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路口,兩個「受傷事故」數字
2025 年 9 月 29 日清晨六點,臺北市羅斯福路與基隆路口的公館圓環改成一個十字路口[1]。市府拆除的理由是:這裡連續七年是全市事故最多的路口,七年累計 1,717 件,其中七成是機車、汽車在環裡同方向直行時互相擦撞(交工處簡報第 3 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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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一年了,總事故確實大減。市府說每月從 22.4 件降到 12.0 件[3]。議員調閱的資料顯示,這個路口 2026 年 1 到 7 月只有 68 件,退到全市第 10 名[4]。
但「會讓人受傷的車禍」有沒有跟著減少,外界一直聽到兩個兜不起來的數字。市府說,改造後到 2026 年 3 月底共有受傷事故 24 件,比改造前三年的平均少了三成多[5]。同一篇報導裡,一位民眾在社群平台上引用「中央數據」,說改造後半年的受傷事故有 33 件(民眾說法,未經證實)[5]。5 月一篇報紙投書也寫「七個月內 33 起」,同樣沒有交代出處[6]。
我們把臺北市警察局公開的逐筆事故明細一件一件數過,改問一個更直接的問題:**受傷的人,少了嗎?**[9] 答案比兩邊的說法都複雜。改造後頭三個月,受傷的人比前一年同期多了七成多(15 人變 26 人)。接下來四個月,依市府自己公布的總數推算,又比前一年少。七個月加起來是 46 人對 42 人,幾乎打平[3]。
主線|受傷的人,到底少了沒有?
主線依序回答以下幾個問題:舊圓環原本的危險在哪裡;總事故少了多少;我們數的範圍和市府是不是同一個路口;受傷人數在頭三個月和之後四個月各怎麼變;「24 件」和「33 件」哪個說得通;市府選的比較基準;新路口的受傷事故是什麼樣子[2][9][3]。
舊圓環的危險是什麼
要判斷「解決了沒有」,得先知道原本要解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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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的簡報寫得很清楚。舊圓環是七條路交會的路口,汽機車在環裡交錯行駛,最常見的事故是同向直行擦撞,占 70.65%。原因有三個:直行車繞的弧度不同、直行車和左轉車交錯,以及左轉車排隊溢出、擋到直行車(交工處簡報第 3 頁)[2]。
新路口用號誌讓直行和左轉輪流走,從設計上拿掉了「環內交錯」[7]。拆除前,民間團體和議員提醒過:改成十字路口後,碰撞可能從「擦」變成「撞」[8]。
這裡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市府說的「七成是擦撞」,算的是全部事故,其中大部分只有財物損失;簡報也沒有寫是哪幾年[2]。我們看了警方的受傷事故明細:2024 年這個路口有 72 件受傷事故,警方記為「同向擦撞」的只有 18 件,約四分之一[9]。依警方的事故調查報告表,「同向擦撞」指兩台車幾乎平行、往同一方向走,其中一台的側面或車頭、車尾碰到另一台,也包括變換車道[10]。**舊圓環最常發生的事故類型,在會讓人受傷的事故裡只占少數。**所以拿掉環內交錯,總事故可以少一半,受傷事故卻不一定跟著少一半。這是我們的推論。
總數:證據一致,少了將近一半
市府每次公布的減幅在 43% 到 49% 之間(詳見副線一)[3]。議員調到的資料也指向同一個方向:2024 年 276 件,每月約 23 件;2026 年 1 到 7 月 68 件,每月約 9.7 件(每月件數是我們推算的);熱點排名從第 1 名退到第 10 名[4]。總事故減少這一點,我們沒有找到反證。
先確認:我們數的和市府數的,是同一個路口嗎?
市府沒有公布它怎麼劃定「這個路口」的範圍,而不同單位的劃法確實不一樣(見圖 1)[11]。
改造後頭三個月:受傷的人多了
用同一個篩選方式,比較改造後頭三個月和前一年同一段時間(9 月 29 日到 12 月 31 日):受傷事故從 11 件變成 **18 件**,受傷人數從 15 人變成 **26 人**,兩年都沒有人死亡[9]。
圖 2|同一個路口、同一段日期,受傷幾人?
改造後受傷的人比前一年同期多還是少?
