、高三班長擔任,才能涵蓋四支代表隊的意見。
第二種是程序要求。廢除交通服務隊的提案,6月已經提過,校長要學生先拿出全校調查數據;8月學生代表在會上追問,說當時曾請校長訂時限,「免得又不了了之」,學務主任回答暑假沒能討論,改交新一屆班級代表擬草案。停止公開放榜資訊的提案,答覆是先送班級代表會議。這兩件拿到的是程序,不是決定。
第三種最值得注意:學生代表在會上說,他們上學期反對「升旗缺席要懲處」的規定,當場被學務主任反駁;這學期學校卻把同一條改掉,理由和學生當初提的一樣。學務主任的回覆是,先前依教育局的舊函示,重大集會缺席可以懲處;後來教育部重新規定非學習時間的活動不得列入懲處,教育局轉來新函、審查後要學校照改。也就是說,舊規則同樣來自教育局,學校是照上級的新舊函示在改。學生代表最後要求總務處即時公告會議紀錄,方便師生對不公平的行政處置提出申訴;紀錄上沒有寫下回應。
同一份紀錄的出席名單也可以對照法條。紀錄列出應出席150人,其中學生代表11人;不論教官算不算成員,比例都在7.3%到7.6%之間。8%進位後,應有12席。紀錄沒有說明學校怎麼計算,學校可能另有我們看不到的成員規定。所以這只說明一件事:按這份公開名單計算,學生席次比法定下限少一席。這個比例要報主管機關臺北市教育局備查。教育局怎麼看?臺北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2022年7月21日的會議紀錄裡,主席依教育局提供的附件說,學校的學生代表「都是由選舉產生也都有符合8%的比例」;但兒少代表當場指出,教育局的資料「有些資料有所缺漏」,有的學校沒有附資料,有的看不出學生代表有幾人、參與程度如何,要求教育局提供會議總人數與學生代表人數;一位委員也說,擔心只做到表面。代理主持的主席最後請教育局修正調查表單重新調查,並把「實質的執行面」在下次會議報告。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紀錄[120] 南湖那份紀錄正是同一年8月開的會。也就是說,「都符合8%」是教育局彙整的說法,當時就被質疑資料不全;後來的重新調查與執行面報告,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沒有找到(見本報導的限制)。
南湖的六件事裡,兩件得到附理由的回答,兩件被要求先走程序,一件是學校先駁回、等上級來函才改,一件沒有記下回應。
也有學生提案直接被表決通過的例子。國立虎尾高中2024年1月17日的校務會議,學生會提出請假管理規定修正草案,會議就其中「廢止郵寄」一點表決,27人同意、17人不同意,全案鼓掌通過;學生會的另一案整潔競賽辦法修正,則決議暫緩,先討論寒暑假返校打掃的規定。虎尾高中校務會議紀錄[121]
這是兩所學校各一份紀錄,不能代表全台。它們顯示台灣制度確實會公開答覆,學生也敢當場追問,有時能讓規則改變;但同樣是學生提案,有的被表決通過,有的被要求先拿數據、先走程序。法國政府這次承諾各校「每項提案都要附理由答覆」,差別就在這裡;但法國這項承諾目前也還沒有執行紀錄,我們能比的,是承諾的標準與台灣兩份紀錄的實際做法。
我們的判斷:台灣值得借鏡的不是法國的街頭,而是它暴露的斷點——學生說缺課,政府回答人數。有席次、有集會自由,是讓學生被聽見的條件;真正的檢驗是學生提出的缺課與校舍問題,有沒有被附理由地逐件答覆、在哪一週真的補上。台灣在兩頭都缺公開資料:高中缺額沒有全國數字(臺北市的73名是媒體轉述,教育局原表我們沒有讀到),學生提案的答覆與後續也沒有彙整。南湖那一份紀錄顯示的落差,正是法國學生在問的:學生提出的理由,學校要等上級來函才採納,而原本那條懲處規定,也是照教育局的舊函示訂的。這不能寫成台灣已經失靈,但也不能說台灣比法國更好,因為我們同樣無法核對。
在Threads等社群上,我們沒有找到可確認是台灣學生、家長或教師、又直接談這件事的公開貼文;只有一名自稱替補教師的法國網友在Reddit說,接到調派電話後遲遲等不到正式派令,這個說法未經證實,只當成核對派令流程的線索。
街頭之後的斷點:店被砸了,台灣誰賠?
如果類似的事發生在台灣,被砸的店家會比法國店家更孤單。我們查了台灣的法條,沒有找到像法國L211-10那樣「群眾暴力造成損害、由國家先賠」的規定。
台灣的路是這樣的。《集會遊行法》第32條只規定,糾察員不法侵害他人時,由負責人與行為人連帶賠償;一般參加者砸店,回到《民法》第184、185條,由動手的人賠,共同動手或幫助的人連帶賠,單純在場不算。集會遊行法[122]、民法第184條[123]、民法第185條[124] 但店家常常找不到是誰砸的。找國家呢?《國家賠償法》第2條要證明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或「怠於執行職務」;大法官釋字第469號說,警察對可特定的人有保護義務、沒有裁量空間卻不作為,被害人可以請求國賠,但這要一案一案證明。國家賠償法第2條[125]、釋字469[126] 台灣的補償規定,是針對警察「合法」行使職權或使用警械,讓人民特別犧牲或波及第三人時,可以請求補償;那是警察造成的損失,不是群眾造成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1條[127]、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128] 商業保險可以加保「罷工、暴動、民眾騷擾」,但我們讀到的一家產險條款,明列停工、營業中斷這類附帶損失不賠。臺灣產物條款[129]
台灣自己的經驗多在公物,不在商家。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立法院長王金平公布議場修繕費約285萬元,並說不會對學生提告;行政院2016年說,當年只提了刑事告訴,沒有提民事求償。公視[130]、行政院[131] 反方向的賠償倒是有:臺灣高等法院2022年判決,臺北市警察局驅離行政院群眾逾越比例原則,要賠15位受傷民眾共約140萬元。高等法院新聞稿[132] 周邊商家因大型集會受損、最後誰賠,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沒有找到彙整或判決。找得到的是店家的抱怨:太陽花學運期間立法院旁一家餐廳的老闆,2026年初受訪時說,拒馬一圍客人進不來,「一個半月我們就虧了60多萬元」,報導沒有說這筆損失後來怎麼處理。鏡週刊[133] 1994年臺北德惠街計程車抗爭,報導寫附近近百家商店生意大受影響,「求償無門」。聯合報系報時光[134] 這兩例都是營業損失,不是店被砸;台灣法律下,這類損失本來就很難找到賠償對象。民事路走得通的例子在宗教活動。2012年3月臺北大安一場遶境的鞭炮燒到民宅,2014年2月報導地院一審判賠約28萬元,但報導對「誰要賠」寫法不一(廟方與主辦人,或放鞭炮的4人),我們沒有找到判決原文。鉅亨網[135]、TVBS[136] 判決原文找得到的有兩件遶境火災。2012年汐止一案,高等法院2018年判宮主(也是遶境的主辦人)賠受害屋主約108萬元,依據是《民法》對危險活動的責任。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1421號[137] 2016年5月虎尾一案,雲林地院2018年判宮廟和負責統籌放炮的工務組長連帶賠約365萬元;法院查不出實際是誰點的火,仍判統籌的人負責。主任委員和總務沒有放炮、也不管放炮的事,不必賠;只負責看守鞭炮的三名少年也不必賠。雲林地院107年度重訴字第26號[138] 這些案子說明:在台灣,損害要找得到動手、主辦或統籌的人,民事求償才有對象;只是掛個頭銜、或只是人在現場,法院不會判他賠。這和法國「破壞者付費」法案要讓知情留在人群裡的人連帶負責,是兩種不同的想法。