所有長條從 0 起算、共用同一刻度;淺色延伸表示區間
接下來四個月:依市府的總數推算,少了
2026 年的逐筆明細還沒有公開(見「本報導的限制」第 1 項)[9]。不過市府和議員都承認,改造後到 2026 年 4 月底一共有 46 人受傷,前一年同期是 42 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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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三個月已經有 26 人受傷,所以 2026 年 1 到 4 月只剩大約 20 人。前一年同一段時間是 28 人,再前一年是 44 人[9][3]。
所以這七個月其實是兩段不同的故事:**新路口剛啟用的三個月,受傷的人明顯變多;進入 2026 年後,比前一年少。**議員說「多了 4 人」,市府說「受傷人數減少三成多」,兩邊都沒有講出這個轉折[3][5]。議員用的是七個月合計;市府比的是 2022 到 2024 年的月平均,而這三年正好是受傷事故最多的時候(見「換一把尺,答案就換一個」)[2]。
一個合理的解釋是:用路人需要時間適應新路口,市府在頭幾個月也陸續調整號誌、在尖峰時段禁止左轉[12][13]。但這只是一種可能,公開資料沒辦法證明。
那「24 件」和「33 件」,誰對?
有了頭三個月的實際數字,我們可以把兩個說法放進同一條算式裡檢查。改造前同期,每件受傷事故平均傷 1.3 人;改造後頭三個月是 1.4 人。照這個比例,2026 年 1 到 4 月約 20 人受傷,大約對應 14、15 件受傷事故。再加上頭三個月的 18 件,**改造後到 4 月底約有 31 到 33 件,和前一年同期的 33 件差不多**(我們推算)[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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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市府說的「到 3 月底 24 件」。扣掉頭三個月的 18 件,2026 年 1 到 3 月只有約 6 件;要湊到 46 人受傷,4 月就得發生約 8 件。這個路口 2025 年單月最多是 12 月的 9 件,所以這並非不可能,但 4 月會是特別糟的一個月[5][3][9]。
再看民眾說的「半年 33 件」。如果算到 3 月底,1 到 3 月就要有約 15 件,光這三個月就會用掉 20 人左右,4 月幾乎不能再有人受傷,可能性低[5]。至於投書說的「七個月 33 起」,如果算到 4 月底,就和我們的推算相符[6]。
還有一種可能:市府的「件數」和「人數」出自不同的統計系統,範圍不一樣,公開資料沒辦法分辨。我們能說的是:**市府的 24 件和它自己承認的 46 人放在一起,需要一個特別糟的 4 月才說得通。**市府公布了 24 件,卻沒有公布逐月數字或計算範圍,外界無從核對[3][5]。
換一把尺,答案就換一個
市府拿來比較的基準,是怎樣的三年?依市府自己的簡報,受傷事故在 2022 年達到七年來最高的 81 件,之後逐年下降:78 件、69 件(交工處簡報第 3 頁)[2]。警方明細也顯示,這個下降在 2025 年施工前還在持續:2025 年 7 月到施工前,每月只剩約 3 件(我們推算)[9]。
圖 3|七年來,公館路口每年幾件受傷事故?
市府選的基準期,是怎樣的三年?
所有長條從 0 起算、共用同一刻度;淺色延伸表示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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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緊接改造前的三年當基準是常見做法,紐約的法規也這樣規定(見副線四)[30]。但這三年剛好是受傷事故最多的三年,減幅會被放大[2]。熱點通常是在事故多的時候被選出來改善的,就算什麼都不做,下一段時間的事故也常會自己回落一些,交通工程上稱為「迴歸均值」(美國聯邦公路總署 2010 年評估指南,報告編號 FHWA-SA-10-032,第 6、18 頁)。公館連續七年都是全市第一,不是只有一年特別高,所以「只是自然回落」的說法比較弱,但沒有被排除;而且圖 2 的 1 到 4 月受傷人數,在改造前就已經從 44 人降到 28 人[9]。
市府的回應是:短期比較會「短暫過高或過低」,肇事改善要一到三年才有穩定結論[3]。這句話沒錯,但它同樣適用於市府自己宣傳的減幅。
新路口的受傷事故,長什麼樣子?