未成年人上街,台灣也有不同的規則。《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的是12到18歲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或法定的曝險行為,「參加集會」本身不在其中;警察詢問少年時,原則上要通知法定代理人或適當的人陪同。少年事件處理法[139] 法國這一個月被拘留的6,877人裡,5,890人是未成年人;司法部的指示是儘快追究他們父母的民事責任。台灣的法律沒有把「參加集會」本身列為處理少年的理由;但集會中被帶走的少年有多少、後來怎麼處理,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沒有找到統計。
台灣值得注意的五件事
1. 缺課要有公開的帳。 法國學生問「這堂課有沒有老師上」,政府回答人數。台灣全國高中有多少職缺補不到人,公開資料一樣說不出來;各校甄選結果握在國教署與各縣市教育局手上。[3][52][65][66][69][75][76][82][110][113][115][116][117][119][122][125][129][139]
2. 學生的聲音要有「附理由的答覆」,不只是席次。 台灣法定給了高中生校務會議8%以上的席次,但提案得到什麼答覆,沒有任何彙整。
3. 把訴求和破壞分開,要雙向。 法國總統說不能混為一談,政府的追償法案卻要讓明知參加暴力團體的人,或在驅散警告後仍留在人群中的人,替別人的破壞連帶負責,並可扣整個家庭的補助。學生組織那一邊,談暴力時只談警察。台灣若面對類似場面,追究破壞者與保護和平集會,要各自成立。還有一件事:不同的不滿匯到同一條街上時,政府若只回應最激烈的那一股(秩序與禁令),最具體、最容易核對的那一股(缺課)最先被淹沒;回應要一股一股分開答。
4. 店家的損失要有制度接住,而不是靠運氣。 法國的設計是國家先負責、再向破壞者追,還有工商會這樣的窗口教店家怎麼申請;它的難處在邊界:損害和示威要有決定性的關聯,專門搶劫的團體不算。而且即使有這條法律,國家的錢常常要等保險公司或店家打贏官司、幾年後才付,眼前接住店家的主要是保險;向破壞者追償,政府的影響評估說國家沒用過,理由書卻說追回不多,實際數字沒有公開。台灣店家目前只能找加害人、證明警察過失,或自己加保。英國的做法是把規則寫進法律:地方警務機關賠、每件有上限、營業損失不賠、限期申請。法國保險業則提出另一個理由:國家若從第一筆損失就要分擔,才更有誘因把秩序維持好;誰付錢,也會影響誰有動機預防。台灣若要討論這個空白,該先問的不是「要不要學法國」,而是:保險、國家與加害人各付哪一塊,邊界劃在哪,要等多久,國家付的錢要不要按事件公開。法國的教訓是,就算國家每年公布支出,同一個政府的兩份文件數字也可能不同、又不說明口徑。
5. 未成年人上街時,執法要有公開數字。 法國司法部公布了被拘留者的年齡與後續處理,才讓「大規模拘捕未成年人」的爭議可以被核對;台灣對應的統計,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沒有找到。
我們的判斷
確定: 這波運動從缺課開始,學生組織公開的要求以學習條件為主,並延伸到升學、生活費與警察問責。政府有回應,也有數字。執法的規模在17日之前就很大:司法部自己公布,到10月8日已有6,877人被拘留,八成六是未成年人,被拘留的未成年人約三分之一被追訴。內政部長10月13日在參議院說,警察監察單位已開36件調查,其中4件涉及致殘的傷害。[4][6][14][17][20][21][24][39][47][51][52][58][60][64][65][66][69][71][73][74][81][82][85][92][98]

讀下去
很可能: 補師的瓶頸同時來自特定科目缺人和人力配不上,而且教育部在危機爆發前沒有掌握缺口的工具,這是部長自己承認的。部長說他在乎的是「學生明天有沒有課上」,教育部與學區卻至今沒有公開任何能讓人核對「哪堂課補上了」的資料:據媒體報導,部長說「紅色高中」已從114所降到49所,標準沒公開;總理要求的10月16日評估,公開資料中找不到,我們讀到的轉載也沒有提到它要公開。教育部能算出全國代課比例,也準備計算封鎖損失的課時,卻沒有公開補師後恢復的課時;問題是出在沒有公開,而不是算不出來,這一點我們只到「有理由懷疑」,因為部長也承認管理工具要到11月才上線。不論是哪一種,這都是資訊治理問題,責任在教育部、各學區與要求這份評估的總理府。
很可能: 政府對十項訴求是選擇性回應。高中教室裡的要求,得到人數、工作清單與時程;升學選拔、住房補助與警察暴力,公開表態多是拒絕或維持現制。拒絕可以有理由,但我們沒有找到政府逐項向學生說明理由的公開文件。若之後公開逐項答覆,這個判斷要收窄。
確定: 17日的破壞讓全法1,500家(商家聯合會18日初估)到至少3,000家(部長19日估計)商店受波及。政府19日宣布商家專項基金、稅費緩繳與100%部分失業給付(國會電視台報導),保險業承諾30天報案期與預付款;經濟部20日的公報寫出基金的資格(員工少於50人、受重大損害的小企業),但沒有總額、每家上限的數字與申請期限。法國法律規定國家要為群眾暴力造成的損害負民事責任(L211-10),政府的法案寫明這個原則要保留,巴黎工商會也在教店家向警察總署申請;但我們讀到的總理與部長公開說法,沒有一句告訴店家這條路。法案影響評估寫國家依這條法律2025年付430萬歐元。(現行追償權用過沒有,不在確定之列:影響評估說國家沒用過,理由書卻說追回不多,實際數字政府沒有公開。)
確定: 國家依這條法律付了多少,政府的文件數字不同、也沒有說明口徑:內政部的決算書寫2025年約3,621萬歐元,其中3,180萬是依法院判決為2024年新喀里多尼亞暴動付給一家保險公司,2025年12月19日付出;影響評估寫430萬。2023年,決算書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報告都寫約350萬,影響評估寫250萬;2022、2024年兩邊大致相同。不一樣的是影響評估。黃背心之後的和解求償多數被拒,現在國家付出的賠償主要是在執行判決;保險公司賠了之後可以向國家求償,這是行政法院的既有判例。
有理由懷疑: 2025年影響評估少掉的約3,190萬,和新喀里多尼亞那一筆幾乎一樣大,影響評估很可能沒有算進這筆海外領地的判決;但它沒有寫明口徑,也解釋不了2023年少掉的100萬。會確認或推翻這一點的,是政府說明影響評估的計算範圍。
很可能: 17日之後,政府最具體的回答是一部9月16日就送進參議院、起因是5月足球賽暴力的「破壞者付費」法案,預計10月27、28日院會討論;總統也說省長可以禁止部分集會。這部法案處理的是國家付錢之後向誰追,不是店家何時拿到錢。條文把連帶責任限在兩類人:「明知」參加暴力集結團體的人,以及在驅散警告後仍知情留在人群中的人,每人上限1萬歐元;扣家庭補助與住房補助要等確定判決,對年輕人沒有特別制度。它不必證明是誰砸的,但要證明這個人屬於上述兩類,所以不限於動手的人,也不是「在場就算」。替別人的破壞連帶負責、扣整個家庭的補助,仍和總統說的「不能混為一談」有張力;政府沒有估計會有多少家庭被扣,國務院也說評估不完整。
很可能: 17日之後的運動是訴求疊加,不是轉向。據《世界報》追查,17日這個日期最早是匿名TikTok帳號為油價發起,後來黃背心人士、學生組織與工會各自加入,沒有共同綱領。學生的缺課與生活費、工會的薪資與退休金早就存在,共同的背景是生活成本與2027年預算案的凍結;反禁令、要求總統下台,來自黃背心的協調者,在總統說省長可以禁止集會之後成為全國號召的標題,不能算在學生頭上。17日在巴黎被拘留的人多數是成年人,和一個月前八成六是未成年人的拘留潮不是同一群人;但誰是破壞者,司法還沒有認定,內政部長與總理「極左」的說法目前沒有公開的司法數據支撐。學生聯盟談17日的暴力時只談警察,沒有提破壞與搶劫;這是一方的說法,和政府只談破壞者一樣,都不完整。