民眾和投書說,改造後的事故「以側撞與追撞為主」、「多集中在傍晚通勤尖峰」(見副線三)[5][6]。我們用警方明細做了改造前後對照,因為只看改造後,很容易把原本就有的現象當成新問題[9]。
圖 4|受傷事故的型態與時段,改造前後比一比
新路口的受傷事故,型態和時段有沒有改變?
| 期間 | 受傷事故 | 同向擦撞 | 追撞 | 側撞 | 其他 | 17:00–19:59 比例 |
|---|---|---|---|---|---|---|
| 2024 年全年 | 72 | 18 | 7 | 17 | 30 | 26% |
| 2025/1/1–9/12(施工前) | 39 | 11 | 9 | 8 | 11 | 18% |
| 2025/9/29–12/31(改造後) | 18 | 4 | 4 | 6 | 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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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清楚這三個詞在警方紀錄裡的意思(事故調查報告表第 1、2 頁)[10]。**同向擦撞**:兩台車幾乎平行、往同一方向走,一台的側面或車頭、車尾碰到另一台,也包括變換車道,這是舊圓環「環內交錯」最典型的事故。**追撞**:後車撞上前車,包括前車停下來等候的時候。**側撞**:一台車轉彎時撞上直行車,或被直行車撞上;十字路口左轉、右轉車和直行車搶同一塊空間時,就會發生這種事故。
民眾的說法,在改造後頭三個月的公開資料裡看得到方向相符的跡象;但「追撞、側撞變多」在改造前就已經開始,不全是新路口造成的[9]。值得注意的是,舊圓環的典型事故(同向擦撞)被拿掉以後,十字路口的典型衝突(轉彎車撞直行車)會不會補上來?這正是拆除前民間團體提醒的「從擦變成撞」[8]。頭三個月的 6 件還不足以回答這個問題,市府也沒有公布改造後的事故型態。
**到這裡,我們的判斷是:**拆圓環讓總事故大減,這一點站得住。受傷的人有沒有變少,答案是「前三個月變多,後四個月變少,七個月大致打平」;而後四個月的下降,也可能只是改造前就有的下降走勢還在延續[9][3]。市府說「受傷事故少三成多」,靠的是拿受傷事故最多的三年當基準,而且略過了頭三個月的增加[5][2]。**這個路口當初是以「全國嚴重度最高」為理由拆除的,市府卻只公布總件數和一個外界無法核對的受傷件數。市府算得出 46 人和 24 件,卻沒有公開 2026 年的逐月受傷數字和計算範圍,外界無從核對。這個缺口的責任在交通局與交工處。**[3]
副線一|承諾與兌現:中途換尺,期間不一
市府前後公布了五次成效,用了兩種基準、五個不同的期間。前三次都和去年同期比:滿月時減 44%,到 12 月 9 日減 47%,簡報寫「71 件變 36 件」減 49%(沒有寫期間)。後兩次改成和前三年平均比:到 3 月底減 43%,到 5 月 20 日減 46%[18][19][2][5][3]。
問題不在某一次的算法本身,而在三件事:**中途換了基準**,卻沒有說明為什麼換;**每次期間都不一樣**,無法排成同一條趨勢;**事前沒有說好**要用哪一把尺。改造後頭三個月,和去年同期比,總件數大減、受傷人數卻增加;當時市府用的正是去年同期,但只公布了總件數。等議員用去年同期算出受傷人數增加,市府改口說短期比較不準[3]。
**規則有漏洞,執行也有問題,兩件事要分開看。**
**規則的漏洞:**我們在公開資料中找不到臺北市有任何規定,要求大型路口改造事先說好「看什麼指標、跟什麼比、何時公布」。市府 2026 年 5 月在議會報告的「零死亡願景」交通安全策略,列了許多路口改善措施,卻沒有一套改造前後的評估方法(市長專案報告書面資料第 21–24 頁)[20]。
**執行的問題:**局長 2025 年 11 月 4 日親口承諾「觀察 6 個月」[15],從那天起算,期滿也已經四個多月。到 2026 年 9 月 24 日為止,交工處和交通局新聞列表上最新一則公館消息仍是 5 月 22 日[21][22]。9 月 25 日我們再搜尋新聞,也找不到任何一週年分析的消息或預告。「分析一年」要到 9 月 29 日才到期,現在還不能說跳票;但如果期滿後市府只再公布一個總件數,就還是沒有回答這個路口最該回答的問題:受傷的人有沒有變少[15]。
承諾與兌現
誰、在什麼時候、承諾了什麼,後來兌現到哪裡?