不能說: 不能說這是某個政黨操控的暴動,不能把被捕人數當暴徒人數,不能說店家已經獲賠或一定會獲賠,也不能說暴動已讓勒潘得利或讓學生失去支持。
從調人到上得到課,中間還缺什麼?承諾動員 | 行政派任 | 科目與時段吻合 | 缺課實際減少前兩格有政府自己的說法(10月8日宣布動員約3,000人;10月14日政府發言人自報2,000人已派任、參議院列出920個招聘,據現場報導聽證時已招到170人);後兩格是學生真正在問的,我們找不到任何可以核對的公開成果紀錄。「紅色高中」從114所降到49所,因為標準沒公開,放不進任何一格。
店被砸之後,四條賠償路走到哪?(截至2026年10月20日)保險理賠 | 政府緊急基金 | 國家法定責任(L211-10) | 向破壞者追償保險:業者承諾30天報案、加快理賠、方便預付,沒有損失總額。基金:中央已公布資格(少於50人、受重大損害),沒有總額、上限數字與期限;里昂等地方政府另有自己的基金。國家責任:法律有規定,法案寫明原則保留,巴黎工商會教店家向警察總署申請;總理與部長的公開說法沒有提,損害和示威的關聯怎麼認定仍有爭議;國家的錢多半要等判決、幾年後才付,常付給先賠的保險公司;政府兩份文件的支出數字有兩年不同、沒有說明口徑。追償:法案9月16日已送參議院,10月27、28日院會討論;連帶責任限於「明知」參加暴力團體或在驅散警告後仍知情留下的人,扣家庭補助與住房補助要等確定判決;現行追償權,影響評估說沒用過、理由書說追回不多,實際數字沒有公開。前三條決定店家何時拿到錢,第四條決定國家付錢之後向誰追;政府提出的措施裡,最具體、推進最快的是第四條。
留給你想的問題
對政府:一個政府能不能只公布「派了多少人」,卻不公布「補了多少課」,然後宣稱危機在改善? 立即公開逐校資料,可能暴露教師與學校、帶來壓力;不公開,學生與家長就只能相信政府自己的計分。要守住哪一邊,等於決定誰有權判斷承諾是否兌現。[17][19][20][52][58][65][69][82]

讀下去
對政府:一個政府可以對學生說「不」嗎?如果可以,它欠學生什麼? 取消升學選拔、提高補助都要錢與名額,民選政府有權拒絕,也要對全體納稅人負責;但法國政府要求每所學校對學生提案「附理由答覆」,自己面對全國十項要求時,公開看到的多半只是部長在訪談裡的一句拒絕。要求下級做到的標準,權力最大的一方是否也該做到?做不到,學生學到的是說理有用,還是只有上街才有用?
對政府:面對大量上街的未成年人,大規模拘捕能換到的秩序,值得付出多少代價? 商家、居民與警察需要保護,這是真實的;但在17日之前,被拘留的6,877人裡,八成六是未成年人,其中約三分之二沒有被追訴。把大量未成年人帶走,也可能讓一代人學到「上街就會被當成嫌犯」。界線劃在哪,代價就落在誰身上。
對政府:店被砸了,國家該為自己沒擋住的暴力付多少錢?責任的邊界又該劃在哪? 法國法律讓國家先為群眾暴力的損害負責、再向破壞者追;政府17日之後最具體、推進最快的,卻是追的那一半,部長還說損失「不該由納稅人負擔」。一位法國保險法學者把這條責任解釋為國家壟斷合法武力、不准人民自衛的對價:國家要人民把保護交給它,沒保護到時就該賠。可是國家付得越寬,店家越快被接住,代價由全體納稅人承擔;劃得越窄,比如只算遊行隊伍旁邊的損害,納稅人少付,被搶在隔壁街的店就落到線外。國家沒能在現場擋住的暴力,它的責任應該延伸到多遠,誰來決定那條線?
對自己:假設你在遊行路線旁開店,店被砸了、保險不賠停業的損失,下一次學生要上街,你會支持禁止嗎? 你的損失是真的,學生的缺課也是真的。支持禁止,保護了你的店,也讓下一次和平表達的人一起失去街道;不支持,你可能再承擔一次風險。當原則的代價落在自己身上,你還願意守住「訴求與破壞分開」嗎?
對自己:假設你的孩子學校缺數學老師半年,你會支持他去封鎖校門嗎?如果封鎖讓別人的孩子也上不了課呢? 不鬧就沒人理,是這次法國學生的經驗;但抗議的代價常由沒有選擇參加的同學承擔。你在乎的是公平,還是自己的孩子先有課?
本報導的限制
本報導只使用搜尋得到的公開證據與資訊,未聯絡當事人、未索資、未申請政府資訊公開。超出這個範圍、我們拿不到的關鍵資料是:[4][7][8][20][21][22][24][35][52][53][64][65][68][69][71][73][74][79][80][85][87][88][99][100][101][105][110][111][116][119][120][135][136]
讀下去
教育部與克雷泰伊、凡爾賽、波爾多等學區按學校、科目、週次列出的派任、到校與實際上課時數,以及920個招聘的到職情形(現場報導只說聽證時已招到170人)。教育部能算全國代課比例,卻沒有公開這次缺課學校恢復了多少課時。政府自報的2,000人派任,我們只能核到發言人的說法,沒有名單或分科資料。若公開,可能證實或推翻「科目配不上」的判斷。
「紅色/橘色」高中的分類標準,以及總理要求10月16日提出的第一份評估。若公開,可以判斷紅色校從114所降到49所是課補上了還是標準變了。參議院文化委員會10月14日聽證的文字紀錄尚未公布,49所與「三分之二已派任」目前只能引用媒體報導;參議院說有錄影,但我們沒能讀到。紀錄公布後,部長是否在問答中說明過分類標準就能核對。
政府對十項要求的逐項正式答覆。若存在並公開,「選擇性回應、沒有說明理由」的判斷要收窄。外籍生差別學費一列,引用的是國會公報上高教部10月13日的書面答覆,它回應的是5月的國會質詢,不是針對這份連署。
商家損失與賠償:中央商家基金的總額、每家上限的數字與申請期限、窗口(經濟部10月20日公報只寫了資格與「每家有上限」);2026年保險業的損失估計;警察總署依L211-10受理了多少件、用什麼標準判斷損害與群眾聚集有關(也就是離遊行隊伍多遠還算數);稅費與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正式辦法。《世界報》10月20日那篇保險業與國家爭責任的報導是付費文章,我們只讀到關於距離的那一段。總理10月19日談話的政府逐字稿(政府網站「總理發言」頁),政府網站的逐字稿頁面目前無法穩定開啟,所以正文只轉述「極左」與「扣押社會給付」兩點、不附連結。L211-10的官方法規網站截稿時拒絕連線,現行條文改引參議院法案影響評估裡的轉錄。法案條文我們讀的是參議院網站上的送審版本,院會可能修改。國家依L211-10每年付出的錢,影響評估與內政部決算書只列全國年度總額,兩者數字不同、政府沒有說明口徑(2025年430萬對約3,621萬),都沒有按事件、按受害者類別(商家、住戶、保險公司)拆分,也沒有說平均多久賠到;2023年本土暴動國家最後付了多少,我們沒有找到;影響評估為什麼在2023、2025兩年和決算書不同,我們只能推論(見「我們的判斷」);審計院報告目前無法開啟。(更正說明:上一版因為還沒取得決算書原檔,把決算書的數字放在「很可能」;這一版已取得2023、2024、2025三年決算書原檔並逐字核對,數字與上一版相同,改列「確定」,並補上2022、2024年兩份文件大致相同這項反證。)法國國會討論中的「暴動保險」國家再保險機制,我們讀到的是參議院2025年的報告與參議院網站的進度頁;2026年財政法相關條文的官方法規頁面無法開啟,條文適用對象是否包括商家、何時施行,我們沒有核對到原文。國家向肇事者追回過多少錢,政府文件說法不一,也沒有公開金額;扣補助會影響多少家庭,政府沒有估計。若內政部公開按事件拆分的賠付與追償數字,「國家的錢來得慢、要打官司」的判斷就能被證實或推翻。若警察總署公開受理與賠付標準,或基金細則公布,副線三的判斷就要重看。店主的說法來自媒體採訪,不是保險定損。