| 誰 | 什麼時候 | 說了什麼 | 後來 |
|---|---|---|---|
| 交通局、交工處 | 2025-08-28 | 事故可降「六成以上」「63% 的改善潛力」,依據是本市其他類似路口的統計 | 總數約降 43% 到 49%;推估模型與專家會議紀錄沒有公開 |
| 交通局長謝銘鴻 | 2025-11-04 | 「持續觀察 6 個月,事故分析則會持續分析 1 年」 | 6 個月已滿,公開資料中找不到專門報告;1 年要到 2026-09-29 才滿,到 9 月 25 日我們搜尋不到任何一週年分析的預告 |
| 交工處 | 2026-05-05 前後 | 簡報:「駕駛行為及事故是否改善,仍需長期觀察(1年以上)」(第 11 頁) | 同一頁仍用 49% 當成果 |
| 市長蔣萬安 | 2026-05-22 | 議會報告:「月平均事故數減少約 43%」,會「持續評估推動其他高風險路口改造」(第 24 頁) | 沒有寫基準與評估方法 |
| 交工處 | 2026-05-22 | 「持續觀察,適時優化」 | 沒有寫要公布什麼、何時公布 |
| 市長蔣萬安 | 2026-09-10 前後 | 據中天報導,市長表示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市府不會鬆懈,標誌標線會逐步精進(媒體轉述) | 沒有提一週年分析,也沒有提受傷事故;這篇報導全文沒有出現「受傷」兩個字 |
副線二|事故少,是因為路口變安全,還是車變少、變慢?
還有一個原因會讓事故變少,卻不代表路口變安全:車流改變。
這一點雙方說法相反,而且都沒有附原始資料。議員苗博雅說車流量少了 13%,尖峰排隊長度是施工前的 5.5 倍(數字未附來源)[23]。交工處簡報則說「目前車流狀況與改造前相當」,整體行車速率只慢了約 3.7%,尖峰排隊還短了約 30 公尺(交工處簡報第 11 頁)[2]。但交工處另一份新聞稿寫的是,羅斯福路往北的晨峰排隊從 64 公尺變成 228 公尺[19]。
網路上也有人說:「塞住了只能慢慢蠕動,自然不容易事故」(網友說法,未經證實)[23]。這句話點出一個真實的可能:如果事故變少是因為塞車,那麼號誌調順、車流回來以後,事故也可能跟著回來。
美國聯邦公路總署的做法,是找條件相近、沒有改造的路口當對照組,並扣掉車流變化和自然回落的影響(美國聯邦公路總署 2010 年評估指南,報告編號 FHWA-SA-10-032,第 14、21、26 頁)。**市府到目前為止公布的每一個數字,都是簡單的前後比較,也沒有公開車流量。**[3][2]
副線三|誰得到好處,誰付出代價?
**機車族。**舊圓環的主要事故是機車同向擦撞,這個機制已經被拿掉了。擔心的聲音也不少。民眾引用的資料說,改造後半年的受傷事故中,追撞和側撞加起來約占四成五(民眾說法,未經證實)[5]。5 月的投書也說,事故「以側撞與追撞為主」,多集中在傍晚通勤尖峰(未附資料來源)[6]。2025 年 12 月,有用路人在 Threads 公開表示,公館路口同一個位置晚上比早上更危險(未經證實);不過這則貼文比較的是早晚,沒有和改造前比較。警方明細在改造後頭三個月看得到方向相符的跡象,但追撞、側撞比例上升在改造前就已經開始(見圖 4)[9]。市府到目前為止沒有公布改造後的事故型態。
**行人。**路口縮小後,過馬路的距離短了 23%,步行空間多了 781 平方公尺(交工處簡報第 10 頁)[2]。但東側改成尖峰時段兩段式過街,引來抱怨[24]。警方明細中,改造後頭三個月沒有行人被撞的受傷事故;2024 年整年有 2 件,都是行人過馬路時被撞。件數太少,不能據此說行人變安全了[9]。
**公車乘客與業者。**地下道填平後,公車要和其他車一起等紅燈。市府說,如果保留地下道,要施工兩年、占掉兩個車道(交工處簡報第 4 頁)[2]。首都客運總經理說,606 線尖峰時段已經比施工前快[25];議員則指出部分公車班次減少[26],市府回應沒有因為改造而減班[18]。
**第一線交通人力。**議員統計,疏導人力從 2 人增加到 13 人[26];市府說那是啟用初期的配置,「非事故改善的主因」[27]。後來人力有沒有撤回,公開資料查不到。
**中永和通勤者。**新北市議員在 2026 年 6 月仍質疑塞車問題沒有解決[28]。
**支持改造的用路人。**公館退出熱點第一名的新聞傳開後,網路上有人說「拆掉當然順暢多了」,也有人說「不是圓環不好,是我們真的不適合用圓環」;新聞留言裡也有人認為反對者是「民粹干擾專業」(網友說法,未經證實)[17]。這些說法大多在講「順不順」,不是在講「受傷的人有沒有變少」。
**市府與交通工程師。**一個連續七年都是第一名的路口,不動會被罵,動了也會被罵。市府認為標線改善只能減少 5% 到 12% 的事故,所以沒有先試辦[29];啟用後也持續調整號誌和動線。頭三個月受傷的人變多、之後變少,也可能正是這些調整和用路人逐漸適應的結果。他們的難處是真的;但正因為沒有試辦,這次改造本身就是一場實驗,實驗結果更應該照事先說好的方法公開,包括不好看的那三個月[29][3]。
副線四|國外怎麼證明改得有效?