17日之後的訴求:高中生工會聯盟(USL)對17日暴力的公開回應,我們沒有讀到(到10月20日,它官網的公報列表最新只到10月7日;UNEF官網新聞稿列表沒有10月的聲明,FAGE最新是10月14日);UNEF號召24日上街的原帖也沒有讀到,UNEF的說法來自franceinfo訪談的機器轉寫逐字稿與媒體轉述;學生聯盟19日的聲明我們讀到了。黃背心號召網站的頁面沒有發布日期,原始號召是網站標「備忘」的版本,不一定是發布當天的文字;網站上的油價與最低工資對照表,我們沒有回查原始統計。17日這個日期最早由TikTok帳號V2傳開,是《世界報》的追查,帳號的真實身分與發片日期沒有公開。2027年預算案的內容,我們依政府在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說明,國會表決可能修改。17日之後法國店主或居民在社群上的第一手說法,我們查了X、Instagram、Threads與Reddit,沒有找到能確認日期與身分的貼文,所以正文引用的店主說法都來自媒體採訪。《巴黎人報》對馬賽、佩皮尼昂店家的兩篇報導(包括當地商家主張禁止市中心示威的說法),連結打不開,正文沒有引用。USL與UNEF的官方帳號我們無法開啟,不能因此說它們沒有表態。若學生組織明確支持或切割新的訴求,「訴求疊加、不是轉向」的判斷可能要調整。
台灣:大型集會中周邊商家受損、求償或補償的彙整與判決,以及集會中被帶走的少年人數與處理結果,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沒有找到;太陽花學運找得到的國賠判決,是參與者被警方驅離受傷,不是周邊商家。臺北大安遶境鞭炮案的判決字號與全部賠償義務人,我們沒有找到判決原文,只能並列報導的不同說法。太陽花議場修繕費的最終付款紀錄,我們只讀到當時的報導。
10月17日的全國最終逮捕、受傷與起訴統計;17日之前的6,877名被拘留者中,沒有被追訴、也沒有替代措施就被放走的人數(司法部10月9日的新聞稿只列了追訴人數與替代措施件數);以及警察監察單位36件調查的結果。17日週末的數字多為媒體轉述政府統計,個別責任要等司法認定。若沒有任何後續的人很多,「拘留被用來驅散人群」的疑慮就會加強;若很少,就會減弱。朗斯案檢方的初步說法來自媒體轉述的檢方新聞稿,我們沒有讀到新聞稿原文;調查與告訴的結果出來前,兩方說法都不能當成事實。
17日之後、同一問法的民調。沒有它,就無法判斷暴力是否改變了政治支持。
台灣全國高中代理教師未補實總數(我們只讀到媒體轉述的臺北市高中缺額,臺北市教育局2026年7月給市議會的書面工作報告也沒有列出這個數字;以及立法院法制局報告裡沒有出處的「高中職200名」,兩者都沒有分聘任類別),以及各校學生在校務會議提案、獲得答覆與改善的彙整紀錄(我們只找到兩所學校各一份紀錄)。若公開,可以把台灣比較從「制度有規定」推進到「制度有沒有用」。
臺北市教育局2022年提給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的各校學生代表附件,以及委員會要求的重新調查與「實質執行面」報告,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沒有找到。若教育局重新調查後核對過各校的實際名單,南湖名單少一席的意義就要重看。立法院法制局報告裡「高中職200名代理及代課教師缺額」沒有寫出處與統計時點,握有原始數字的是國教署。
此外,運動起點日期在不同報導中是9月17日、18日或21日;我們依當時的參與方紀錄與學生回憶,判斷17日是老師罷工、18日是學生第一次封鎖(很可能),但沒有讀到學生或學校當週親自寫下的紀錄。若出現這樣的紀錄,可能改動這個順序,不會改動「起點是缺老師」這件事。上述缺口不表示機關內部沒有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