**紐約:寫進法律。**紐約市規定,大型交通工程完工後 18 個月內,市交通局要把「開工前三年的平均事故數」和「完工後一年的事故數」送交當地議員與社區委員會並對外公布,也要公布前後的車速與車流量(紐約市行政法規 §19-101.3,非官方鏡像)[30]。公館目前缺的正是這兩樣:可以驗證的受傷事故數字,以及車流量。
**倫敦:壞消息也照寫。**倫敦交通局改善最危險的路口時,通常用三年來評估。Highbury Corner 改造後第一年,總受傷事故和改造前持平;嚴重事故反而從前三年合計 2 件,變成一年 3 件。倫敦交通局照實寫出「沒有變化」[31]。公館這七個月的結果和它很像:受傷大致持平。差別在於倫敦寫出來了。
**國外也不完美。**紐約和倫敦公開的數字,同樣沒有扣除自然回落[30][31]。紐澤西的 Marlton 圓環改造號稱事故減少 74%,但只看了完工後 18 個月,而且這個數字是設計顧問轉述的[32]。
國外給公館的借鏡,不是「別人改了都有效」,而是:**事前說好指標,事後按時公開,連不好看的結果也照寫。**[30][31]
副線五|事故是不是搬到隔壁去了?
2026 年臺北市新的熱點第一名,是同樣在基隆路上的和平東路口[4]。讀者自然會問:公館的事故是不是被推到別處去了?
我們用同樣的方法清點警方明細,比較公館改造後頭三個月和前一年同一段時間(9 月 29 日到 12 月 31 日)。和平東路與基隆路口:受傷事故從 15 件變成 12 件,受傷人數從 25 人變成 16 人。基隆路與汀州路口(離公館約 100 公尺):受傷事故從 2 件變成 3 件[9]。
**改造後頭三個月,兩個鄰近路口都看不出受傷事故被推過去的跡象;和平東路口反而減少了。**那和平東路口為什麼在 2026 年變成第一名?議員公布的排名算的是全部事故,包括只有財損的;2026 年的逐筆資料又還沒有公開(見「本報導的限制」第 1 項),我們無法回答[4][9]。沒有車流量資料,就算 2026 年件數增加,也不能直接說是公館的事故轉移過去。
到這裡,我們知道什麼?
**可以說的:**舊圓環「環內交錯」的機制被拿掉了,總事故明顯下降[2][3][4]。我們用的公開明細和市府的範圍幾乎相同:2024 年件數 72 對 69,改造前同期受傷人數 43 對 42[9][2][3]。改造後頭三個月,受傷的人比前一年同期多(15 人變 26 人);之後四個月,依市府自己的總數推算,比前一年同期少(28 人變約 20 人);七個月合計大致打平[9][3]。市府說的「受傷事故少三成多」,拿受傷事故最多的三年當基準,也沒有提到頭三個月的增加;市府中途換過基準,也沒有公開評估方法、逐月數字和車流量[5][2][3]。
圖 5|這次查到了什麼
哪些事已經證實、哪些是推算、哪些還不知道?
| 面向 | 發現 | 狀態 |
|---|---|---|
| 舊問題 | 七岔路口、環內交錯,全部事故七成是同向擦撞 | 已證實(市府簡報) |
| 舊問題 | 受傷事故中,同向擦撞只約四分之一 | 已證實(警方明細與代碼表) |
| 拆了之後 | 環內交錯被拿掉,總事故少了將近一半 | 已證實 |
| 拆了之後 | 受傷人數頭三個月 15 → 26 人 | 已證實(警方明細) |
| 拆了之後 | 之後四個月 28 → 約 20 人 | 推算 |
| 拆了之後 | 七個月 42 → 46 人 | 市府與議員都承認 |
| 拆了之後 | 鄰近路口頭三個月沒有變多 | 已證實(警方明細) |
| 還不知道 | 2026 年逐月受傷事故與型態;2026 年的下降是新路口的效果還是原本走勢;車流量;和平東路口 2026 年為什麼變成第一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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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的:**不能說公館改造已經「解決」了安全問題,也不能說它已經「失敗」。不能說改造讓受傷的人變多或變少,因為七個月大致持平,而且改造前就有下降走勢。也不能說市府的「24 件」算錯了:它和市府自己承認的 46 人放在一起,需要一個特別糟的 4 月才說得通,但這並非不可能[3][5]。
**會改變結論的證據:**2026 年逐月的受傷事故數和受傷人數。如果 5 月以後持續比前一年少,而且降幅超過改造前的下降走勢,才比較能說新路口讓人少受傷;如果回到 2025 年底的水準,改造的效果就主要是減少只有財損的擦撞[9][3]。
我們的立場很簡單:這是一個以「全國嚴重度最高」為理由、改變了數萬人通勤路線的工程。它可能真的讓人少受傷,也可能沒有;要回答這個問題,得用事先說好的方法和外界能重算的數字來證明[3][30]。
本報導的限制
本報導只使用網路上搜尋得到的公開證據與資訊,沒有向任何機關索取資料或申請資訊公開。以下是我們拿不到、但會影響結論的資料[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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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 年的逐筆事故資料。**臺北市資料平台的事故明細目前只到 2025 年底,每年更新一次[9]。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有到 2026 年 6 月的路口查詢,但查詢結果要由網頁程式向伺服器送出請求才會出現,我們的工具讀不到數字[11]。本報導中「2026 年 1 到 4 月約 20 人」「到 4 月底約 31 到 33 件」,都是用市府公布的 46 人推算的[3];要有逐筆資料才能確認,也才能判斷市府的「24 件」,以及和平東路口 2026 年為什麼變成第一名。
2. **市府怎麼劃定「這個路口」。**市府沒有公開。我們的件數和人數都只和市府差 1 到 3,但無法確認差在哪幾件。交通部的查詢網只算轉角外 10 公尺內,和市府、我們的範圍都可能不同[11]。另外,2025 年 12 月 14 日有一件事故,地點寫在這個路口,座標卻標在兩公里外;我們依地點文字把它算進去。如果不算,改造後頭三個月是 17 件、25 人,結論不變[9]。
3. **民眾與投書所說「33 件」的原始出處。**兩者都沒有交代來源,數字又相同,可能是同一份資料,不能當成兩個獨立證據[5][6]。4. **改造前後的車流量。**沒有這份資料,就無法分辨「路口變安全」和「車變少、變慢」。議員和市府的說法相反,都沒有附資料[23][2]。
5. **63% 推估的計算方式,以及 2025 年 8 月 21 日的專家會議紀錄。**如果公開,可以判斷當初預測的是哪一種事故[14]。6. **交通局 2021 年的研究報告。**可以用來確認民間團體所說「不應拆除」的結論與理由[8]。7. **目前的疏導人力配置。**如果人力仍維持高檔,事故下降可能有一部分不是設計的效果[26][27]。8. **市府簡報「71 件變 36 件」的統計期間。**簡報沒有寫,我們依其他公布的數字推斷是改造後頭三個月[2]。
9. **美國聯邦公路總署評估指南(報告編號 FHWA-SA-10-032)的原文連結。**我們試過的公開連結都無法確認能打開,所以正文只寫報告名稱與頁碼。10. **一週年分析。**本報導以 2026 年 9 月 25 日的資料為準,局長承諾的「分析一年」要到 9 月 29 日才期滿。如果市府之後公布 2026 年逐月受傷數字,就能直接檢驗本報導對 2026 年的推算[15]。
事故型態的代碼(同向擦撞、追撞、側撞)已經用警方公開的事故調查報告表核對過,不再列為限制[10]。本報導中的每月件數、減幅、基準比較,以及 2026 年的受傷人數與件數,都是我們依公開數字推算的,已在文中標明[9][3]。